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公司安全管理手册11篇

| 福萍

1 范围 1

1.1 内容 1

1.2 范围 1

1.3 目的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1 法律法规 1

2.2 引用标准 3

3 术语和定义 4

4 总要求 6

4.1 体系构成 6

4.2 运行模式 9

5 目标 9

5.1 方针 9

5.2 理念 10

5.3 目标 10

5.3 愿景 10

6 责任 10

6.1 企业主体责任 10

6.2 职责 11

6.3 承诺 15

7 策划 16

7.1 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 16

7.2 风险 17

7.3 隐患 19

8 运行 20

8.1 发展规划 20

8.2 基建施工 20

8.3 电网运行 21

8.4 运维检修 22

8.5 营销服务 22

8.6 网络信息 23

8.7 产业管理 23

8.8 后勤服务 24

8.9 消防安保 24

8.10 职业健康 25

8.11 新业务新业态 25

8.12 特种设备及危化品 26

8.13 资源保障 26

8.14 能力培训 29

8.15 外包管理 30

8.16 应急管理 31

9 评价 32

9.1 检查监督 32

9.2 内部审核 32

9.3 管理评审 33

9.4 绩效评价 33

10 改进 33

10.1 事故后评估 33

10.2 整改与预防 34

10.3 持续改进 34

附录 34

附录1:各层级编制任务分工表 35

附录2:专业程序文件编制任务分工表 36

附录3:安全风险管控手册编制任务分工表 39

前言

构建安全管理体系是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治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国网公司工作要求的重要部署,是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现实要求,是诠释安全价值观的自我宣言,是凝聚广泛共识的安全行为准则。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坚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遵循安全客观规律,继承和发扬公司安全管理实践成果和经验,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精髓,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基于“人身、电网、设备、网络”安全风险,坚持“目标”导向,以“双重预防”为抓手,构建“策划、实施、检查、改进”连续循环,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司承接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围绕“五杜绝、五防范”安全目标,组织制定了《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目的是指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规范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系统化、合规化、科学化与标准化,从而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管理效能和安全生产绩效。

公司组织制定本手册,目的是指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规范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系统化、合规化、科学化与标准化,从而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管理效能和安全生产绩效。

本手册主要参考国家电网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的结构和要求,结合公司安全工作实际,明确建立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指导所属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具体业务需求,制定和实施安全目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度文件和工作机制,制定体系实施、评价方案。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各专业、各单位以及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本手册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发布日期:2022年 月 日

1 范围

1.1 内容

本手册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结合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围绕“五杜绝、五防范”安全目标,运用风险管理理论、“PDCA”方法,基于“人身、电网、设备、网络”安全风险,坚持“目标”导向,以“双重预防”为抓手,构建“策划、实施、检查、改进”连续循环,按照“全面开展、统一编制、分工协作、成果共享”的原则,建立以“电网、人身、设备、信息”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的内容包括:

a)安全管理体系的应用范围;

b)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引用;

c)安全管理安全方针、理念、目标和愿景;

d)体系包含的要素、相互关系和作用描述;

e)体系运转模式、各要素在体系运转中的管理要求和工作标准。

以上内容是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通过管理手册中各项管理要求的有效落实及持续改进,推动公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2 范围

本手册明确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保持和持续改进的标准和要求,应用范围覆盖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各专业、各环节,以及承包商、为公司提供设备物资和工程建设的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合同方。

1.3 目的

公司所有安全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和遵照本手册的要求,旨在达到下述目的:

a)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的要求;

b)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治要求,提升公司依法治安水平,确保安全管理依法合规;

c)遵循国际标准,接轨国际先进,追求国际一流水平,体现具有中国特色国际领先能源互联网企业特征;

d)作为公司安全管理自我宣言和统一的价值观,做出公司符合本规范的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e)运用现代化、系统化、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方法,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构建持续改进的安全生态,实现公司安全管理自我提升、自我改进、自我完善;

f)获取系统外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认同和接受,并作为社会各方特别是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承包商、供应商、合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法律法规

2.1.1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2.1.2 行政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

2.1.3 部委规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134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资委令第16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发改委令第10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发改委令第14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21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28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安监总局令第9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1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安委办〔2016〕2号)

《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

《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国能安全〔2014〕123号)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205号)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国能安全〔2014〕254号)

《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317号)

《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318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细则》(国能安全〔2014〕953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施工)》(国能发安全〔2020〕18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

2.2 引用标准

GB 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T 28001-2011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DL/T 800-2012国家能源局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AQ/T 9009-20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T 31464-2015《电网运行准则》

GB/T 24001-2016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19001-2016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0-2016和ISO0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Q/GDW11710-2017《县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规范》

DB 37T 3020-2017《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 37T 3021-2017《电力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细则》

Q/GDW11808.1-2018《电网安全性评价规范 第1部分:输电网》

Q/GDW11808.2-2018《电网安全性评价规范 第2部分:城市电网》

Q/GDW11807-2018《信息通信及电力监控安全性评价规范》

DL/T 800-2018《电力企业标准编写导则》

DB 37T 3782-2019《供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DB 37T 3783-2019《供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GB 38755-2019《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GBT 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 45001-2020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DB 51T 2767-202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 51T 2768-202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GB 13861-2022《生产过程危害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Safety)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3.2 安全管理(Safety Management)

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

3.3 安全管理体系(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于制定和实施组织的安全方针,并系统管理与企业业务相关的安全风险。

3.4 安全方针(Safety Policy)

组织最高管理者就组织的安全绩效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安全方针为安全目标设定和采取措施提供框架和方向。

3.5 安全目标(Safety Objective)

组织为了实现具体的绩效依据安全方针制定的目标。

注1:安全目标应符合安全方针,可操作性且可量化。

3.6 组织(Organization)

为实现目标,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1:组织是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元的组织,可以把一个单独的运行单元视为一个组织。

3.7 相关方(Related party)

工作场所内外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如承包商、供应商等。

3.8 承包商(Contractor)

在企业的工作场所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

3.9 供应商(Supplier)

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或设施及服务的外部单位。

3.10 能力(Competence)

运用知识和技能实现预期结果的本领。

3.11 危险源(Hazard)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3.12 风险(Risk)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3.13 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

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其严重程度,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虑,以及对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3.14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

3.15 隐患(Hidden Danger)

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16 隐患排查治理(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of HiddenDanger)

对与业务相关的重点领域进行排查,通过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3.17 作业风险(Operation Risk)

因内部作业、人员及系统不当与失误,或其他外部作业与相关事件,所造成损失之风险。

3.18 安全设施(Safety Facility)

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19 事故(Accident)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3.20 变更管理(Change Management)

对机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地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3.21 应急管理(Emergency Management)

组织为有效地预防、预测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其可能造成的损失或者负面影响,所进行地从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到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内涵,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

3.22 安全绩效(Performance)

组织对安全风险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3.23 绩效评价(Performance Evaluation)

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企业、团队或个人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注1:绩效测量包括测量组织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3.24 管理评审(Management Review)

最高管理者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对组织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 总要求

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依法治安要求,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部署安排,立足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学习借鉴安全管理科学理念和先进经验,探索构建体现新时代要求、适应西藏公司实际和电网特点、符合具有中国特色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企业特征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1 体系构成

4.1.1 体系层级

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承接国网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由省公司、地市公司级、工区和班组级三个层级组成,实行统一框架、分层建设、自主运行、逐级评价。公司直属单位和省属产业单位依据企业自身特点开展体系建设。

4.1.1.1 省公司

按照国网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开展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编制修订省公司相关体系文件,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下属单位的体系建设工作。

4.1.1.2 地市公司级

参考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开展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组织职能部室和工区、班组编制修订相关体系文件,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下属单位体系建设工作。

4.1.1.3 工区和班组级

执行市公司级体系要求,开展管理规定要求梳理,完善现场规程,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4.1.2 体系文件

体系文件按照管理层级划分为企业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类文件。

4.1.2.1 企业层文件

企业层文件是依据上级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制定的,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手册、体系评价标准。

企业层文件由本单位安委办组织编制,经安委会审核批准后发布,并根据公司安全管理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a)安全管理手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总体纲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明确体系建设在安全管理活动中的落地途径和要求;

b)体系评价标准,是针对本单位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程序文件执行情况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评价指标

4.1.2.2 管理层文件

管理层文件指专业程序文件,是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手册和上级单位专业程序文件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单位专业管理实际制订的,主要明确了各专业领域在安全管理工作中需遵循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管理层文件由本单位安委办组织、各职能部室根据专业分工分别编制,经安委会审核后发布,原则上应每年组织修订。

专业程序文件编号规则如下:

SGSMS-XZ-PP-□□

字母缩写的含义分别为:

SGSMS:国家电网安全管理体系,State Gri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XZ:代表西藏公司;

PP为各专业管理分册的缩写:

SS:安全监督管理分册,是“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的缩写;

DP:发展规划管理分册,是“Development Planning Management”的缩写;

GO:系统运行管理分册,是“GridOperate Management”的缩写;

ES:设备安全管理分册,是“Equipment Safety Management”的缩写;

MS:营销安全管理分册,是“Marketing Security Management”的缩写;

O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册,是“Occupation Health Safety Management”的缩写;

CS:建设安全管理分册,是“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的缩写;

NS:网络安全管理分册,是“Newwork Security Management”的缩写;

LS:后勤安全管理分册,是“Logistics Security Management”的缩写;

IM:产业管理分册,是“Industry Management”的缩写;

□□:代表规范的编号;

4.1.2.3 执行层文件

执行层文件,是生产作业现场各项工作执行过程中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程序和关键环节控制标准的文件,主要包括风险管控手册、风险控制卡。

a)风险管控手册,是工区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文件。工区依据上级单位安全管理手册、各专业程序文件,结合本工区业务实际,编制风险管控手册,落实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要求。风险管控手册由本单位安委办统一组织、各工区分别编制,经专业部门审核后,各工区发文,原则上应每年组织修订。

b)现场作业风险控制卡,是班组落实管理规范、实施作业风险管控的执行文件,是“两票”的延伸和拓展,是对专业风险管理和现场风险管控的完善。工区根据生产班组类型组织编制典型作业现场风险控制卡,经职能部室审核后发布,并动态更新,班组应根据现场实际补充完善典型作业现场风险管控卡。

围绕“五杜绝、五防范”安全目标,运用风险管理理论、“PDCA”方法,基于“人身、电网、设备、网络”安全风险,坚持“目标”导向,以“双重预防”为抓手,构建“策划、实施、检查、改进”连续循环,按照“全面开展、统一编制、分工协作、成果共享”的原则,公司本部、供电单位、直属单位和产业单位全面开展体系建设工作。

表 1:安全管理体系一级要素和二级要素

一级要素

目标

责任

策划

运行

评价

改进

二级要素

方针

理念

愿景目标

企业主体责任

职责

承诺

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

风险辨识

隐患排查

方案管理

变更管理

运行控制

资源保障

培训

文件控制

沟通协调

设备设施

作业管理

外包管理

风险控制

隐患治理

应急管理

检查监督

内部审核

管理评审

绩效评价

事故(事件)管理

整改与预防

持续改进

表 2:安全管理体系一级要素的含义和要求

编号

体系要素

体系一级要素的含义和要求

1

目标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安全管理价值观和总体行为准则,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策略,告知全体员工和相关方知晓。

2

责任

落实公司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司领导、职能管理部门、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以及员工的安全责任制,实现岗位、人员、生产经营活动全覆盖。

3

策划

坚持依法治安,梳理承接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建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机制,开展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基于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结果,策划并制定中长期安全管理规划、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方案。

4

运行

提供体系建立与保持所需的资源,满足公司安全目标实现的需求。各部门、各单位、每个员工以及承包方在生产运行的所有环节和关键节点,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作业流程,有效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5

评价

定期对体系运行绩效和安全管理绩效开展评价,为制定实施预防整改和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6

改进

根据安全管理体系评价结果和安全绩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体系运行质量和安全管理现状,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2 运行模式

安全管理体系遵循PDCA的运行模式,形成不断循环和持续改进的过程。

策划(P):围绕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基于风险、隐患、法律法规等方面识别和评估结果,制定防范与控制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既定目标实现。

实施(D):按照策划制定的措施,保障物质基础、人力资源、安全投入等落实,加强教育培训和沟通协调,严格执行风险控制、隐患排查、现场管理、外包管理、应急管理、变更管理等工作要求,消除或压降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检查(C):依据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法律法规要求和体系评价指南,对安全管理工作过程、安全绩效以及体系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与检查。通过内审和管理评审,衡量体系建设成效。

改进(A):针对安全管理活动中发生的违章、事故、管理漏洞等问题,制定并实施整改与预防措施,提升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体系持续改进。

5 目标

5.1 方针

安全方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是指导全体员工思想和行动的根本准则,是抓好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根本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a)安全第一,是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的需要。

b)预防为主,是把安全生产的中心放在预防上,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需要。

c)综合治理,是要运用多种手段抓好安全生产的需要。

5.2 理念

安全理念是公司在日常生产、管理、生活等活动中秉持与追求的安全理想与信念,是各级单位组织和参与公司各类工作必须遵守的统一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公司沿用国网公司安全理念:

a)全面树立法治观念,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合规;

b)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c)安全管理核心是风险防范和制度执行;

d)坚持“三管三必须”,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e)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维护员工基本权益;

f)保障大电网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公司的职责和使命;

g)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h)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员工安全能力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

5.3 目标

统筹国家法规、ISO标准和公司管理要求,围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规范,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国家电网公司38项具体措施要求,通过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安全管理“四个转变”

a)事后向事前转变:坚持预防为主,以不断健全完善风险预警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为核心,加强集约化管理和源头管理,推动安全管理关口前移。

b)分散向系统转变:全面梳理各专业安全管理职责、流程和工作内容,提升公司安全管理系统性,强化专业安全管理执行力和穿透力。

c)被动向主动转变:整合精简各专业管理文件和要求,打造“锥子型”安全管理,不断健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提升的安全管理内控机制。

d)传统向数字转变:推广覆盖全业务、全流程、全场景数字化手段应用,推动公司安全管理数字化升级。

梳理安全管理制度、职责、流程、工作,制定省公司体系文件、市、县公司级单位体系文件、中心(工区)体系文件并规范评价和运转。立足公司安全生产实际,以安全生产人员实际工作需要为导向,确保各级体系文件合理衔接、实用落地,避免重复编制,减轻基层负担。

5.3 愿景

安全愿景,是公司在采取各项安全生产防范和管控措施后,展望安全管理上能达到的美好前景和良好状态。

公司安全愿景:人员零伤亡、电网零事故、设备零故障、网络零攻破;人员全履责、风险全在控、隐患全闭环、制度全落实。

6 责任

6.1 企业主体责任

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做到“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国家、行业以及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

b)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机构、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并实行分级控制,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

c)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和安全工作会议,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安全工作意见或建议;

d)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督促落实。定期评估、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清单;

e)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选树安全生产先进事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

f)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将安全生产相关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并规范使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g)制定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过程中,将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h)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电网运行、生产作业等安全风险管控,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工作部署、季节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活动,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情况“双报告”;

i)建立健全公司应急组织、应急制度、应急预案、应急培训演练、应急科技支撑等应急工作机制,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和重大活动保电工作;

j)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健康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职工职业病防治工作;

k)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事件)信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定期对安全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6.2 职责

6.2.1 领导作用

结合公司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公司安委办每年年初组织动态修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两个清单”,经公司党委会审议后行文发布,并按规定向国网公司报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熟悉掌握本岗位“两个清单”内容,经常对照开展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强化安全责任担当、严格工作要求,切实“照单履责”、到岗到位;在每年年底进行年度安全述职时,应将“两个清单”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安全述职重点内容。

6.2.1.1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a)履行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b)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建立健全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落实公司新业务新业态安全管理责任;

c)将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事项列入党委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d)推进“党建+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党建支撑和保障作用;

e)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f)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g)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足额投入;

h)组织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开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情况“双报告”;

i)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保电工作;

j)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开展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按要求报告安全事故(事件)信息。

6.2.1.2 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a)共同履行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落实公司新业务新业态安全管理责任。

b)贯彻落实公司党委会议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主持召开或参加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c)协助党委书记推进“党建+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党建支撑和保障作用。

d)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f)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在各业务领域的落实。

g)组织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h)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保电工作。

i)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开展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按要求报告安全事故(事件)信息。

6.2.1.3 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a)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组织分管领域、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b)组织分管业务领域、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公司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c)组织分管业务领域、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d)指导分管业务领域、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专业规划、科技创新、制度标准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e)统筹推进分管业务领域、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f)组织分管业务领域、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章违规行为等工作,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2.2 组织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架构由安委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共同组成。其中:安委会统领全局,负责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支撑,负责贯彻落实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6.2.2.1 安委会

各级安委会是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持续改进。安委会应下设安委办,安委办设在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执行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协调体系日常工作开展。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a)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安委会等工作要求;

b)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c)协调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监督各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d)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要文件、工作方案;

e)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意见,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f)审定安全生产巡查年度计划、阶段任务安排以及巡查组提交的巡查报告;

g)审定安全事故(件)调查处理报告;

h)承办上级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6.2.2.2 安全保证体系

由规划、建设、调控、设备、营销、信息、通信、后勤和产业等业务主管部门和各级专业人员构成,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保证体系的主要职责:

a)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对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b)负责贯彻专业管理范围内国家及行业内部颁发的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制定修订专业管理的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并组织执行。

c)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专业范围内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d)负责组织专业范围内人员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培训学习工作。建立健全本专业各岗位安全责任制,负责人身、交通、消防、质量、信息安全等管理工作。

e)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特种设备以及外来人员(劳务派遣、厂家技术服务、参观、实习、挂职锻炼等人员)的安全管理。

f)负责开展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规定向安监部门备案。

g)根据职责范围、工作性质以及领导安排,相互协调和配合有关安全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本专业信息安全防护工作。

h)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贯彻落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应急体系建设与运维、相关突发事件预警与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与政府专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专业系统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与审核;组织或参加反事故演习。

i)参加有关安全的重要会议、安全例会、安全检查等活动;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事件)调查分析,按职责分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或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6.2.2.3 安全保障体系

由人资、财务、审计、物资、科技、党建、经法、外联等业务主管部门和各级专业人员构成,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人财物支撑保障。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职责:

a)对所承担专业管理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b)负责贯彻专业管理范围内国家及行业内部颁发的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

c)负责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d)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e)负责安全投入管理工作。

f)负责物资管理工作。

g)负责科技管理工作。

h)负责党建工作。

i)负责宣传工作。

j)参加有关安全的重要会议、安全例会、安全检查等活动;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事件)调查分析,按职责分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或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6.2.2.4 安全监督体系

由安全总监、安全监督、专业监督、民主监督和纪检监督组成。安全监督体系的主要职责:

a)负责对公司进行全面安全监督。

b)组织制定公司长远安全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

c)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d)负责本单位生产、基建、供用电、农电、信息等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价。

e)根据季节特点,适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安全性评价查评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f)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度例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等,对每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定期参加基层安全例会、安全活动,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g)参加和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安全事故调查。

h)审查公司各所属单位安监部门的资质和人员资格。参与电网规划、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招投标、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生产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i)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竞赛和调考及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j)负责本单位交通、保卫安全、电力设施保护、防汛、消防、防灾减灾的监督检查。

6.2.3 全员参与

6.2.3.1 各级管理人员

各级管理人员对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a)组织或参与制定业务管理范围内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组织实施业务管理范围内安全教育培训。

c)组织实施业务管理范围内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措施、计划。

d)监督检查业务管理范围内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工作措施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

e)组织编制、审核业务管理范围内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或参加相关应急演练。

f)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g)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事件。

6.3.2.2 一线生产人员

一线生产人员应对照安全责任清单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a)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技能,熟悉相关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流程和技术。

c)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具体工作开展隐患查治和风险管控,执行作业文件和管控标准化要求,并形成记录。

d)参与各类安全专项活动,联系岗位实际总结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制定提升措施。

e)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6.3 承诺

公司各级组织和领导、管理层和执行层应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持续改进做出明确的承诺,亲自领导或参与安全工作,用具体行动达成安全目标。

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委办牵头组织公司领导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签订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书应与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步签订,统一装订保存归档。管理层和执行层的安全承诺书签订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6.3.1 组织承诺

为了保持和持续改进安全绩效,公司各级组织应向员工和相关方承诺。

a)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逐步建立以安全为核心、全员参与的企业安全氛围;

b)把安全作为组织的责任和义务,坚持安全管理体系的原则,努力实现安全目标;

c)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审核,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控安全风险、查处违章行为;

d)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共同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

e)开展安全培训,及时向员工和相关方传达有关安全方针、目标等信息;

f)各级管理者都必须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安全指标是员工岗位聘用、相关方评价的重要依据;

g)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以保证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6.3.2 领导承诺

各级领导均应做出个人安全承诺,让员工切身感受到领导对安全承诺的实践,体现出领导亲自参与安全管理活动、提升安全绩效的决心和领导力。领导承诺应包括:

a)提供安全工作的领导力,以有形的方式表达对安全的关注;

b)在安全生产上投入时间和资源;

c)确保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目标以推动安全承诺的实施;

d)确保将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要求融入业务过程;

e)确保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安全管理体系所需资源的投入;

f)实施安全例会制度,总结和部署安全管理体系有关工作,解决安全工作存在问题;

g)接受培训,在公司相关安全活动中具有必要的能力;

h)安排对安全管理过程的定期评价和审核;

i)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合作。

6.3.3 管理层承诺

管理层承诺体现公司各级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的示范和推进作用,形成制度化工作方法,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工作氛围,培育人人重视安全的工作态度。管理层承诺应包括:

a)清晰界定岗位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b)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协调机制,确保采用安全的工作方法;

c)参加安全学习,开展安全检查,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

d)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并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e)鼓励和肯定在安全方面的良好态度,注重从差错中学习和获益;

f)在追求卓越的安全绩效、解决安全问题方面以身作则;

g)接受培训,在改进安全绩效上具有必要的能力;

h)保持与相关方的交流合作,促进部门间沟通与协作。

6.3.4 执行层承诺

执行层承诺是员工充分理解和接受组织承诺,结合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所作出的安全承诺。执行层承诺应包括:

a)在本职工作上始终采取安全的方法;

b)对任何与安全相关的工作保持质疑的态度;

c)对任何安全异常和事件保持警觉并主动报告;

d)接受培训,在岗位工作中具有改进安全绩效的能力;

e)与管理者和其他员工进行必要的沟通与协作。

7 策划

7.1 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

公司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在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时,始终把依法治安贯穿安全生产全过程,并跟踪其变化和及时更新,以减少公司的安全、健康和环境法律责任风险。

7.1.1 法律法规

a)由公司法律合规部归口管理,建立获取和更新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通过各种媒体(互联网、报纸等)和各种渠道(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等)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建立法律法规数据库。

b)公司安监部应组织各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全面获取适用的现行有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有关人员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形成公司适用的有效清单并经审核后发布。

c)公司各部门均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所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变化,开展合规性分析并纳入公司规章制度和现场规程的“立、改、废、释”,及时传达相关从业人员学习适用的法律法规,并贯彻实施。

7.1.2 规章制度

a)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组织建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规范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以及作废有关文件和记录管理。

b)公司各部门每年底前开展一次现行有效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分析,发布清单并确保有关人员和相关方及时获取。

c)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应组织制定或修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现场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d)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

1)目标管理;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投入;

4)安全生产信息化;

5)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

6)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7)安全风险管理;

8)隐患排查治理;

9)职业病危害防治;

10)安全教育培训;

11)班组安全活动;

1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14)设备设施管理;

15)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16)危险物品管理;

17)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8)安全预测预警;

19)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20)相关方安全管理;

21)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22)应急管理;

23)事故(事件)管理;

24)安全生产报告;

25)绩效评定管理。

7.1.3 标准规范

a)公司每年度开展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专项分析,对相关标准规范的适宜性、有效性及其可能面临的潜在法律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控制措施并予以落实,识别与相关标准规范不符合的事项并予以纠正。

b)公司科技创新部负责归口管理各类技术标准,明确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的需求识别、内容获取、融入执行、要求回顾,确保有效。

c)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目录,基于执行目录实现规范标准版本、类别、适用的条款、融入的制度等动态管理,对专业领域相关标准规范及时更新,并向受影响的人员及时进行沟通宣贯。

7.2 风险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应严格落实风险辨识、评估、审批、告知、报告、管控、评价、考核等闭环管理机制。根据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分为人身、电网、设备、网络、消防、交通和其他风险;根据风险可能性和严重性,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三个层级。

7.2.1 风险辨识

a)风险辨识工作应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原则,对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20类事故类别,在业务实施前或风险因素变化后开展风险辨识,充分辨识管理、场地、周边环境、人员、设备设施、行为等危害因素。

b)针对电网结构、设备状态、生产环境、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的风险,以及由于电网运行方式调整、设备运维检修、项目建设施工、用户需求侧管理等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的风险开展辨识工作。

c)风险辨识工作应按照“谁引起、谁组织”的原则,发挥专业协同作用,分析风险的存在条件、影响因素和范围,完整、准确地辨识安全风险,做到不遗漏;风险辨识结果应形成记录,明确风险内容和所涉及的业务范围,为风险定级提供依据。

d)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置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监控,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和相关单位告知重大危险源信息。

7.2.2 评估定级

a)公司安委会每年第一次会议应研究年度电网运行方式,统筹制定落实电网结构性风险治理管控措施,落实规划、建设、运行、检修等专业治理管控责任。

b)公司各专业部门应综合考虑人员、电网、设备、网络、环境、管理等因素,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估,建立本专业风险分级表和风险定级库。

c)公司各专业部门应按照“全面评估、准确定级、先降后控”原则,对照各专业制定的风险定级库,准确界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管控对象、风险等级、持续时间、影响后果、管控要求、到岗到位等重点内容。

d)公司安监部统筹协调,副总师及以上负责同志主持,每周四召开风险督查会议,对公司作业风险、电网风险辨识的全面性、风险定级的准确性和管控措施的针对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形成审查记录。

e)两个及以上专业、单位参与的改造、扩建、检修等综合性作业,应成立由上级单位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现场作业风险管控协调组;风险评估定级实施动态管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后应及时更新。

7.2.3 预警管控

a)公司各部门按照“分级预警、分层管控”要求,分专业制定风险分级预警标准,建立预警管控工作机制,规范开展风险预警发布、告知、公示、报告和解除工作。

b)风险预警发布后,公司各部门应强化“专业协同、网源协调、供用协助、政企联动”,按照预设场景模式风险管控要求,分层分级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有效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质量和实效;公司安监部应加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c)分层分级落实风险管控到岗到位标准,针对综合性风险,风险管控协调组组长应在关键环节参与,副组长和组员应全过程现场督导和协调风险管控工作。

d)涉及政府部门和外部单位的风险应履行报告或告知手续,重大风险应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每年向公司职代会报告,同时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及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7.2.4 评价考核

a)公司安监部牵头建立安全风险管理评价考核机制,对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实施监督、评价和考核;对出现安全风险失控苗头的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并限期整改反馈;对安全风险失控造成事故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b)各专业部门应对本专业领域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价,对管控组织不力、辨识不全面、定级不准确、管控措施不落实、报告告知不及时的单位进行分析通报,提出考核意见。

c)公司各部门应根据风险管控评价结果,总结工作成效和不足,分析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计划,跟踪并督促问题整改。

7.3 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全覆盖、勤排查、快治理”的原则和“排查(发现)-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逐级建立排查标准,实行分级全过程闭环管理。根据隐患产生原因和导致事故(事件)类型,分为系统运行、人身、设备设施、网络、消防、大坝、安全管理和其他等八类安全隐患;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三个等级。

7.3.1 排查标准

a)公司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结合反事故措施和各类安全事故(事件)暴露的典型问题,按照“谁主管、谁编制”“分级编制、逐级审查”的原则,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标准,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排查方法和判定依据,指导从业人员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b)公司各专业部门按照上级下发的隐患排查标准,补充完善重大、较大隐患标准,编制一般隐患排查标准,由公司安监部汇总并经公司安委会审议后,以正式文件发布。

c)公司将隐患排查标准纳入各专业培训计划,开展宣贯培训,指导专业人员准确掌握隐患排查内容、排查方法,提高全员隐患排查发现能力。

d)隐患排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各专业部门每年对隐患排查标准的针对性、有效性进行评估,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立、改、废、释”,以及安全事故(事件)暴露的问题滚动修订,每年2月底前更新发布。

7.3.2 隐患排查

a)公司安委会每年二季度应研究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安委办加强过程监督和督察检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b)隐患排查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对安全生产各领域、各专业、各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等。

c)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设计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等,制定专项或专业排查方案,确定排查目的、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要求等内容,每年6月底前完成年度隐患普查。

d)公司各专业部门应依据隐患排查标准进行评估定级,组织在安监一体化平台建立档案,形成安全隐患数据库,做到“一患一档”,公司安监部归口管理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

e)重大隐患应执行即时报告制度,应于2个工作日内报国网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及国网安委办,并向所在地区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电力安全监管机构报告。

7.3.3 隐患治理

a)公司各部门按照“分层分级、闭环管理”的原则,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完成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b)公司各相关部门应建立隐患治理快速响应机制,设立“绿色通道”,将隐患治理所需项目、资金作为项目储备的重要依据,纳入综合计划和预算优先安排,对计划和预算外急需实施治理的隐患,及时调剂和保障所需资金和物资。

c)公司安委办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治理有关事项,对需要多专业协同治理的应明确治理责任、措施和资金,对需要地方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对超出治理能力的应及时报送上级单位协调治理。

d)重大隐患治理执行挂牌督办、“两单一表”制度(督办单-管控表-反馈单)、“双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相关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停产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治理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7.3.4 验收评估

a)隐患治理完成后,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应组织验收评估,合格后予以销号,不合格重新组织治理。

b)公司安监部牵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激励机制,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施监督、评价和考核;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相关费用从安全专项奖中列支。

c)公司安监部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导致事故事件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8 运行

8.1 发展规划

公司各级发展策划部门在编制本单位规划、电网规划、综合计划时,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相关部署。

a)公司发展部负责规划归口管理;设备部负责在规划设计阶段参与设备限额、防灾标准、布置形式等相关核定工作,参与本省电网规划报告审定工作;调控中心负责在规划设计阶段参与电网运行限额相关核定工作,参与本省电网规划报告审定工作;省经研院负责对规划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b)规划工作主要包括规划边界条件确定,专项规划、专题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和修编等内容。

c)可研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研究论证,选址选线研究论证、专题评估,可研报告编制、评审、评估以及批复等内容。

d)在规划设计、可研审查中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反事故技术措施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编制项目方案时,将落实职业健康、“两措”计划等措施和要求作为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

e)组织规划、计划及项目审查时,充分听取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对电力生产运行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不满足规程规定要求的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f)组织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投入,编制有关安全生产的科技规划、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落实科技项目资金,并组织实施。

g)公司规划工作评估实行年度定期评估机制,评估由组织开展,规划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偏差,应在后续规划编制、滚动调整中予以纠正。

8.2 基建施工

公司各级基建部门负责所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控、文明施工,负责基建新技术研究和应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实。

a)公司基建部负责监督、管理所属基建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安全工作;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在基建工程服务类招投标环节落实公司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作业层班组、相关单位及人员履行相应安全职责。

b)基建安全管理内容包括安全标准化管理、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理、施工安全方案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例行会议、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管理和应急与事故处理等。

c)工程前期应根据工程成立业主、施工、监理项目部,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建设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开展现场踏勘、安全交底、资质审查、岗前教育等工作。

d)在工程项目中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执行安全风险管理、施工分包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方案管理、例行会议等基建管理有关要求,检查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组织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e)公司基建安全考核执行公司安全质量量化考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监督所属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落实管控措施和量化考核要求,对所属单位量化考核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价与考核。

f)组织落实基建过程环境保护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落实防止废气、粉尘、废水、噪声污染和排放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

8.3 电网运行

公司各级电力调控中心负责电网调度运行、设备监控、系统运行、调度计划、新能源调度、继电保护、自动化和电力通信等专业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落实相关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a)公司各级调控中心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电网运行进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领导电力系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运检部门负责分析重大检修、设备状况、外力破坏等安全风险,组织落实输变电设备和输电通道巡视、监测、维护、消缺等管控措施。建设部门负责分析输变电建设、施工跨越、调试投产等对电网运行带来的安全风险,组织落实基建施工、现场防护、系统调试等管控措施。营销部门负责分析重要用户供电安全风险,组织落实有序用电、安全供电等管控措施,负责向重要客户告知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督促落实重要客户应急预案和保安电源措施。信通部门负责分析电力通信、信息系统等安全风险,组织落实电力光缆、通信设备、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等管控措施。

b)电力系统运行管理分为风险预警管理、停电计划管理、运行方式管理,新设备启动及并网管理、发电厂调度运行管理、新能源管理、调度操作管理、事故及异常处置管理等。

c)风险预警管理遵循“全面评估、先降后控”要求、动态评估电网短期运行风险动态评估电网短期运行风险,准确界定风险等级,做到不遗漏风险、不放大风险、不降低管控标准。

d)停电计划管理按照“变电结合线路”、“二次结合一次”、“生产结合基建”的原则,做好基建、技改、市政、常检等多源头停电计划统筹,优化停电工作方案,减少停电项目总量,避免设备重复停电,杜绝一事一停,减少设备频繁操作,提高电网安全水平。

e)各级调度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规范》,对所辖电网正常方式及N-1方式进行静态电压稳定裕度分析,针对所辖电网年度、夏季、冬季方式、计划检修方式进行潮流分析、事故预想和特殊方式等进行潮流分析、暂态分析。应开展中长期方式编制;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保电预案的编制工作。

f)设备启动时严格执行到岗到位制度,关注设备启动过程,启动方案需变更时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专业沟通会商,确保变更后方案的正确性和可行性。并网前应签订并网协议,达到并网运行技术条件和标准,接受并网调度运行管理。

g)新能源管理应加强新能源并网调度管理,并网前应按照接入管理流程,规范履行方案审查、资料报送、调试、验收等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并网运行。

h)调度操作正常应使用操作任务票,使用统一的调度、操作术语,并严格执行发令、复诵、监护、汇报、录音和记录等制度。

i)处理事故时应做到: 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根据系统条件尽可能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尤其是厂(站)用电。 尽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对重要用户应优先恢复供电。 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j)公司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开展内部奖惩考核。

8.4 运维检修

公司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换流站直流设备、输电线路、变电一次和辅助设备、配电设备、发电站机电设备及水工设施等专业管理,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落实相关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a)公司设备部是运维检修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省超高压分公司负责组织开展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400千伏及以上直流设备运维检修业务;各地市市公司负责22050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电线路运维检修业务,负责所辖有发电业务的发电站机电设备及水工设施运维检修业务,220千伏及以下线路、设备运维检修业务。

b)运维工作主要包括运行规程管理、设备巡视、倒闸操作票管理、工作票管理、设备缺陷管理、带电检测管理、防误闭锁装置管理、运维分析管理、台账及运维记录管理、故障及异常处理管理、安全工器具管理、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管理、备品备件管理等。

c)设备检修有常规检修和故障抢修两类,坚持“应检必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d)各设备运维单位应编制并实施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开展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

e)建立健全现场标准化作业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应用信息化技术,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f)开展所辖电网设备运行、检修、分析评价和技术改造等;组织编制作业安全保证措施;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程给予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g)开展防汛、防灾减灾、消防监控设备、安防安保的现场巡视、运维和操作实施的安全管理;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及线路通道防护管理;

h)开展全面质量监督、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和质量监督关键指标的统计、分析和考核。

i)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组织编写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并经本单位科学试验;参加设备监造、物资质量抽检,并对设备安全质量问题提出建议。

j)管理所辖专业范围内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负责组织编制有关特种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k)涉及控制类系统及终端(配电终端等)的具体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

l)公司评价管理坚持“全面覆盖、专业评价、精益管理、分级负责、整改闭环”的原则。

8.5 营销服务

公司各级营销部门负责电力市场营销工作安全管理,在业扩报装、营业、计量、用电检查、有序用电等营销业务中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规定。

a)公司营销部负责落实专业管理责任;调控中心、设备管理部协助营销部做好重要客户管理工作,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

b)建立专业范围内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作业计划,作业现场,工作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管控。

c)做好用电检查、业扩报装、电能计量、供电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重大活动客户侧电力保障、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有序用电、自备电厂等相关安全管理;

d)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供用电双方安全用电职责界面,做好用电指导并履行供电安全风险告知;

e)规范客户侧供用电服务,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客户供电方案;组织客户业扩工程的现场勘查、竣工验收,发现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指导重要客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安全措施落实;

f)强化安全用电隐患处理,协助开展重要客户专项用电检查、特殊情况现场服务与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督促客户整改落实;

g)监督指导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等安全管理;

h)做好涉及控制类系统及终端(负荷控制系统和终端、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和终端等)的具体安全防护和运维;

i)营销服务评价考核采取同业对标及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考核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8.6 网络信息

公司各级网络信息部门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负责防护方案设计、防护措施部署实施,以及全寿命周期的网络信息安全,编制并执行信息系统两措计划。

a)公司互联网部承担公司网络安全归口管理职能,负责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调控中心承担公司调度管辖范围内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职能;省信通公司负责贯彻专业管理要求;其他部门负责业务管辖范围内业务、数据及其终端的安全管理。

b)在网络信息工程的设计、设备选型、施工、验收等环节,落实安全生产规程和规定;

c)制定并执行保障信息系统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规定、规程及制度,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d)组织开展信息系统运行监控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设备防火、防雷、防静电、防雨、防盗等工作,及时发现系统异常并组织处理;

e)开展信息通信系统及设备的安全配置管理、安全加固、日常巡检与监测、安全预警及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与电网运行控制相关的通信业务。保证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可靠。

f)公司网络安全评价通过开展网络安全性评价和执行网络安全违章行为积分进行评价,针对业务管理和执行中的问题和不足,积极组织落实整改。

8.7 产业管理

公司各级产业单位落实产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

a)各单位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和“委托+授权”的管理要求落实产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产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与主业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产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产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履责监督,规范新业务新业态安全管理,指导和监督产业单位新业务新业态安全生产合规性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

b)各级产业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持续推进产业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

c)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分析、预警与管控、安全性评价、隐患排查和治理以及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重大或倾向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d)开展本单位人身、设备、交通、治安、消防、网络信息等安全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各类资源保障。

e)执行安全教育、应急管理、事故(事件)调查、信息报送和职业健康管理等要求。

f)产业单位应规范安全生产装备和器具管理;规范承、发包工程和用工的安全管理,将分包队伍和人员纳入“四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或其他业主方项目承包、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8.8 后勤服务

公司各级后勤服务部门负责执行小型基建施工、物业管理、后勤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对本单位职工食堂饮食安全负责。

a)公司后勤部归口负责专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本部办公楼宇及场所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等工作。

b)做好办公场所的后勤特种设备及后勤危险物品等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

c)组织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d)负责小型基建和后勤设施工程安全措施管理,指导、检查、评价、考核业主项目部施工作业人身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e)做好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后勤保障;

f)办公场所安全用电、隐患排查等管理,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保证物业安全生产和企业工作环境安全健康。

8.9 消防安保

公司各级消防归口部门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制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程序文件》,落实消防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和“双验收”要求。

a)各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实施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各单位应明确消防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归口管理本单位消防工作。

c)单位各部门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发展部门负责将已立项的消防相关项目纳入综合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对消防资金进行预算管理;安监部负责对各专业消防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本专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d)各单位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

e)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持证上岗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消防设施(含微型消防站)检查维保,常态化开展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有序开展消防安全性评价工作。建立与属地消防救援部门的联勤联动救援机制,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

f)公司安保(防恐)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g)各级单位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从问题根源上对消防管理工作和消防监督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并执行。

8.10 职业健康

公司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制订各岗位安全防护用品发放项目和标准,明确职业卫生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落实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卫生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危害相关岗位人员在上岗前、转(下、离)岗后、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公司科技部是职业卫生归口管理部门,相关管理部门根据《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程序文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职业卫生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主要包括:

a)公司与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相关岗位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劳务派遣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

b)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在办公和工作场所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c)公司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依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规定,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经上级单位审核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d)各级单位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相关管理规定,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督促、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

e)公司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每年至少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应委托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f)公司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应依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报警装置,配置相应的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并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器具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8.11 新业务新业态

公司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新业务新业态项目安全生产依法合规要求,规范项目全过程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有效保障公司建设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战略落地。

a)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制订公司新业务新业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各专业、各单位开展新业务新业态安全管理工作。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将新业务新业态纳入本专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或指导本专业范围内新业务新业态的安全生产合规性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法律合规部门负责指导各专业、各单位开展新业务新业态安全生产合规性审查,督促规范签订相关安全协议;纪委、审计部负责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协同监督,督促各专业、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依法合规要求。

b)业务管理部门在拟开展新业务新业态阶段,梳理新业务新业态实施过程中所需开展的工作,明确参与各方的工作任务分工和安全责任界面,并向同级安监部门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报备。

c)业务管理部门应开展新业务新业态相关安全生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排查辨识法律追责风险;开展安全状况进行诊断、分析和评价。法律部门应协助业务管理部门开展合规性排查工作。

d)业务管理部门和物资部门明确项目的实施模式,在招标环节明确各投标方应具备的资质和能力;涉及组织机构调整的,组织各方在实施过程的各环节落实管控措施;业务管理部门应组织各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评价考核条款。

e)将新业务新业态实施过程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8.12 特种设备及危化品

8.12.1 特种设备

公司各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守“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检测、修理、改造等安全管理工作。

a)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并有效实施特种设备采购、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报废全过程管理的标准制度、实施细则、操作规程。

b)应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安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c)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d)特种设备改造、维修前应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e)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12.2 危化品

公司各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加强危化品采购、运输、出入库管理、存储管理及使用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使用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a)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专业范围内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物资部负责危化品采购、供应等安全管理工作,安监部负责本单位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b)危化品采购应由使用部门根据生产和使用需求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物资部门根据申请执行采购程序。

c)危化品运输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

d)危化品存储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储存台账和领用记录。

e)危化品使用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

f)危化品废弃处置按照“谁产生,谁处置”原则,依据相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g)公司危化品安全监督检查实行上级督查、同级督办的工作机制,对危化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

8.13 资源保障

公司确保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各类资源。

8.13.1 人力资源

a)应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监督机构,不设独立安全监督机构的,必须设专职安全员。

b)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

c)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相关职能部门应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d)应从人员配置、选拔、培育、激励等方面确定并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e)人员配置:科学调配人力资源,确保生产一线、专业管理、安全监督等岗位人员配置充足。

f)人员选拔:建立岗位能力标准,开展适岗能力评估,确保岗位人员配置适当。

g)人员培训:明确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要求,通过系统全面的教育培训,确保人员技能水平与岗位要求匹配。

h)人员激励:建立收入分配倾斜机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稳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队伍等。

i)公司各级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在业务工作实施中,开展承载力分析,确保业务实施人员投入满足要求。

8.13.2 安全投入

建立安全投入机制,制定《安全投入管理程序文件》,将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在成本列支,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并规范使用。安全生产相关费用优先用于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重大危险源管控和治理等方面。

a)安全投入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b)公司应明确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足额投入安全费用。建立安全投入机制,将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在成本列支,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并规范使用。合理制定投入计划,安全生产相关费用优先用于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重大危险源管控和治理等方面。

c)健全各级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根据生产经营特点,明确企业安全投入要求,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防误闭锁、风险管控、监督检查、安全性评价、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应急能力建设等所需费用列支渠道和管理流程职责,安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按照国家、行业规定限额。

d)各级安委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支出保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所需投入,承担安全生产支出的管理责任;

e)安全生产支出是指专门用于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年实际销售收入的0.25%,安全费用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安全设备更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改造、人身安全防护等投入,安全生产支出应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f)安全生产支出范围包括安全工器具及安全设施、安全保卫、应急建设、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安全检查和评价、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奖励、科技兴安等的支出;

g)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每年安全生产专项奖额度不得低于年度工资总额的1.5%。

8.13.2.1 安全生产支出管理

a)各级安委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支出保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所需投入,承担安全生产支出的管理责任;

b)安全生产支出是指专门用于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年实际销售收入的0.25%,安全生产支出应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c)安全生产支出范围包括安全工器具及安全设施、安全保卫、应急建设、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安全检查和评价、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奖励、科技兴安等的支出;

d)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每年安全生产专项奖额度不得低于年度工资总额的1.5%。

8.13.3 两措计划

各单位每年应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8.13.3.1 反事故措施计划

反事故措施计划编制应结合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治理的事故隐患、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单位事故防范对策,以预防人身和设备事故。

8.13.3.2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编制应结合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生产实际需要,优先解决影响范围大、优先解决安全风险高的问题,主要包括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配备维护、劳动条件和环境改善、消防和安保措施改进、安全培训宣传、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等措施内容。

8.13.4 物质基础

应深化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开展规划设计、采购建设、运维检修、退役处置的全过程质量监控,全面强化物质基础的源头保障。

物质基础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设备、装备、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车辆载具、应急物资等;

b)安全设施:防护设施、警示设施、消(安)防设施、环保设施等;

c)土建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电缆沟、大坝等;

d)信息系统:业务系统、办公系统、培训系统、应急处置系统等。

8.13.5 物资管理

物资管理遵循集约化原则,以标准化体系和信息化平台为支撑,优化整合物资供应链,提高物资供应的效率和效益。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深化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开展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的全过程质量监控,全面强化物质基础的源头保障。

各职能部门管理权限根据其业务范围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备、装备、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车辆载具等)、安全设施(防护设施、警示设施、消防设施等)、土建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电缆沟等)、信息系统(业务系统、办公系统、培训系统、应急处置系统等)。

按照“先利库后采购、先当地后调拨、先近后远”的原则,统筹库存物资、在建显目物资,紧急采购物资等资源,建立应急物资供应商网络,提高物资应急保障能力。

8.13.6 科技于信息支撑

8.13.6.1 科技创新

利用科技项目、群众性创新和QC活动等开展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支持员工和班组立足岗位创新创效。推广机械化施工,实现“科技减人,机械替人”,压降安全风险。推进输电通道可视化应用,实时监控输电通道状态,压降外破安全风险。推动作业现场智能化安全管控,组织开展智能安全工器具、安全单兵装备、智能移动终端等终端设备研发,通过智能终端与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工作状态等信息数据及过程管控参数的有效匹配、校核和联动,实现安全风险及时提醒、违章行为自动告警。

8.13.6.2 信息化支撑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在项目可研、设计、实施、运行的全过程,必须同步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业务及数据安全。

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北斗等先进信息化技术与现代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法结合,应用业务中台安全域、安全风险管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等系统平台,打通信息流动通道,实现安全例行工作自动记录和分析,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成和应用统一的外包队伍人员安全资信平台,构建规章制度智能执行支持机制等。

构建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化系统,收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转数据,为体系建设落地、检查评价和优化提升提供便捷工具和辅助决策。

8.14 能力培训

应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8.14.1 能力

在聘用新员工、员工转岗之前,以及员工在岗工作过程中,应采取岗前和在岗能力评估、考核、测评等形式,确定员工具备的能力,针对个人现有能力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差异,通过培训或其他措施(如额外的教育和技能拓展等)进行弥补,确保包括企业主要责任人在内的所有员工,其能力足以胜任其岗位职责后,方可上岗工作。

在确定岗位所需能力时,应考虑如下内容:

a)资历,包括学历、资质、工龄、经历等;

b)工作表现,包括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

c)工作内容和环境,以及可能存在的职业健康风险;

d)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e)岗位相关的义务和职责;

f)与岗位风险相适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g)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和知识;

h)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求等。

8.14.2 培训

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培训机制,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程序文件》,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管理等方面要求,定期组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考试,检验培训成效。

a)人资部作为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必要的教育培训资源经费,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定期评估改进培训效果。

b)各级单位安委会每年初组织制定本单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分层级、分专业开展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年度教育培训项目在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安全技能、应急演练培训从安全费中列支。

c)应全面覆盖参与公司各类作业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入职人员,新上岗(转岗)人员,在岗生产人员,班组长、安全员、技术员,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相关资格人员,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外来工作人员等。

d)培训内容应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包括: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职业健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事故案例、典型违章、“四新”培训、公共安全知识等。

e)结合专业特点,立足岗位实际,制作培训教材和课件,增强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确保满足安全工作需求。应运用VR、AR、体感等技术手段,采取集中培训、技能实训、现场培训、在岗自学、仿真培训、远程培训、跟班实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教育培训效果。

f)应探索建立“一岗一标”安全认证体系,开展全员安全等级认证和评价,健全与岗位任职、绩效考核、薪资调整挂钩的工作机制。

8.14.3 意识

应按照国家和行业要求,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全体员工意识到位:

a)坚持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在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安全风险及其失控可能造成的后果;

c)安全工作的改进所带来地对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的效益。

8.15 外包管理

公司各级单位从“计划、队伍、人员、现场”四个维度控制外包业务实施,综合运用管理和技术手段开展全过程风险管控。

a)双准入管理。安全监督部门归口负责对外包单位和外包人员安全准入管理,确保其满足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b)计划管理。执行计划审批、风险评估和监督管控,准确辨识、评估外包作业安全风险,合理策划风险控制措施,开展作业风险的全面公示、全员告知和全程管控;

c)队伍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和考核机制,对外包队伍安全管理能力实施动态评价,全面实施负面清单、黑名单和退出管理;

d)人员管理。健全外包人员档案,全面实行外包人员实名制管理,实时掌控作业行为,建立全员安全资信记录及考核、奖惩、退出机制;

e)现场管理。健全作业现场到岗到位管理制度,推行数字化管控,对作业现场开展全过程、全覆盖安全管控和监督。

f)供应商管理。建立物资和服务供应商管理工作机制,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不良行为控制、供应商绩效评价等工作,综合运用“负面清单”、“黑名单”等方式,控制其所提供的物资、设备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8.15.1 外包准入

安全监督部门归口负责对外包单位和外包人员安全准入管理,确保其满足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8.15.1.1 队伍资信报备

公司实行承包单位安全资信报备制度。承包单位的安全资信报备管理以地市(县)公司级单位为主体实施,安全资信备案信息在公司范围内共享共用。安全资信报备条件为:

a)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业务资质(建设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b)未在“黑名单”或“负面清单”禁入时限内;

c)满足所在公司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8.15.1.2 人员安全准入

公司对承包单位的作业人员实行安全准入管理,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准入考试,作业人员经准入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现场生产施工作业。对因作业需要临时新增或重新准入的进场作业人员,应采取动态考试方式实施准入。

8.15.1.3 进场前管控

进场施工作业前,发包单位应依据承包合同、安全协议及承包项目的登记信息,对承包单位进场人员及相关设备进行核查,形成进场前登记核查记录表,不满足承包合同及安全协议有关条款规定的,与承包项目的登记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允许进场。

8.15.2 外包控制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法规制度、承包合同及安全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国网公司“四个管住”要求,共同做好外包项目实施过程安全管控工作。并按照“谁使用、谁评价、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承包单位实施动态安全评价和 “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管理。

8.15.2.1 过程管控

a)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作业“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制度,以作业计划为依据,抓好风险辨识、评估定级和分级管控等工作,科学组织施工、管理等资源力量投入,严禁超负荷、超能力作业。

b)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常态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到岗到位管控,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做好现场安全风险防控和反违章等工作,确保外包项目实施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c)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理职责,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作业安全方案并监督实施;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旁站和巡视等,及时发现承包单位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时应下达停工令。

d)各单位建立健全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工作监督、评价和奖惩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利用安全巡查、“四不两直”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的监督考核。

e)建立健全承包单位及作业人员安全资信档案库,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安全事故(件)、安全管控等情况,建立统一的记分标准,并对承包单位及作业人员全过程记分管理;

f)建立健全警示、约谈和“说清楚”等制度,设置不同梯度的记分评价管控区段,并依据承包单位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纠偏和 “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管理

8.16 应急管理

公司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工作责任制,制定《应急管理程序文件》,持续完善应急体系建设、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a)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持续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制度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应急科技支撑体系,不断提高公司应急队伍处置救援能力、综合保障能力、舆情应对能力、恢复重建能力,建设预防预测和监控预警系统、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

b)应急组织。各单位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监督部门归口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c)应急队伍。建立应急专家队伍、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和应急抢修队伍,构建区域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合作。

d)应急预案。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由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e)应急演练。各级单位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社会应急联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演练。

f)应急保障。落实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指挥中心所需资金,配备应急设施、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并建立其采购、调配机制。

g)应急联动。建立内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机制,与外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建立应急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

h)应急值班。各单位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风险,不断完善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开展内外信息报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御工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i)应急处置。成立专项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发单位做好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按照分级响应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

j)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突发事件处置过程分析和评估,与电网防灾减灾相结合,及时做好设备、资金的划拨和结算。

k)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以3~5年为周期,开展应急能力评估。

9 评价

9.1 检查监督

公司安全监察部为安全管理体系检查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履行本专业日常检查督导职责。

9.1.1 日常检查

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结合督导调研、到岗到位等,经常性到基层单位、班组(供电所)、作业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应提前掌握被检查单位或现场的安全现状,制定检查标准,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流程。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分析原因彬制定整改计划,踪整改措施的落实,直至整改完成。

9.1.2 专项检查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包括:迎峰度冬(夏)、春(秋)检、重要节日、重大保电和各专业确定的两票、安全工器具、消防安全等针对性检查。专项检查应提前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加强跟踪。

9.2 内部审核

体系内部审核方式分为定期审核和追加审核。定期审核每年11月份进行,由公司安委办发起,组织各专业开展一次内部审核。当出现下列特殊情况时,可追加审核:发现严重影响体系运行的问题,内部机构有较大调整,方针、目标及现场等有较大改变,安全生产出现较大滑坡迹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

9.3 管理评审

体系管理评审于每年年底前进行,在各专业完成内部评审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委办向安委会申请召开安委会会议进行管理评审。

经安委会全体成员研究讨论后,提出管理评审结论,并由安委办汇总形成管理评审报告,上报安委会主任审批。管理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被评审单位概况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评审总体情况,各专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建议、评审结论,并附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表。

各专业应依据管理评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编制问题整改计划表,并按照整改计划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于短期内不能整改的,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预控措施。

管理评审的结果应与公司战略规划相关联,为公司安委会制定和调整安全管理规划提供依据和支撑。

9.4 绩效评价

公司建立安全绩效、体系运行绩效的评价机制,监测、分析、评价安全管理及体系运行的绩效。绩效评价要求主要包括:

a)公司安委办应结合同业对标和业绩考核,科学合理制定涵盖安全管理绩效和体系运行绩效的安全绩效指标,确定评价方式、数据来源、统计分析要求等,满足定性和定量分析需求。

b)安全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程度,与所辨识的危险源相关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的工作状况,实现安全目标的进展情况,整改与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c)安全绩效评价方式兼顾过程和结果,分为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

d)过程性评价主要是对安全管理策划、规章制度建立、控制措施实施等过程进行评价。

e)结果性评价主要是评价事件、事故、未遂过失等不良安全结果。

f)安全绩效评价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绩效评价结果应形成正式文件,及时向公司所有部门、单位和员工发布,必要时,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g)公司安委办应对安全绩效评价结果开展分析,评估安全管理状况及趋势,及时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为安全管理提升和改进提供依据。

10 改进

10.1 事故后评估

按照“实事求是、系统评估、注重实效”原则,应在事故调查结案后一年内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书,核查评估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故后评估要求有:

a)对应调查组,评估检查组成立应遵循“谁负责调查,谁评估核查”。

b)检查评估工作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书,重点核实核查以下内容:核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落实情况。核查事故报告确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同类单位对事故教训吸取和技术、管理措施制订落实情况。

c)检查评估工作完成后,应给出评估结论,并形成检查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评估工作组织情况。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d)应保存事故调查报告书、检查评估报告文件。

10.2 整改与预防

应建立整改和预防措施管理机制,通过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实施和评估措施等过程,对安全管理活动开展整改和预防,以确保安全管理体系运转的有效性。要求包括:

a)对不合格项,应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或预防措施,明确相关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流程及相关实施部门(单位)。

b)事故(事件)调查结束后,责任单位应根据事发原因,落实整改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预案。

c)内外部沟通中形成的意见和建议,由沟通部门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处理和答复,由相应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

d)由几个部门配合进行整改或预防的,由问题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若在期限内不能整改的,问题的主要责任部门应针对潜在的风险制定预防措施,明确后续整改方案。

f)整改后应组织复查验收,对整改措施和情况进行有效性评价。

g)评价整改与预防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有效性及其产生的结果,并记录保存。

10.3 持续改进

在整改与预防工作完成一年后,公司安委办应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整改成效持续性评价工作。评价程序包括:

a)成立整改成效评价工作组。整改成效评价工作组原则上应由原整改与预防评估工作组人员组成。

b)实行整改成效“回头看”。整改成效评价工作组主要针对前期评审时发现的问题,复核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成效。成效评估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

c)编制整改成效评价报告。整改成效评价工作组根据成效评价结果,完成成效评价报告的编写及审核,并及时向公司安委办报备。评价报告主要包括前期评审发现问题整改计划的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改进建议等。

d)深化整改方向和目标。公司安委办在接收报告后,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讨论决定下一步改进方向和目标。

e)持续改进与落实。相关责任单位根据确定的改进方向和目标,制定持续改进计划,明确责任人、措施和期限,建立常态化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绩效和体系运行绩效,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

附录

附录1: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附录2:管理体系职责分配表

附录3:程序文件清单

产业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精选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基建及其他工作过程中的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申能集团、申能股份、申能新能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结合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所管辖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以下统称行政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五条 公司实行突发事件(含生产安全事故)三个渠道逐级报告制度,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和安全生产部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对口领导、部门报告。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级报告系统的责任制。

第六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电力安全事故后,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第七条 公司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八条 公司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在生产、基建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做好安全工作。

第九条 公司的工会小组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依靠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工会有权参与事故调查。

第十条 公司本部及各建设项目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申能集团公司、申能股份公司、申能新能源公司颁发的制度,制定适合本公司及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十一条 公司本部及各建设项目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指导公司和各项目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和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公司除接受申能新能源、申能股份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监管之外,还应自觉接受上海市及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

第二章 目标

第十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为(五零一控):

(一)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为零。

(二)人为责任的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为零。

(三)一般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四)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五)一般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为零。

(六)轻伤率控制。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确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跟踪考核其完成情况。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对公司确定的目标逐级进行分解,制定的安全目标应具体明确,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确定年度或长远安全目标后,应制定实现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和计划。

第十六条 相关工程管理部门必须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有参建单位进行协调、监督,并要求各参建单位制定确保实现安全目标的措施和方案。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调。

第十八条 公司总经理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依据本规定第二章及当年的安全工作重点制订。

各部门负责人与班组长、班组长与班组全体员工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年度安全目标绩效考核,每年对年度考核指标实施动态调整,并评估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 公司行政负责人是本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负全面责任。

公司系统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有监督他人履行安全职责和接受他人安全监督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工作到位标准,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责任落实。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二十二条 各行政副职(包括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企业行政负责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 公司内部及建设项目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在责任追究上各岗位逐级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各部门依据管理关系,由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组织机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生产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人员,行使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职能,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

第二十六条 公司内部建立健全由公司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生产部)、部门安全员(风场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网,安全生产部设专职安全员,其他部门(风场)和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建设项目管理建立公司级安全监督人员(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安全监理师、施工单位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网络,安全监理师、施工单位安全员必须为专职安全员,安全网络必须保证监督全覆盖,直至施工班组。施工单位若有分包的,分包单位人员达30人以上,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的任职条件应有明确标准。公司鼓励安全监督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制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具体办法或细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职权。

第五章 规程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国家和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规定、规程、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管理、建设工程流程及设备运行特点,编制有效保障生产安全、文明生产及职业安全健康的各项规程制度。主要包括:

(一)建设期根据项目管理现场的特点,编制《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海上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动火安全管理规定》、《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二)生产期根据海上风场生产的特点,结合风场生产的全过程,建立安全生产体系管理标准,安全生产体系管理标准是生产期执行的管理性标准,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上级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结合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规程,经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根据电力监管部门关于发电厂(场)并网运行的管理规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上级公司颁发的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运行规程、消防规程等各类安全生产制度,经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和上级颁发的检修规程、制度以及设备厂家的要求,制定风电场(光伏电站)的检修规程;根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书,编制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经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六)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能监局《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及上海市网调颁发的调度规程,编制本企业的调度规程,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 公司应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

(一)当国家、上级颁发新的标准、规程、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要求,以及本企业设备系统变动和事故防范措施需要时,应及时对相关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二)每年应对各项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及审核工作,并将复核结论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通知有关人员。

(三)各项规程应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第三十二条 公司内部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工作的其他组织、个人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系统规章制度以及公司保证安全生产的作业规程等制度。

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双方会签和安全交底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内部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标准,建立健全各级技术监督网络,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技术监督范围涵盖设备及工器具从项目建设期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到生产期的运行、维护、检修关生命周期。

第六章 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三十四条 公司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以安全生产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与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安全生产部门为主,工程技术部、综合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参与制定。

第三十五条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电网企业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企业的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之中。第三十六条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标准,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作业环境、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确保职工健康以及建立安全设施标准化、完善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编制。

第三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设计、安全预评价等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职业卫生、文明生产、作业环境、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编制。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防汛、抗震、防台风、防强降雨、防地质灾害、防暴雪、防凝冻、防雷击、防寒、防高温等事故应急预案,应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

第四十条 公司主管领导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公司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第七章 应急管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和落实各级应急管理责任,确保应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响应及时、协调有序、处置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第四十二条 公司针对可能发生的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或造成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的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四十三条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编制,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综合应急预案应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四十四条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而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应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第四十五条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自然环境、气象规律、生产风险、事故隐患特点,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岗位而编制,应对现场典型突发事件制定具体处置流程和措施。

第四十六条 对各类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工作,以确保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实施预案,组织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要根据国家和上级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要求,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评估、修订预案,并予公布。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一)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

(二)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

(三)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四)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五)电力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

第四十九条 各部门应根据各项预案的要求,保证事故备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救援人员防护用品等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满足应急预案施行的要求。

第五十条 公司定期开展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知识培训、宣传教育和演练等工作,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企业的防灾减灾能力及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十一条 建设项目单位必须编制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并与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十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安监或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并与当地安监、气象、消防、地震、通信、医疗等政府部门或社会机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八章 教育培训

第五十三条 公司应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综合培训计划和企业发展规划之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与奖励考核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监督考核、效果评估的职能部门和专责人,建立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体系。

第五十四条 公司遵循“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转岗,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岗位实际,识别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需求,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在资金、时间上给予保证,确保职工受到应有的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的教育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五条 安全生产培训应运用集中授课、演讲、竞赛、视频、网络、板报、实物、图片展览等多种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形式进行。

第五十六条 公司新进入(含实习、代培人员)的生产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企业、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过《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学习,通过规定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在风电场进行登塔作业的人员,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培训和高空作业应急处置培训。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要求。

第五十七条 公司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

(一)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规程考试等培训活动。

(二)离开生产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生产一线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生产流程的跟班实习,经《电力安全作业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设备经过重大技术改造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后,所有相关的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必须接受本企业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并熟练掌握。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特种作业培训,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六)变电站负责接收调度指令的运行人员应接受当地电网调度部门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十八条 生产岗位人员每年应进行不少于12学时的安全教育。第五十九条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含长期劳务输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相应的资格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下发公布。外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必须经资格考试合格并下发正式文件后方可办理工作票。

第六十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上海市一级安全培训机构或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六十一条 公司对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考试。

第六十二条 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六十三条 公司应将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十四条 公司将企业内部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编成教材,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运用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以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六十五条 外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应对其进行现场有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对于劳务派遣人员及长期承包运行、检修工作的外包人员,其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培训应按照企业员工的标准等同管理。

第六十六条 各部门应对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和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第六十七条 除安全培训外,各部门应大力开展岗位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岗位生产技术培训。

第六十八条 公司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确保每个从业人员全职业周期内接受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录入培训档案。培训档案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三级安全教育情况、首次上岗考试情况及成绩、历次岗位晋升考试情况及成绩、专题学习情况及考试成绩、历次培训总结及效果评估。

第九章 例行工作

第六十九条 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辨识”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七十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按季度召开会议,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要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提出应关注的安全问题,研究防范对策,部署工作安排,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安委会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公司安委会可结合公司季度工作会议一并召开,建设项目单独召开。

第七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网例会。公司安全工作会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可结合公司月度例会一并进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建设项目月度安全分析会由安委会常务副主任主持,安委会成员、安委会办公室成员、监理单位各专业工程师、参建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安全监督网络成员参会;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网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可根据海上施工特点结合工程周例会合并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主持。

安全分析会,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

风场、班组必须开展班前会和班后会活动,做好班前危险点分析、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班后评估安全工作情况等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分析班组内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典型的违章现象、分析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日活动和班前、班后会由风场场长主持。

第七十二条 公司相关人员应按时参加新能源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月例会。

第七十三条 公司的安全月活动每年六月份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部署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重点是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公司系统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第七十四条 安全检查

公司应根据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春季、秋季以及防洪度汛安全检查应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每年至少各进行一次。

安全检查应结合安全性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等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并监督落实。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检查可单独进行,应根据项目性质、工程进度、施工工艺、季节特性及施工队伍人员素质状况等特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第七十五条 生产安全信息

公司应保证生产安全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编写安全简报、通报、快报,总结生产安全情况,分析生产安全风险,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要求。

安全简报至少每月一期。

第七十六条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公司对风电场的自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评。

第七十七条 公司应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章 涉网安全管理 第七十八条 公司应遵照《电力法》、国务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家电监会《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第七十九条 发电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运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确保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并网运行。

新建、改建和扩建发电机组在进入商业运营前应当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

第八十条 涉网设备遇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时,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有关规程处理,处理后必须立即报告电网调度机构的值班人员。

第八十一条 公司有关部门应定期与电网企业联系,分析和交流发输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情况,通报相关信息,商讨解决涉网双方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保证电厂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十二条 公司发生涉网事故,应搜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配合事故调查。

第八十三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并网管理要求、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上海市电网公司的要求,积极开展设备整治和涉网改造。

第十一章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第八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本规定所明确的组织、协调、监督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风电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指导、督促工程承建各方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并监督落实,负责保证建设工程配置所必需的有资质安全管理人员和资金投入。

(二)负责组织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总设计(项目实施规划),提出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总体目标、标准、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组织分解落实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考核指标。

(三)负责工程组织安全风险辨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参建单位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五)核定安全设施经费,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基础条件与外部环境。

(六)批准工程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加强对风电机组吊装、工程爆破施工、海上大件运输、潜水作业等重大特殊施工作业方案的审查工作。

(七)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检查、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所负有的监督、检查、处罚等责任的落实是否到位。

(八)通过监理单位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管理的条款,杜绝工程转包,严格控制工程分包;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定期召开安全活动分析会议,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汛和防灾、抗灾、社会治安、消防、交通、机械安全以及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九)负责与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和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建立工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十一)负责对各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第八十五条 建设项目施行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管理的,应在合同中明确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八十六条 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承包合同的要求,明确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措施三个到位。

第八十七条 建设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一)同时有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建设工地施工。

(二)建设工地施工人员总数超过50人。

(三)项目工期超过90天。

各项目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的总经理担任,分管领导为常务副主任,勘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风机厂家、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和现场负责人及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由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监理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部安全员或外聘安全员组成,施工和供货参建单位的人员不得担任办公室成员。

安委会成员单位发生变化的,须在7天内根据变化情况相应调整委员会成员。

安委会不替代各参建单位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十八条 安委会必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和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向所有参建单位通告。

第八十九条 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在工程中的重伤、死亡事故的统计、考核除按照归属关系上报、考核外,还应报告本工程的安委会。

第十二章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第九十条 建立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承、发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十一条 发包工程项目在依法签订合同时,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由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通过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负责人、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施工保证金比例、安全风险辨识和控制、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管理和考核、事故上报和调查等内容。没有签订《安全协议》不得进场作业。建设期安全生产费用为工程总造价的2%;安全施工保证金为施工总报价的5%。

第九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招标管理权限,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对承包方安全施工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一)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等级、法人代表资格证书、人员配备、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以往业绩、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等。

(二)项目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应符合工程要求。

(三)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应提交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兼职安全员。

第九十三条 发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上条所列条件。

(二)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三)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或其他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四)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其他责任。

第九十四条 发包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此费用为固定费用,不得核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安全生产部应对此费用的提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十五条 发生事故时,由发包方根据合同要求、工程规模、工期或安委会决议确定安全保证金的扣除比例。

安全保证金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考核并监督执行情况,资金财务部负责管理。

第九十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作。

第九十七条 发包方应将长期在本单位从事运行、维护等工作的承包单位,纳入发包方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十八条 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的非人身事故,发包方根据合同中相关条款和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承包方进行考核。

第九十九条 公司的部门、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对外发包工程项目。

第一百条 公司作为承包方承包运营、检修维护、技改、建设等工程,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发包方的生产管理流程、生产工艺流程以及设备状况,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二)要求发包方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提供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和检测评估报告;

(三)检查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设施、劳动防护措施符合现场作业安全的要求;

(四)与发包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应担付的各自安全责任;

(五)针对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承包项目制定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若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生产部必须监督管理到位,对于现场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影响人身安全的状况,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报告、督促工程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交涉,必要时要求本企业的现场工作人员停工。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系统各部门在承、发包工程实施中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第十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第一百零三条 本手册所称事故包括电力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和责任交通事故等。

第一百零四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故发展;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方案。

第一百零五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

发生以上的事故时,各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以内向公司报告。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外包工程中发生的事故,不论事故原因和责任,承包方必须按照集团公司“三个渠道报告制度”以及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立即进行上报。

第一百零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一百零七条 事故由各级人民政府或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的,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同时也应开展内部的事故原因分析。受各级人民政府或电力监管机构委托由电力企业组织事故调查的,调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执行新能源公司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追究、处罚等相关规定,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调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第一百零九条 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一百一十条 奖罚决定应及时兑现,不得以奖抵罚、以罚代管。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以及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手册用于调整公司内部和各项目的安全管理关系和规范安全工作行为,本手册解释权属公司。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手册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产业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精选篇3)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公司将紧紧围绕国资委提出的“强基固本、控制风险,转型升级、保值增值,做强做优、科学发展”的主题,认真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目前公司的生产管理基础还很薄弱,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们做强做优、科学健康发展的瓶颈。而安全生产管理是重要的基础管理,亟需开展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提升活动。为了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向管理要安全、要效益,现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方案,以全面实施。

一、提高人员安全素质,打造严谨的安全管理队伍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人力资源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每季度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安全监察部作为分管部门,按照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计划,编制安全教育培训材料和落实器材准备,分级实施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种安全教育,并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评估和改进。

(二)坚持动态的素质提升管理。

生产部门每季度动态开展岗位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救护和处置方法,安全监察部协助人力资源部每定期考评各级人员的安全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其中,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三)开展科学的安全目标责任管理。

公司每年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分级目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相应的目标分级控制措施。安全监察部按季度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以及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

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一)规范设备基础管理。

公司制定并落实设备管理责任制,保证设备分工合理、责任到岗;组织制定并落实设备治理规划和治理计划;建立和完善设备质量标准、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保护投退等制度,明确相应工作程序和流程。物资部理顺备品、备件的供货渠道及仓储标准,保证满足生产需求。设备管理部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分类建立完善设备台帐、技术资料和图纸等资料台账。

(二)加强设备运行管理。

运行值班员必须遵守调度纪律,严格落实调度指令;当班中认真监视设备运行工况,合理调整设备状态参数,正确处理设备异常情况;根据设备状况,合理安排机组运行方式;做好反事故预想,并做好各类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完善设备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监督、验收等工作。

(三)做实设备维护管理。

设备管理部负责实行标准化检修维护管理,编制检修作业指导书;对重大项目制定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及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检修现场隔离和定置管理;严格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实行检修质量过程控制和监督三级验收制度,严格检修作业中停工待检点和见证点的检查签证。

每月定期组织开展技术监督活动,建立和保持技术监控(督)台账、报告、记录等资料的完整性;每月定期评价分析设备、设施及涉网运行的安全风险和可靠性状况,制定提高可靠性水平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标准管理考评

(一)正确运用最新法规和标准规范。

安全监察部负责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设备管理部负责及时识别和获取各项技术监督、设备技术的标准规范;运行部负责及时识别和获取各项电网安全技术文件、发电运行新技术规范。各部门应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同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贯彻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定期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总经部牵头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并且每年至少一次对公司所执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修、运行、试验等规程的有效性组织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每年发布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等清单;每3~5年对有关制度、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重新印刷发布。

(三)严格各项标准的管理考评。

各部门必须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和评价,安全监察部每季度实行奖惩考核。安全记录档案至少包括:运行日志、班长日志、巡检记录、检修记录、不安全事件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通报、安全日活动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四、形成特色安全文化,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一)以创标杆的目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公司每年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上台阶的规划纲要,倡导全员重视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不断提升本企业的安全价值观,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形成积极的企业文化氛围。

基建工程竣工后,安全监察部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形成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三)坚持班组安全生产分析周活动日制度。

生产各值、各班组每周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学习国家、上级单位、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规定以及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本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和预防措施,保持基层班组的安全文化形式。

(四)严格班前、班后会安全事态分析总结。

生产部门的班前会要结合工作任务、设备及系统运行方式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应及时总结当班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完善生产保护系统,确保生产设施安全

(一)严格生产厂区保卫制度。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制定生产设施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出入人员、车辆和物品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外力破坏、盗窃、恐怖袭击等事件。对重要生产场所实行分区管理,严格重要生产现场准入制度。

(二)实施有效的生产设施保卫措施。

设备管理部建立生产设施永久保护区台账和检查记录,对架空、地下、水底等管道线路所处的永久保护区设置明显警示标识。人防方面在重要的电力设施、生产场所周边设置固定、流动岗位,对人、车进行检查。物防方面要及时加固、修缮重要生产场所的防护体,按照需求配置、更新安保器材和防暴装置,并维护管理到位。在重要电力设施内部及周界安装视频监控、远红外报警等技防系统,根据需要将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同时接入公司保安监控系统,实现多方监控。

(三)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时段的保卫。

在重大节日、活动时段,总经理工作部对重要的电力设施和生产场所采取公安人员与本单位安全保卫人员联合保卫值勤;必要时组织公司人员结合安保人员在重要现场值守和巡视检查。

六、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超前防控生产隐患

(一)建立风险评估小组和制度。

以副总工程师牵头,设备管理部为主,成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小组,制订风险评估管理标准,每月开展设备和运行风险分析评估,制定风险预防控制策略,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开展设备运行风险评价。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小组定期对预防电力生产二十九项重大事故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价,特别是涉网设备的安全风险分析评价,制定切合实际的预防控制措施。评估小组分专业督促预控措施的逐项落实,并进行措施实施效果评价,及时完善不利因素,保证取得消除隐患好效果。

七、强化作业安全管理,提高现场安全可靠性

(一)不断完善生产现场设施安全。

设备管理部负责每月对建(构)筑物结构完好性进行检查,保证无异常变形和裂纹、风化、下塌现象,门窗结构完整,不存在脱落伤人、渗漏损坏设备等缺陷和隐患;安全监察部负责每周对厂房内外的清洁完整进行检查,要求无积水、油、杂物,门口、通道、楼梯、平台等处无杂物阻塞,楼板、升降口、吊装孔、地面闸门井、雨水井、污水井、坑池、沟等处的栏杆、盖板、护板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及现场安全要求,生产现场紧急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因工作需拆除防护设施,必须装设临时遮拦或围栏,工作终结后,及时恢复防护设施。设备管理部负责机器的转动部分的防护齐全、完整;生产场所常用照明应保证足够亮度,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机械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地方光亮充足;常用照明与事故照明定期切换并有记录,应急照明齐全;高温管道、容器等设备保温齐全、完整,表面温度符合要求;临时电源线路敷设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二)严格反“三违”制度管理。

生产和安监部门进行常态化反“三违”管理,对于高处作业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有关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搭设,特殊脚手架要有专门设计;立体交叉作业和使用脚手架等登高作业有动火防护措施和防止落物伤人、落物损坏设备等安全防护措施;起重设备设施必须定期进行规范检验,确保工作性能良好;起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重大物件起吊须制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并有专业技术人员指挥;焊接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焊接作业现场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在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进行通风换气,使用符合安全电压要求的照明及电气工具,有专人监护,并落实防火、防窒息及逃生等措施;对电气安全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须定期试验,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掌握使用方法并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油区、制(储)氢室、氨罐等严格有效落实管理制度,其防爆安全装置齐全,设备设施和作业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有关管道系统及阀门严密,在易爆场所或设备设施及系统上作业,要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保持与运行系统的有效隔离,并落实防爆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消防培训和演习,作业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布置和使用方法,现场动火有人监护,且防火措施落实;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厂区交通安全设施,定期对机动车辆检测和检验,保证机动车辆车况良好;吊车、装载车、叉车等的起重机械部分符合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合理规划厂区运煤、运灰等车辆路线,完善卸煤、装灰车辆运输方案。

(三)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

公司建立完善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计划经营部、物资部和安全监察部负责确认相关方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审查相关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任务要求,并建立合格相关方名录和档案;安全监察部负责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审查相关方制定的作业任务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全监察部和相关方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设备管理部须根据相关方作业行为定期识别作业风险,督促相关方落实安全措施,并对两个及以上的相关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进行协调,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八、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界定隐患分级、分类标准,明确“查找-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排查方法,落实责任人,结合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确定等级并登记建档。安全监察部每月组织生产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设备管理部、运行部督促班组每天查出一项安全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加以治理,逐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监控。

设备管理部对重大安全隐患在治理前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安全监察部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在隐患排查治理后要对治理效果进行验证和评估。

(三)根据生产特点进行专项整治。

运行部负责针对“W”火焰炉易结焦、垮焦的情况,制订打焦安全管理标准,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确保人身安全;针对地区气候异常的特点,相关部门组织制定防汛、防暑、防台风、防火、防雷电等检查卡,下发各岗位,督促实施到位。

(四)提高承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技能。

由于保洁、检修维护、外围系统运行均属外委作业,存在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偏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水平不高等问题,责任管理部门需切实抓好班前班后会、周安全学习例会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事故警示片,外委单位每月开展各岗位的危险源分析,使其掌握本岗位所必备的安全技能,从而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五)切实加强防止误操作的隐患管理。

运行部组织制定接地线管理、解闭锁钥匙管理、“五防”闭锁装置管理、生产区标志标识管理、阀门上锁管理等标准,完善标牌、标识,张贴电气安全操作提示语。

九、严格重大危险源管理。

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一)认真识别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对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全面辨识,对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设备、系统技术改造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危害辨识,并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国家标准,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和相关管理制度。

(二)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

安全监察部负责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查、检测;将厂区内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地点、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组织采取有效的技术和设备及装置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并加强重大危险源存储、使用、装卸、运输等过程管理,落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十、重视职业危害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健康

(一)加强急性职业危害区域的管制。

运行部负责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并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超标区域设置醒目标识牌予以告知,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二)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护保障。

公司按照法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器具,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采取降低职业危害程度的有效措施。

设备管理部对于输煤、制粉、锅炉、除灰、脱硫等生产系统的扬尘点空气中粉尘含量采取抑尘降尘措施已达到符合标准要求,并在区域内设置粉尘提示标志;在此区域作业的人员均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对高噪声设备需采取降低噪声的有效措施,并在区域内设置噪声提示标志,在此区域作业的人员应配备耳塞等防护用品;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设置通风柜及机械通风装置。

十一、规范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应急规章体系建设。

公司建立健全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应急工作体系,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应急工作机构,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分工。安全监察部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应急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确保电力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实施。

(二)完善应急预案的登记审核和发布实施。

安全监察部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按照电监会的应急文件编制导则的要求,制定完善公司应急预案,并及时报送电监机构进行审核等记,在公司内部加强专业化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具体的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包括程序性和检验性演练)和桌面演练等应急演练,并适时开展联合应急演练,计划在5年内全部演练完毕,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

公司建立预案备案、评审制度,根据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须详细记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培训;定期开展各级管理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以及重点岗位员工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落实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

安全监察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与当地有关部门互联互通的应急平台体系和移动应急平台;在内部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维护管理,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补充及紧急调拨、配送体系。

(五)建立完善应急预警系统。

公司各部门切实加强电力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各类外部因素的监测和预警;安全监察部要建立与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获取各类应急信息,并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采用多种有效途径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六)应急响应与事故救援。

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应急工作机构针对不同级别的响应,做好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和现场救援、应急资源调配等应急响应工作;在明确应急处置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后果的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污染物处理、善后理赔、应急能力评估、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后期处置工作。

(七)实效报送电力安全信息。

安全监察部须按规定向当地有关单位和电力监管机构报送电力安全信息,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做到准确、及时和完整。

十二、实施绩效考评,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考评机制。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评定制度,明确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安全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的方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测量评估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制定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实施绩效评定考核。

安全监察部每年一次开展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评价报告,以文件形式将结果向各部门、外委单位和员工通报,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公司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单位和岗位兑现奖惩。

(三)以考评管理促绩效改进。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评定结果,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和措施,实施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同时对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评估和分析出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计划当中。各相关部门、外委单位对绩效评价提出的改进措施,需认真进行落实,保证绩效改进落实到位。

产业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精选篇4)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永恒的主题,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__的必然要求。电力企业安全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中心, 以保人身、电网、设备为工作目标。

1.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早部署,开好头。按照惯例,年初,集团公司颁发了1号文件,指导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分析总结了__年安全生产工作,确定了省公司__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目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发电部积极组织运行班组贯彻学习集团公司1号文精神。将如何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局面等做为重点进行讨论学习,让每位运行人员正真意识到安全生产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同时要求,各专业班组必须严格落实“两票三制”和“三讲一落实”;专业专工做到重大危险源心中有数,防范控制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还要从设备运行优化管理、培养和发掘人才等方面开展工作,全面提高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2.加强班组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企业安全, 归根到底要落实到班组, 落实到每个职工, 只有班组的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了, 整个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才会有牢固的基础。定期及时的向职工灌输安全理论, 增强他们的安全观念,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规章制度 , 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同时还要抓安全物质文化建设, 配齐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 完善各种安全设施 , 改善作业环境。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积极围绕班组安全管理的思想,认真组织了责任落实到人的管理办法,发电部要求,直接任命班组长为班组第一安全责任人,每位职工的安全理论,安全思想由班组长灌输并执行,并监督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各分管专业专工定期检查相关专业劳动用具,并且积极指导本专业的相关工作,加强危险点分析,保证安全生产稳步进行。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工作“合法”进行。制度就是工作规范,是管理流程。部门在制定规则时还应遵循从“严”、从“细”、从“仁”的原则。从“严”,即是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标准一定要高。发电部必须通过严格标准的管理制度,使员工明确自已的岗位工作职责与内容,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尤其是像劳动纪律、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范等等,可以与员工的岗位绩效考核相结合,从而达到严格管理的目的。从“细”,即是要求班组的各项制度必须具体化、精细化,对工作要面面俱到。例如:在生产任务方面、教育培训方面、劳动纪律方面、班组建设方面都应当有相应的规则。从“仁”,部门首先要对职工的年龄状况、文化状况、技能状况以及身体状况有一个准确地了解,然后进行统筹计划,合理安排,增加制度的可操作性。在以人为本的理念倡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则,这样执行起来相对容易,同时也是管理人性化的表现。有了制度,就要有相应的执行力。执行力就是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完成工作的能力,就是坚决、不折不扣完成任务的意识和能力。部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提高执行力是搞好管理工作的关键因素。首先,要帮助班组员工明确自身定位,提升员工的工作意识。要合理引导职工,转变观念,从为企业工作转变到为自己工作。使个人意识逐渐升级,进而打造强大的班组执行力。

4.加强岗位人才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企业生产过程中,生产环节的制定、生产安全等都需要技术手段去实现。因而在日常工作中,技术型的工作是最主要的部分,要想保安全甚至超标准的完成工作任务,员工技能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决定着企业安全生产运行。通过技能比赛,带动和强化开展岗位练兵,技术交流,导师带徒等活动,不断激发职工学习技术,掌握技能,参与创新的热情,为职工技能成长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我们要求班组每个学习班进行基础知识讲课与典型安全事故分析,制定人人听、人人讲的制度,要求讲课人制作相应讲课主题的培训课件,讲课后人人发言,全体讨论,对所讲的内容进行分析和补充,提高班组成员对基础知识的认识,和对异常分析处理的能力。同时我们还在工作学习中积极组织了技术比武、专题研讨、QC小组、专题演讲等一系列学习交流方式,提高各成员的基础知识以及知识创新能力。另外建立健全人事激励机制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在平时的管理中,我们需要从竞争的高度出发,更新管理观念与思路,认真研究企业职工的精神、物质变化需求,研究管理变化环境,制定相应的管理激励措施和激励手段,并从组织上加以保证,以增强管理层的管理力度和灵活性,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服务。启动动态管理机制,实施动态管理政策,实行职工利益的再分配,给那些有一技之长和管理水平的人员创造一种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环境,做到人尽其才,因材而用。这样才能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感到企业对人才的重视,自己所面临的是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

5.认真执行“三讲一落实”活动,彻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厂部要求,我们积极组织、认真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抓住人人参与的环节,达到全员思想及方法的提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我们在集控室醒目的位置以挂图的形式来表述,使各成员在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能够依照挂图中所示的4个流程,即按照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抓落实的步骤开展各项工作。“三讲一落实”活动要搞得好,重在落实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重在落实执行的安全责任,根据这样的要求,发电部必须熟悉每位职工的思想状况和技术水平,合理组织各班组人员结构状况;同事提高机组在运行过程中事故的组织排查能力,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使部门管理从高到低全面认识到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在还行过程中,班组长本着“清理、清楚、充分”的原则组织班前会,要求班组成员一上班就要进入工作状态,思想上紧绷安全这根主线;清楚的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强调重点工作的特殊性;工作任务布置完成后,要求相关作业成员进行充分地发言,使各成员共同思考,工作过程是否有疏漏,是否还存在一些未尽的危险点,还需要哪些补充措施等,使风险和措施尽量全面、详尽。在后续现场的执行过程中,各成员要再次执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的发言,根据实际作业情况补充相应的危险点,在操作过程中,各成员相互提醒,保证操作过程中无任何失误。要达到“三讲一落实”保安全的目标,必须要在“讲”上下功夫,班组长及班组成员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加强对设备、系统的熟悉程度,提高对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的辨识能力,从而促使班组长以及班组成员在语言表达能力,全面细致的分析危险点、提出控制措施。在操作过程中,操作成员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坚决杜绝违章操作的行为发生。为保证“三讲一落实”活动的有效进行,发电部还认真组织了该活动的监督机制和奖励机制,要求部门领导不定时的进行“三讲一落实”活动的现场抽查和指导,要求 “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全部录音,并由安全员对录音进行全部播放收听,筛选较好的录音,由发电部各成员共同播放收听,最终评选出“三讲一落实”活动表现积极的班组及个人,报送厂部进行嘉奖,通过对班组和个人的正面激励,引导和带动全体员工共同进步。

要构造和谐稳健的安全发展氛围,就要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学习,加强对事故的分析预测,提高预防能力,吸取教训,夯实基础,切实做到安全工作真抓实干,让安全推动企业的深化改革和保证经济的腾飞发展。

产业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精选篇5)

1.总则

1.1为加强天然气发电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天然气的安全使用和正常发电,防止事故发

生,促进天然气发电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电厂实际,制定 本制度.1.2.本制度所指天然气,是指供给发电生产使用的天然气气体燃料。主要由气态低分子

烃和非烃气体混合组成.烃类以甲烷(CH4)为主,含小量乙烷(C2H6)、丙烷(C3H8)、丁烷(C4H10)等,非烃类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C02)、氮(N2)、硫化氢(H2S)、氢(H2)和氩(Ar)等。若天然气在空气中浓度为5%~15%的范围内,遇明火即可发生爆炸。

1.3本电厂天然气发电生产、气体输送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制度。

1.4. 天然气发电,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1.5. 本公司运行部、检修部具体负责天然气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检修等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天然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1.6.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天然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天然气的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天然气事故的发生。

1.7. 各有关部门必须遵守天然气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并经常对员工安全使用天然气进行培训。

1.8.运行、检修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天然气操作巡检、检修维护工作,确保天然气发电生产安全。

l.9.天然气区域的安全保护范围:

1.9.1.天然气调压站、前置站红线外6米范围内的区域;..

1.9.2.天然气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1.10.在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兴建与天然气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二)进行危害天然气设施安全的作业;(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 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五)机动车辆启动、通行;(四)其他可能危害天然气设 施安全的行为。确需在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作业 的,必须在作业前采取确保燃气设施安全的措施后,在有关安全部门的监护下作业。

1.11.所有人员严禁穿带钉鞋,携带手机、对讲机(非防爆型)、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安全保护范围。当进入操作区(红色区域)包括防爆对讲机也应关闭。

1.12.生产区和办公区划分开,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穿电厂工作服(全棉面料,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放电球,凡进入生产区人员必须在放电球处放掉身体静电后方可进入。

1.13.阀门的开关尽量不要使用扳手,确需使用必须使用铜制扳手。

1.14.发电生产区域,严禁吸烟。

1.15.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配置的消防器材严禁挪作它用。

2.天燃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2.1. 天然气设备设施包括:

1、天然气调压站;

2、燃机天然气前置模块;

3、燃机进气系

统和燃烧室;

4、消防系统;

5、电气及控制系统;

6、其他(防腐材料、压缩空气管道及附件)等。

2.2. 天然气设施的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进行,审查。

2.3. 天然气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天然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4.天然气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应当依法实行招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必须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天然气 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消防、安全生产、抗震、防雷、防洪、环境保护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审查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2.5.天然气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当将其安全等设施依法报经有关部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2.6.禁止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通过地下敷设有天然气管道车道,确需通行,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行。

2.7.在天然气设施的现场、敷设有燃气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气设施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场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在重要燃气设施外设置围栏,凡设置围栏处,只有持检修工作票人员,运行人员,安监办特许人员方能进入。

2.8.应当保护有关天然气设施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毁坏、涂改或者擅自拆除、迁移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2.9.禁止毁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天然气设施。确需拆除、迁移、改动天然气设施,必须办理有关审批、批准手续。

3.天然气发电的运行管理

3.1.严格遵守天然气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安全检查、泄漏检测、事故抢修等制度,及时报告、排除天然气设施的故障和事故,确保正常供气。

3.2.天然气区域及安全保护范围严禁烟火以及一切明火作业。动火作业应当按照分级审批制度申报,取得动火许可后方可实施。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周围采取安全 隔离措施和防范措施。

3.3.值班员接到值长天然气发电投运预令后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3.3.1.确认天然气系统所有检修工作完成,工作票全部收回,检修安全措施已拆除。

3.3.2.电气设备绝缘检测合格,送入工作电源。

3.3.3.将各控制仪表、保护以及信号电源送电,检查表计齐全,指示正确。检查系统所属压力表一、二次门全开。

3.3.4.检查系统所属手动阀门结构完整,开关灵活,然后关闭。

3.3.5.检查系统所属管道完整,各支撑完整牢固,法兰连接处螺丝无松动。

3.3.6.检查安全阀、排空阀、排污阀处于关闭状态。

3.3.7.检查压差测量装置、压力测量装置和热电偶接线无松动、破损和裸露。

3.3.8.精滤器本体完整、液位计投入刻度清晰、指示正确。检查精滤器有无存液,若有存液,打开排污阀放净后关闭。

3.3.9.自动气动阀工作气源管线连接牢固,无松动漏气现象。

3.3.10.检查调压站天然气来气压力正常,在4.0±0.1MPa范围内。

3.3.11.检查现场灭火设施齐全完整。

3.3.12.现场照明充足、卫生良好,检查通道无障碍物。

3.3.13.加热器投入,处于准备启动状态。

3.3.14.用检漏仪检查系统各法兰及阀门处无泄漏。

3.4.天然气系统的停运以及过滤器的切换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经审核后严格按操作票程序操作。

3.5.前置系统运行过程必须对以下项目进行严格监视和检查:

3.5.1检查入口压力正常,9E机组在18.5~26.2Bar范围;6B机组在18.6~22.4Bar范围。

3.5.2检查入口温度在10~60℃之间。

3.5.3检查天然气流量9E机组为36000Nm3/h左右。6B机组为12900Nm3/h左右。

3.5.4检查加热器工作正常,热水泵进出口压力正常,加热装置出口天然气温度在10~60度之间,并保持28度的过热度。

3.5.6检查精滤器液位,若有液位显示应手动打开排污阀,排尽后关闭。检查精滤器进出口压差正常,应小于0.75Bar。

3.5.7检查系统各仪表指示正常。

3.5.8用检漏仪检查系统各法兰及阀门处无泄漏(每班不小于三次检漏)。

3.6.除灭火救援和天然气严重泄漏等紧急情况外,未经当值运行值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开启或者关闭调压站的气动快速关闭阀(火警阀)。火警阀的开关由电厂中控室控制,设立专门的记录本专项纪录。

3.7.运行值班必须严格执行巡视检查制度,应配备燃气检漏测试仪器,加强对天然气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枣,应当及时报告并消除。必须建立健全巡视检查档案。

4.天然气发电设备的检修管理

4.1. 天然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安全规定,并在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检验。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校验。天然气管道和压力容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强度、气密试验和置换,确保安全无泄漏。

4.2.天然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天然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业务。安装维修质量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4.3应当按规定配备专门的天然气检修队伍,配备专些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通讯设备等。

4.4 定期对天然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定期对天然气管道进行一般性检测。新建管道必须在一年内检测,以后视管道安全状况每一至三年检测一次。对检测不合格或存在隐患的管道段,应当立即采取维修等整改措施,以保证管道运行安全。

4.5__

4.6__

4.7 对影响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或发生管道破裂、断管等重大事故时,应当组织力量立即处理。检修部门应当建立天然气管道和设施的设备检修档案,原始数据及检修数据、分析结果应当妥善保存。检修部门对天然气管道设备、设施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对于各类防爆设施及各种安全装置,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并配备足够的备用设备、备品备件,保证其灵敏可靠。

4.8__

4.9 技术、检修部门必需建立健全天然气设备检修、维护和巡视检查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在天然气安全保护区域动火作业应当建立分级审批制度,由动火作业单位填写动火审批报告和动火作业方案,并按级向安全管理部门申报取得动火许可后方可实施。在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周围采取保证安全的隔离措施和防范措施。

4.10 凡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附近进行施工、检修,有可能影响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明火,保护施工现场中的燃气管道及设施。

4.11 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设备、开启阀门。在天然气管道及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进行置换,确保管线、设备内天然气浓度< 0.5 % 后方可打开管线、设备。

5.天然气事故的抢修和处理。

5.1.天然气事故是指由燃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5.2. 对天然气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天然气事故后,必须立即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处理,采取通风等防火措施,并向当值值长、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抢修。对于重大及以上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元亨。并采取讯速隔离和警戒事故现场等措施,在不影响救护的情况下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故发展。

5.3必须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齐抢修人员、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等,并预先制定各级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等级,迅速组织抢修。

6.__

6.1__

6.2__

6.3__

6.4__

附则

本制度用于东莞虎门电厂安全生产。本制度的条文与政府安全主管单位的规定相抵触时执行政府安全主管部门的规定。本制度由东莞虎门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产业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精选篇6)

为了加强用气管理和排除隐患,预防气体爆炸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必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二、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三、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

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检修。

四、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五、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隐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六、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七、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后厨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八、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九、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十、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产业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精选篇7)

一、燃气表间及管线管理

1、定期对管线及表间进行巡视检查,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2、保持燃气表间通风良好,定期除尘清理。

3、燃气管道不得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4、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屋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二、餐饮单位燃气使用管理

1.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4.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7.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产业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精选篇8)

一、检查工作

1、查鼓风机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烟系统是否通畅,工作正常;

3、查阀门开关是否牢固,密闭;

4、查炉内是否通风顺畅;

5、查燃气开关是否操作灵活。

二、准备工作

1、操作人员在岗,要严肃认真;

2、所需工作(打火机、点火棒)齐备。

三、操作步骤

(一)点火

1、打开鼓风机电源开关;

2、打开排烟机系统开关;

3、打开炉内门;

4、将打火机点着后,将点棒喷嘴对着打火机火头,缓慢开启点火开关,将点火棒点着。

5、调节好点火棒上火焰,将点火棒伸进炉内燃烧器中,缓慢开启燃气开关,点着炉内明火。

6、取出点火棒,搁置在固定位置,并掉点火开关。

7、调节鼓风阀门,将火焰调至所需状态,并闭炉门。(灶具工作中,根据所需火焰调节风门,即用既开,不用则关)。

(二)熄火

1、工作时,调节空气阀门和燃气开关。

2、工作结束熄火,先关燃气阀门,后关空气阀门,最后关停鼓风机电源开关。

四、注意事项

1、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燃气规范要求,系统试压合格,具备鼓风和排烟设施且保证工作正常,排烟通畅,方可点火使用。

2、点火前必须对管道设施、气表、灶具进行置换,排出空气,并注意炉内通风,防止存有燃气,点火时发生燃爆。

3、使用前做好五个检查:

(1)查鼓风机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烟系统是否通畅,工作正常;

(3)查阀门开关是否牢固,密闭;

(4)查炉内是否通风顺畅;

(5)查燃气开关是否操作灵活。重点检查阀门连接点有无漏气,一旦漏气,应立即报告,并暂停使用。

4、点火时要严肃认真。严禁气等火,只能火等气,严禁拿着点火棒开玩笑,防止伤人和燃爆。

5、平时使用时,应随用随开,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注意点火棒喷嘴及燃气管道和灶具的清洁。

6、严禁燃气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离岗,造成干烧和燃气泄漏而引发事故

产业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精选篇9)

2015年3月12日至20日,广东华电前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山公司)盐井风场因设备故障全场对外停电196小时,依据《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光伏企业不安全事件性质及认定办法(修订)》(华电福新安[2015]4号)相关条款规定,本次事件认定为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统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5年3月3日16:30,前山公司运维人员巡视发现110kV盐龙乙线门型构架内侧A相第二片悬垂爆碎,前山公司向电网调度申请3月9日盐井升压站全停进行处理,生产部发出QSFD—2015—YY—002联系单送至工程建设部,3月6日前山公司安排计划部副主任杨某联系施工单位处理。3月9日,工程建设部电气工程师苏某某联系主变厂家人员对#2主变有载调压油箱进行放油和注油(2014年9月24日2号主变有载调压油箱油位已到零位),厂家人员未按生产部要求提供油品合格证、施工方案即进行注油(现场有关人员未予以制止)。10日15:40测2号主变绝缘:35kV侧对地264兆欧、110kV侧对地280兆欧、110kV侧对35kV侧2500兆欧,检测油质微水超标。

2015年3月12日02:44,盐井风电场 “110kV盐龙乙线间隔开关1250气室压力低”报警,检查1250开关气室压力为0.55MPa(动作压力为0.55MPa),20:00再次检查,1250气室压力降至0.522MPa,汇报电网调度。20:31调度令:将盐龙乙线由运行转热备用,盐井升压站全停电(2014年9月7日15时46分43秒,110kV母联1012开关、110kV盐龙甲线1255开关跳闸,之后一直未恢复送电),改为柴油机组供电。

3月13日主变设备厂家人员到场,检测发现造成110kV盐龙乙线1250开关漏泄点为传动轴处。11:19开始对1250开关充SF6气体至0.619MPa,1250开关拉合5次,13:40检查1250开关压力降至0.615MPa,14:20再次对1250开关充SF6气体至0.619MPa,至3月14日10:00压力降至0.55MPa。

13日测得主变绝缘110kV侧对地112兆欧,35kV侧对地220兆欧。3月14日21:00主变厂家要求,对#2主变有载调压油箱进行放油。15日前山公司召开安委会,决定GIS1250开关抽气后解体处理。3月16日GIS厂家开始回装盐龙乙线1250开关及间隔控制柜二次接线,1250开关回装后进行抽真空。3月17日上午进行SF6气体臵换,17:00 1250开关间隔二次接线由工程建设部人员检查完毕,检测SF6气体泄漏有无异常情况,将1250开关分合3次后静臵。3月18日10:30 GIS厂家人员再次进行SF6气体泄漏实验后,未发现泄漏,进行开关、刀闸分合试验。

3月18日盐井风电场#2主变油质化验合格,110kV盐龙乙线1250开关微水检测合格,20日11:25反送电成功,21日0:44并网发电。

从3月12日20:31至3月21日0:44盐井风场全场对外停电累计196小时13分钟,根据《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光伏企业不安全事件性质及认定办法(修订)》(华电福新安[2015]4号),本次盐井风电场全场停电超过72小时定为内部统计事故。

二、原因分析

1.110kV盐龙乙线1250开关传动轴处SF6漏泄,处理工作混乱,协调、指挥不当是导致盐龙乙线长时间停电和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2014年9月7日110kV盐龙甲线1255开关跳闸,公司领导未能及时组织处理,之后一直未恢复送电,长时间保持单母线运行,导致本次两条线路全停电,是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工程部联系主变厂家人员对#2主变有载调压油箱进行放油和注油,厂家人员未能保证油品合格、未编制施工方案即进行注油,事后检测油质微水超标,造成反复放油、注油、检测,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4.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抢修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未能及时予以制止,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暴露的问题

(一)公司管理不规范,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4年9月7日110kV盐龙甲线1255开关跳闸,前山公司未能及时组织处理,之后110kV盐龙甲线长期停运。公司下达的《广东徐闻前山风电场台风后恢复生产专家组开展工作完成情况交底》(2014年9月24日)、《华电福新能源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运营督办工作单》(2014年10月23日,工作单编号HD-2014-05)、安全性评价工作整改通知(2014年12月6日)、《广东华电前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督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华电福新安[2015]61号)整改要求,前山公司始终未能彻底整改。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前山公司各部门安全职责、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未定期主持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和月度安全分析会、未落实安全措施费用、未配臵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2015年3月15日前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了《110kV盐龙乙线1250开关SF6气体漏泄和#2主变滤油抢修专题会议》,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人员,会议布臵的各项任务未严格落实,110kVGIS开关SF6漏泄和#2主变有载调压油箱换油不合格的原因分析不清。

(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不足。抢修过程中技术人员不能及时提供各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票,之后补办的施工方案暴露出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存在明显不足,不能满足相应工作职责要求。

(五)工作票管理流于形式。2015年1月2日前山公司《关于公布2015年度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及工作票负责人的通知》(徐闻风电综[2015]号),无编号,无签发人,并将未参加考试人员列入“三种人”名单。

(六)技术监督工作未能有效开展。2014年8月27日发现#2主变有载调压油箱油质击穿电压不合格;同年9月24日发现#2主变有载调压油箱油位至零,至2015年3月9日才组织换油。2015年3月9日换油后油质化验不合格,工作人员说不清油品的来源,也未能提供任何油质合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换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四、处理决定

(一)对前山公司处理意见

前山公司是本次事故的管理责任单位。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规定,扣罚前山公司5万元。

(二)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依照《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和考核办法》(修订),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如下:

1.前山公司总经理、党委部书记石新,全面负责前山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前山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主要责任,扣罚3个月绩效薪金。

2.前山公司副总经理越江,分管前山公司安全生产运营工作,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主要责任,扣罚3个月绩效薪金。

3.前山公司工程建设部主任郭利国,作为工程建设部负责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扣罚2个月绩效薪金。

4.前山公司生产运营部主任曲波,兼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扣罚2个月绩效薪金。

5.前山公司工程建设部电气工程师苏衍红,2015年3月12日风场全停电后,负责与施工、设备厂家的联系,组织抢修现场的施工、试验等工作,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扣罚1个月绩效薪金。

五、防范措施

(一)前山公司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本次事故的经验和教训,尽快理清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重新梳理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严肃生产管理纪律,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尽快扭转安全生产工作被动的局面。

(二)加强设备治理,全面排查设备缺陷、安全隐患,对各级下发的安全整改落实整改并闭环,尽快全面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生产技术培训,重新组织“三种人”考试,确保每位员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四)强化技术监督工作。尽快完善技术监督组织机构,严格按规范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五)明确责任,闭环整改。前山公司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并明确各项目责任人,以公文形式报送公司,公司将结合春检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产业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精选篇10)

第一章 前言

尊敬的员工:

感谢您选择加入我们的公司!我公司一直重视法律法规的遵守和员工的法律意识,以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员工权益的保障。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素养和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特编写此宣传手册,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执行。

第二章 劳动法律

在本章中,我们将介绍劳动法律的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劳动合同内容等方面的内容。员工必须了解自己的劳动权益和义务,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章 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是公司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本章将介绍职业道德的内涵和重要性,要求员工时刻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并遵守相关规范,以确保公司的声誉和发展。

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

我们公司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本章将介绍知识产权的范围和保护方法,要求员工在工作中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五章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公司重要的一项工作。本章将介绍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员工的安全责任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要求员工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六章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公司的社会责任,也是员工应尽的义务。本章将介绍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员工在工作中应该遵循的环保规定,提倡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

第七章 维护公司利益

作为公司的一员,我们要时刻维护和促进公司的利益。本章将介绍公司利益的意义和保护方法,要求员工做到忠诚于公司、积极投身工作、保守商业机密等,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八章 法律援助与投诉途径

任何时候,员工都有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章将介绍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和提出投诉的途径和程序,以便员工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和解决。

第九章 总结与展望

通过本手册的学习,我们相信员工的法律意识将得到进一步提高,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同时,我们也呼吁大家共同努力,营造和谐、法治的工作环境,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结语:

本宣传手册旨在加强公司员工的法律教育与意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利益。作为公司的一员,我们有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公司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产业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精选篇11)

为了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整治力度,努力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生产、施工安装期间,在安全生产方面保持较为平稳的态势,在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华家岭风电场相继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__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__〕37号)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华能安函[__]20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甘肃公司《关于开展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华家岭风电场开展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本次“安全生产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采取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和隐患排查工作。在隐患排查中要求检查人员按照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和检查-整改-复查的管理方法,要求检查过程重在发现、解决问题,最终达到设备无缺陷,管理上台阶,坚决杜绝敷衍了事,走马观花。检查内容以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为重点,主要对升压站内电气设备、风电机组、35KV线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尤其对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打非制违”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二期施工情况,制定了专门的检查方案,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进行实时检查、监督,及时制止违规违章行为,并进行相关的教育和处罚。每次检查完都要进行认真梳理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到人。

二、安全大检查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和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以保证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为目的,切实做好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华家岭风电场结合“打非制违”、迎峰度夏及防汛抗旱等工作开展了2013年“安全大检查”工作。

本次“安全大检查”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组织机构,下设安全大检查办公室。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共分为:动员、学习及部署阶段(6月中旬—6月底);排查隐患阶段(7月);整改落实(8月)及总结提高阶段(9月)四个阶段,在每个不同阶段根据风电场实际情况开展了不同的工作。

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共发现缺陷和隐患39条,部分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及未进行公司会签。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计划,缺陷现已全部处理正常,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全部进行了落实整改,并对相应单位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进行了批评教育及处罚,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补充、修订。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安全责任、完善了管理制度、夯实了安全管理基础,使风电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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