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

| 欣敏

一、以双方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

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自主确定学校的机构设置和教师结构的比例;教师有权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学校和教师基于平等、合作的原则和意愿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师按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交流等条件,并支付报酬。同时,学校有权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在聘期间,无特殊理由和非依法定程序一般不能辞聘或解聘,确需变动时,应提前与当事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三、聘任双方任职期限固定,任务与酬金明确。

教师受聘后,根据聘任合同领取相应的工资,在其职务发生变化后,其职务工资也相应变化。聘任期满后,双方都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校方可依据本人表现、工作能力及岗位需要等决定是否续聘;教师则根据单位工作情况、专业要求等决定去留,充分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

教师聘任制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形式:

1、招聘。即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具有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它的程序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或地区经人才交流部门批准,然后以广告或启事的形式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工作性质、任务及工资待遇等,通常都要对应聘者进行审查、考核(或考试),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者招聘单位即聘任。可见,招聘具有公开、直接、自愿、透明度高等优点,有利于发现和合理使用人才。招聘与受聘双方应签订聘任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任书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

2、续聘。即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聘任合同。一般是在聘任期间,双方合作愉快,聘任单位仍有工作需要,教师对所从事的工作满意,双方自愿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协议可与上次聘任相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变化。

3、解聘。即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解聘的原因较多,有的是用人单位在聘任后发现受聘者不符合原定聘用条件,有的是工作中不称职或违反有关规定等等,已不适合继续聘任。由于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而,用人单位在聘用期限内终止聘任合同、解聘教师时,除有正当理由,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辞聘。即受聘教师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法定行为。如上所述,聘任合同对聘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教师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聘任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依照聘任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2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人事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激活队伍活力,择优上岗,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教职工队伍的整体优化,确保学校办学质量与效益的全面提高。

二、聘任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实绩优先的原则;

坚持从事的工作与聘任的岗位相一致,因岗设人,岗责结合,目标明确的原则。

认真搞好核编定员,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按岗位数量和相应岗位的上岗条件进行聘任。

三、聘任依据:

按各类岗位的岗位考核标准执行,以年度考核为依据,以本校的工作需要,工作服从分配为准则。对受聘教职员工应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制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档案,作为续聘、不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四、聘任的范围与条件:

1、本单位在职在岗教职工,及学校已签订合同接受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校拟从外校选调的教师,拟从社会招聘的职工。

2、应聘教师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工人应具有工人任职资格,在职在编,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聘任办法:

1、应届毕业生首先经过专家组面试及参加相关心理测试后,双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实习结束,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由校长聘任。

2、社会招聘人员经过考试及相关面试后,由校长聘任。

3、教师聘任可先由校长提名,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后,由校长聘任。校长与聘任的教职员工签订合同。

六、聘任程序:

1、岗位考核:本着严格考核的原则,对受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

每年7月底进行教师教学能力考核,直接关系该教师当年续聘。

每年年终进行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

2、岗位聘任:本着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每学期开始前,学校征求各位教职工工作意愿,聘任期满后,校长及中层以上领导研究并征求部分教职工的意见,结合教学能力考核及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续聘人员与学校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

七、聘任期限:

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具体情况连聘连任。

八、双方履行的职责:

在聘任期内,校长不得无故解聘教职工,教职工不得无故辞聘。辞聘的按合同及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3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订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为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己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任课。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专科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学校任课教师在接受聘任前,须填写学校教师受聘申请表(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毕业于何年何校、现职称、职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奖励等,交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本和复印件)。

2、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并征求教研组学年组的意见。

3、决定聘用的教师应接受学校授课任务书。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及奖惩

1、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实际课时发放工资及享受学校一切待遇。

2、学校单独聘任的代课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历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3、学校教务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4、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5、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4

1.请事假应先上交事假条至相关行政人员处,征得学校行政同意,方可请假,一般连续事假不超过五天。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而不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两个工作日及以上,园方有权单方面与聘用教师解除劳动合同。

2.病假者必须提前一日通知学校并上交正规医院病假单,除紧急状况外(突发疾病等,可当日请假)如不履行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在不影响带班的情况下,每周有半日的.病假(半日病假福利只能在下午使用)在此情况下,不扣除任何工资奖金,否则作病假处理。

3.病(事)假一天扣除相应天数的工作量津贴,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5天者,只享受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调整)。若发生病(事)假,同班教师首先自行解决困难。代班代课一次可得加班费。(以40元计算)。

4.旷工者,扣除本学期年(中)终奖金和下学期福利待遇。旷工两个工作日以上,幼儿园有权解除与旷工者的劳动合同。

5.公假不属于病事假。(参照在编教师考勤制度)

6.如迟到而影响带班或学习,必须及时向行政说明原因,并及时做好补救措施。迟到后不签到者,经发现扣除相应的工资及年终奖金。无故早退者,无需说明理由一律作旷工处理。

7.教职工如发生不负责任、严重失职的行为造成一定后果,扣除规定奖金外,视情节轻重由园务班子讨论作出处理意见。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5

为了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非教师人员聘任制,根据学院工作的需要,按照“按需设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加强外聘非教师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满负荷工作;

4、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小于60岁,女性小于55岁;

5、应聘技术、管理工作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的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担任过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某种特殊技术技能为学校急需者。

(二)以下岗位除具备以上5个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系部聘用管理人员(干事)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管理实践经验;

(2)有较高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和文稿处理能力;

(4)外语系、国际学院等外事部门干事要求具有较高的外语能力;

(5)档案干事要求政治可靠,系中共党员。

2、学生辅导员

(1)政治历史清白;

(2)道德品质好,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具有一定的领导、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敢于管理,能胜任工作;

(4)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机关、院校正科级及以上干部并具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验;

(5)形象气质适合教育工作,身体健康,能坐班,能住校。

3、图书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有较高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文稿处理能力。

4、实验实习人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特殊工种的能工巧匠,或中级技术职称(含技师、高级工);

(2)具备较强的相应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

二、聘用人员待遇

(一)学校根据被聘用人员资历、聘用岗位性质及任务等,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1、技术与管理人员

(1)大专生(或助理职称):400元~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2)工程师(技师、科级、特殊技能人员)、本科生:500元~9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3)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600元~1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2、劳务人员:350元~6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二)值班补贴

外聘人员原则上节假日不安排值班,确因工作需要值班的(须经主管部门或领导批准)给予一定的值班补贴。标准为:技术管理人员每天值班费20元,劳务人员每天值班费15元。

(三)受聘人员医疗保险采取学校与个人分担的办法,学校发给受聘人员医疗保险费20元/月。(受聘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事宜,等学院正式职工启动此项工作时再定。)

(四)寒暑假休息待遇

寒暑假休息期间外聘技术管理人员享受100的基本工资;劳务人员享受50的基本工资。

(五)依据工作业绩给聘用人员发放年终奖200~500元/年。

(六)受聘人员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三、聘用程序

(一)由系、部、处在编制内提出聘用书面申请(附聘用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等复印件),经主管领导批准,由人事处备案、审核、核定工资。

(二)聘用前一次性交纳押金200元。正常解聘,押金如数退还。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不包括寒暑假),试用期间工资按待遇的85计酬。

(四)受聘人员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因公除外),一律由本人负责,费用自理。

(五)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应遵守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聘用部门的管理。

(六)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要求解除合同关系,应当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部门和学院人事处。

(七)受聘人员因违纪违规或触犯法律,学院可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资晋升

为了鼓励聘用人员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对30的聘用人员实行工资晋升制度,月工资晋升标准为20元。

由用人部门根据当年聘用人员工作的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学院综合平衡后,按年度审批。

五、本办法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6

中小学教师需要终身学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是永恒的,为适应新课程改革的步伐,应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的素质,根据我校实际,特指定此管理制度。

1、继续教育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学校领导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国家有关继续教育的.政策和措施,要有人负责、管理和实施,确保教师继续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

2、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

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端正科学态度,真正树立起现代人才观、正确的教育价值观以及科学的教育教学观和全面的教育质量观,坚持不懈、坚信不疑、真心实意地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思相政治素养。

3、学历教育

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习,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和文化专业知识。

4、非学历教育

认真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及各种教师培训,认真参加新课程的师资培训,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5、校本培训

教师积极参加校本培训,通过校本培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6、其他各种培训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积极参加其他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把教师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考核、评聘的必备条件,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管理”一体化的有效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逐渐走上有法可依,依法治训的良性发展轨道。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7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订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为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己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任课。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专科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学校任课教师在接受聘任前,须填写学校教师受聘申请表(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毕业于何年何校、现职称、职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奖励等,交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本和复印件)。

2、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并征求教研组学年组的'意见。

3、决定聘用的教师应接受学校授课任务书。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及奖惩

1、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实际课时发放工资及享受学校一切待遇。

2、学校单独聘任的代课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历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3、学校教务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4、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5、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8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定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己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聘任。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课程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6、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及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填好学校教师聘任表格交教导处。

2、科任教师选择班级,并与班主任联系。

3、科任教师任课节次要求:语文、数学每人不超过两个班,外语不超过三个班,理、化不超过三个班,政、史、地不超过八个班,音、美、劳、卫等先聘任后,学校再统一调整。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与奖惩

1、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力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2、学校教导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3、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则,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9

一、值班教师值班当天在值班室(现政教处)办公,除巡视和上课以外,不得离开。

二、值班教师从早晨7:10至下午5:00全天在校,中午在校免费就餐,并享受每天25元的值班补贴。

三、值班流程:

1、早晨入校:(7:10—7:40)分别在大门东西接送线检查学生入校情况,重点检查家长有无超越家长接送线,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穿校服,校外路队及入校站路队等情况。同时观察校门周围有无可疑人员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安全。非本校学生不得进入学校,协助门卫和公司保安阻止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

2、早读:(7:40—8:00)门东教师在门口等待,检查迟到学生,门西教师到教室检查早读情况。重点检查早读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教室通风情况、学生手口足病等情况。如教室空堂,找主管教学副校长反映并做好记录;如有学生缺勤,立即通知班主任并记录。

3、课间:在校园、教学楼巡视,发现学生打闹、玩危险玩具等危险行为,立即制止,并将没收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收回。

4、大课间:(9:40—10:10)值班教师共同带领学生巡视学生做眼保健操、课间操、校园舞情况,发现问题要指导学生做好记录。

5、中午放学:(11:10—11:35)分别在大门东西接送线检查学生离校校情况,重点检查家长有无超越家长接送线,检查学生站队情况和班主任靠班情况,并指挥学生站成一队。将不站路队学生和不靠班的班主任做好记录。

6、中午:(11:50—13:50)11:35东门教师继续留守大门,西门教师回校巡视校园和教室检查有无学生,进行清校工作。协助午休管理老师管理午休学生睡觉前的活动安全,午休学生禁止出校园。1:00到大门口检查,如果发现1:30前到校的'学生,将学生带进校园统一组织到教学楼前并作好记录,在第二天课间操时间点名批评。

7、下午入校:(1:30—1:50)到校门口检查入校情况,值班重点同早晨。

8、眼保健操:(2:50——2:55)检查各班做眼保健操情况并做好记录

9、下午放学:(4:20—4:50)检查放学情况,同中午放学。

10、清校:4:50检查校园和教室,清理在校学生。

四、值日教师在政教处的组织领导下完成值日任务,维持学校正常秩序。

五、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做到按时值班,不缺席,不脱岗。

六、严肃认真地做好值日工作,敢于批评和管理不良现象和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每天要在教学楼和校园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如遇重大突发事情,在做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

七、佩戴值日标志,指导值日学生做好值日记录,督促值班学生及时值班,每次点名。学生值周迟到或缺勤,作好记录,并给所在班级扣分,迟到扣1分,无故缺勤扣2分。

八、值日教师将自己检查到的情况做出记录填写《值日情况登记表》,汇总《值日情况登记表》和学生的值班记录填写《班级日常管理积分表》,《值日情况登记表》放在值班室,值班教师在值班室记录。

九、安排学生值周组长于第二天课间操时间公布各班得分情况,并将学生值周记录在公示栏公示一天,然后收回交王云强主任存档。王云强负责安排学生在升旗时间公布上周得分和大雁路队、清洁班。

九、凡违反规定,没有做好值日工作,要视情况扣除当日值班补贴。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10

一、班主任的地位

1、班主任是选聘的对班集体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的教师,是班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基层的政治骨干,既是班级的指导教师,也是班级的少先队辅导员;

2、班主任是学生班级的直接领导者,有权决定班级事务、学生的一般奖惩及学生干部的选拔等工作;

3、班主任是密切联系任课教师、学生组织和家长的纽带,要积极协调和联系各方,形成合力,获得优良的`教育效果。

二、班主任的选聘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度,由学校教务处制定班主任聘任条件,每学年初本人提出申请,在全体教师中公开选聘(可根据情况聘用教师),德育处考查合格后由学校下达聘书,德育处备案;

2、做好班主任工作是每个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全体教师(男52岁以下、女47岁以下)应积极报名应聘班主任。

三、班主任任职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有主人翁意识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备创新能力,能不断探索、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业务能力;

5、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学生工作中。

四、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抓好学生的政治教育,做好思想工作;

2、抓好班级学风建设,指导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关心学生生活,抓好日常管理;

5、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文化竞赛和文体活动。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11

一、人员任免、录用及编制规定

1、副校长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学校董事会议讨论通过,董事长审批。

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分管副校长提名,校长审批,报董事会。

3、一般员工的聘任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学校办公室及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4、教学人员的聘任由学科组长提议,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5、各部门阶段性编制定额由部门、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会议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核定,由校长审批。

二、招聘管理

1、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包括初试、笔试、操作试〈试讲〉、复试等)、择优录用。

(2)招聘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用人部门协助进行。

2、招聘形式

(1)公开招聘: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报刊媒体等。

(2)渠道引荐。

3、招聘条件

(1)教职员工招聘条件

a、文化程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之不同要求,按不同标准进行招聘。

b、年龄:年轻化与成熟化(专业成熟与社会阅历丰富)相结合确定。

c、健康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缺陷,无不良嗜好。

d、有相当的业务能力及潜质。

e、履历清楚真实。

f、凡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录用:未满18岁;有刑事记录;曾被学校违纪辞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教师招聘条件

a、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b、取得教师资格证

c、身体健康

d、由科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聘应届师范生或具备各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及具体条件。

4、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科组)提出需求申请——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2)学校办公室拟订招聘形式,报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3)学校办公室进行人事资料筛选、登记,将符合基本条件的资料分发用人部门(科组)。

(4)用人部门(科组)将拟初试名单交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需要笔试的由用人部门拟定试卷并建立专业题库。

(5)初试时,应聘人员填写《职位申请表》。应聘教师试教,需提交一份教案、试讲一节或进行一段说课、讲一段班会课,介绍可开设的课外活动项目等。

(6)用人部门(科组)于面试后,填写《面试评鉴表》或《应聘教师评价表》,并将综合意见及时反馈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负责审核。

(7)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档案单位的关系证明及前任单位的推荐信或离职证明等。

(8)初试合格者的应聘者资料报分管副校长同意后,拟定时间通知应聘者复试或直接将人事资料提交校长审批。

5、通知程序

(1)经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通知合格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应聘者出具健康合格证明后,如符合要求则由学校办公室发出入职通知。

(3)“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二路58号)”为指定体检医院。体验项目为“入职体检”,另加心电图与乙肝两对半。

三、试用期规定

1、入职程序:见《新员工入职工作程序》

2、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个学年以上。

3、试用期限:6个月(一个学期)。

4、试用期工作评估

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用人部门须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并于《转正申请表》上填写意见。

5、提前转正:对表现特别突出者,可提前转正。程序:用人部门(科组)提议——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

6、终止试用

(1)试用期内,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学校说明原因可以提出终止试用关系;试用人员也可向学校提出试用关系。

(2)试用人员提出终止试用关系的程序:

试用人员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用人部门同意————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3)学校提出终止试用关系的程序:

用人部门书面申请——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提前一周通知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手续:

离职人员填写《离职员工移交核对表》,按规定时间办理工作(如文件、资料、学生情况等)、财产(电脑、电话、借支等)、物品(计算器等办公文具)的移交,最后经学校办公室通知,在财务部进行工资结算。

四、转正规定

1、转正申请程序:

试用期满前一周,试用人员提交《转正申请表》——科组意见———级组意见———部门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

2、转正手续的办理

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组长、年级长及相关主管填写意见,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进行薪资调整。

五、人事变更

1、部门、职位调动

(1)以工作需要为主,兼个人实际要求。

(2)办理程序:本人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变更通知书》——所在部门、接收部门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

2、升、免职

部门(科组)填写《人事变更通知书》——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示——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办公室发出任免通知

3、劳动关系解除(终止)

(1)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a、所有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与工作任务。

b、程序:

本人提交辞职申请——部门意见(科组/年级组)——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学校办公室发出离职通知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a、学校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处理。

b、程序

部门意见——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学校办公室发出离职文件

(3)离职手续:

员工接到批准离职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工作移交、财产物品移交等有关手续,并填写《离职员工移交核对表》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完毕手续后,发给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按期办理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将保留追述权。

4、续聘

(1)聘用期满,若学校和员工双方均无异议,则可签订续聘合同。

(2)员工提出不再续聘的,须提前三个月提交申请,按照辞职程序办理。

(3)学校提出不再续聘的.,由学校办公室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六、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劳动合同解除

1、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请,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日提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达不要单位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

②违反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③遭到投诉,影响学校声誉;

④违反教学管理要求,造成工作失误,影响教学效果;

⑤违反学校其他相关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5)采取欺诈手段,提供虚假证明(包括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体检报告等)经查明的。

(6)违反计生者(包括未婚先孕、违规超生的),并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7)制造、传播谣言,损害同事关系,影响工作秩序的。

(8)上班时间有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等行为,影响工作秩序,第一次发现警告并给予处罚,再次发现加重处罚,直至做违纪处理。

(9)无论任何原因被公安、司法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或行政拘留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12

为激活用人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办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我校教职工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聘用原则

1、以岗定人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并在编制实际使用数内聘任教职工。

2、择优聘用原则。

以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同时以学历、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等作为参考,根据教职工素质、能力、特长择优聘用。

3、双向选择原则。

聘用工作应当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可以聘或不聘,教职工也可以应聘或拒聘。教职工有自由选择岗位的权力,以更好地发挥特长。学校聘用领导小组有权选择并组合学校教职工队伍,以达到优化师资队伍的目的。如教职工自身意愿和学校岗位需要发生矛盾,由聘用领导小组进行协调。

二、聘用范围、对象和期限

1、学校聘用范围包括:

(1)经学校考察并已经和学校签订就业分配合同的新教师;

(2)学校在编教职工。

2、聘用时间:每年七月正式开始签定聘用合同,八月份全部结束。

3、聘用期一般以学年为单位,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可以签定中、长期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校区负责人、教师代表为组员的聘任领导小组,聘任领导小组在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聘任领导小组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学校设置的岗位、人数、任职条件,供教师选用。

四、聘用程序

1、学校公布岗位设置表,发给校内教职工,并进行张贴。

2、学校向教职工发放应聘意向书,教职工填写应聘申请。

3、教师应聘意向和学校聘用需要发生矛盾,聘用双方协商谈话,协商解决。

4、学校确定并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5、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

6、公布聘用结果。

五、聘用形式及待遇

(一)聘用:

(1)试用期聘用:新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聘用。

(2)同职聘用:学校与教职工建立同职聘用关系的,原工资、福利、奖金待遇全额发放。

(3)转岗聘用:如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或工作能力有明显的差距者,经校聘任领导小组讨论、报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批准,可由教师改聘为职员或工人,其待遇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13

教师宿舍卫生管理在学校整体卫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体现教师文明素养的一个方面,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几点。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以上10点希望住宿在学校的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1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__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篇15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条件:

学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师;本市或本区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总务处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总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由学校总务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楼内的电视机、固定电话机、淋浴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健全教师宿舍“室长”管理制度,制订室长管理职责。室长从入住教师中推荐产生。并实行“总务处宿舍管理负责人——室长——入住教师”管理体系。

10、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1、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总务处、室长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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