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 新华

一、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网的安全运行。

二、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伤风败俗的信息。

三、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配合学校的监督检查学校有权对校园网内的所有用户进行运行监督,并不定期检查所有用户的使用状况。

四、学校负责对学校主干网和网络资源进行管理;

五、严禁任何用户擅自接入校园网。未经学校许可,擅自接入校园网的用户,学校有权不予提供连接。

六、学校负责并及时检查和监控校园网,由专人负责检查上网信息,阻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和扩散。

七、学校上网信息由学校组织审查,并指定专人录入和制作,并对提供的信息负责。

八、校园网用户在网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处理,以防造成更大的影响。

九、学校设专(兼)职网络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十、网络客户端设专人负责维护;网络终端用户应遵守网络使用公德,不得随意更改网络配置,由于非法使用网络所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承担。

十一、任何人都有爱护校园网网络设备的责任和义务,禁止任何破坏网络设备的行为;未经学校的批准,不得更换、修理网络设备;由于客户端不正当使用网络及其资源所造成的设备破坏,由客户端维护人和使用人根据破坏程度予以赔偿。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

十二、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对其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提交有关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的信息资源,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进行非法通讯;私设或非法使用他人ip地址参与网络活动。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5、非法进入他人计算机,浏览、篡改、删除、复制信息资料。

6、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7、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私自架设和连接。

8、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篇2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文件,制定本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不同于其他办公设备,其实用性、严密性、操作技术性强,含量高、部件易受损;特别是联网计算机,开放性程度比较高,电脑内部易受外界的偷窥、攻击和病毒感染。为确保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内所有计算机归网络部统一管理,配备计算机的员工只负责使用操作;

2、计算机管理涉及的范围:

2.1所有硬件(包括外接设备)及网络联接线路;

2.2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的排除;

2.3计算机及网络的维护与维修;

2.4操作系统的管理;

3、公司内所有计算机使用人员均为计算机操作员;

4、网络维护部负责对公司内所有计算机进行定期检查,一般每两月进行一次;

5、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6、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7、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电脑负责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二、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原则上由专人负责操作维护,不得串用设备。下班后必须按程序关闭主机和其他设备,切断电源。

2、为保证计算机信息安全,必须为计算机设置密码。

3、计算机操作员除使用操作计算机外,不允许有以下行为:

3.1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擅自拆开主机机箱盖板;

3.2更换计算机配件(如鼠标、键盘、耳麦);如有向网络管理员写设备申请单审批。

3.3删除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公司指定的软件;

3.4使用带病毒的计算机软件;

3.5让外来人员进行有损于计算机的技术性操作;

4、不得使用来路不明或未经杀毒的盘片。计算机操作员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如发现计算机有病毒时,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时上报。

5、个人的公司重要文档、资料和数据保存时必须将资料储存在除操作系统外的其它磁盘空间,严禁将重要文件存放于桌面或C盘下。

6、工作时间内严禁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准上网与工作无关的聊天、玩电脑游戏、看影视、听音乐,迅雷下载等,

7、电脑及网络设备所在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注意防尘、防潮、防火。

8、公司所有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破坏网管员对计算机的安全设置。包括用户使用权限。

9、除服务器外,其他所有计算机下班后必须关机并切断电源;

10、计算机使用者离职时必须由网络管理员确认其计算机硬件设备完好、移动存储设备归还、信息系统管理帐户密码和资料未破坏、个人帐户密码清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1、如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由操作者承担相应责任,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有关责任。

12、操作员设置与管理

(1)网络管理员管理操作权限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授权取得;根据不同部门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2)网络管理员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必须有其上级授权;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三、密码与权限安全管理制度

1、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不应是名字、生日,重复、顺序、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2、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3、服务器、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并由密码设置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后交给密码管理人员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至少由两人共同设置、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5、有关密码授权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有关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对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四、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

2、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4、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6、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根据转存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7、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9、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10、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五、网络管理

1、网络系统属于公司无形资产,公司有权限制上网行为,根据工作需要限制各部门的上网行为。

2、公司网络管理员对计算机IP地址统一分配、登记、管理,严禁私自更改IP地址。

3、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企业的有关保密法规,严禁利用网络有意或无意泄漏公司的涉密文件、资料和数据。不得非法复制、转移和破坏公司的文件、资料和数据。

4、实行“绝密”文件、涉秘件与计算机网络绝对隔离,不得在计算机网络中输入、打印、复制“绝密”文件和有关涉秘件;

5、网络维护部负责文字工作的计算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的保密制度,对保密的文件资料进行加密存放,不得上网共享。

六、附则

1、本制度由网络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篇3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系统的畅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络系统管理。

第三条职责

1、集团业务处负责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统维护,制定相关制度并参加检查。

2、集团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网络内设备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予以纠正。

3、各部门负责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网络安全管理范围网络安全管理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第五条机房安全

1、公司网络机房是网络系统的核心。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管理人员不准在主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

3、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机房内设施。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39;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七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八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篇4

一、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学校网络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技术及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俗文化的信息。

四、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不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许散布计算机病毒,不许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等。

五、学校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六、网络中心应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七、网络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用户进行审查。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禁上网。

八、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九、网络中心和用户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个人,将对其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上报学校等处理。

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防火墙,按时更新杀毒软件、防火墙,定期杀毒,防范非法用户入侵,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篇5

为加强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公司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司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的安全。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生产和管理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办公室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2、财务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日一备份

3、一般用机部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要采用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正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用户名口令管理。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的安全运行

1、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安装有保护接地线,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电阻≤2Ω,零地电压≤2V),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3、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4、网络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5、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集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各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上网电脑必须保证每台电脑要安装防病毒软件。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所有U盘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严格控制外来U盘的使用,各部门使用外来U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5、加强上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在网上玩游戏,看于工作无关的网站,下载歌曲图片游戏等软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上网信息及安全

1、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企业机密及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随时上报主管领导。

2、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使用我公司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3、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公司计算机安全负责人分析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及行政处理。

五、未经公司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公司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在同过其它入口上因太网或公司外单位网络。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篇6

为加强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公司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司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的安全。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生产和管理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办公室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2、财务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日一备份

3、一般用机部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要采用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正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用户名口令管理。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的安全运行

1、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安装有保护接地线,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电阻≤2ω,零地电压≤2v),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3、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4、网络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5、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集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各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上网电脑必须保证每台电脑要安装防病毒软件。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所有u盘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严格控制外来u盘的使用,各部门使用外来u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5、加强上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在网上玩游戏,看于工作无关的网站,下载歌曲图片游戏等软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上网信息及安全

1、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企业机密及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随时上报主管领导。

2、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使用我公司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3、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公司计算机安全负责人分析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及行政处理。

三、未经公司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公司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在同过其它入口上因太网或公司外单位网络.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障校园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促进学校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第三条网络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第四条网络安全管理的总体方针是以国家标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为指导,预防为主、综合防范。

第五条网络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障学校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科研处、安保法制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计划财务校产处、招生就业处、督导室、继续教育部、工会、团委、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安保法制处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网络安全的工作部署,组织研究制定学校网络安全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

2.统筹协调学校网络安全重大问题及校内外网络安全相关事务,组织实施学校网络安全工作。

3.对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和检查。

第七条办公室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负责网络内容与。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学校网络发布的信息和有关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等网络内容进行监督和处置。

2.协同安保法制处、宣传统战办、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团委等部门对师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相关法制教育。

第八条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处置重大敏感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负责处理涉密级信息网络泄密类事件,指导校属各单位做好网络涉密工作。

第九条安保法制处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网络安全稳定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查处利用校园网络进行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条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的建设维护、技术支撑与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基础设施的管理与运行维护。

2.负责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做好用户信息的&39;管理,保障校园网的运行安全、信息安全、系统安全与数据安全。

3.负责对各处室、系部的网络安全技术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督促、检查、技术支持与服务。

4.履行其他有关网络运行安全、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的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各处室、系部(以下统称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应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本单位网站、新媒体的信息系统安全和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监管与处置;负责审核和管理本单位上传的各类网络信息。各单位须指定一名相对稳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做好与党委宣传部、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的联络工作;相关人员调整时应及时报备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第三章网络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校园内各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管理者均应按照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以下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1.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2.对本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和有关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等网络内容进行监督和处置。

3.负责本部门网站相关栏目的新闻、图片、资源的审核及上传工作。

4.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5.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网络日志不少于6个月。

6.采取数据分类、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各单位网站或信息系统原则上要求分别建在学校网站群和校园网服务器上。有特殊原因需使用独立服务器的须报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审批、备案,要求取得原始代码,掌握最高管理权限,并实行有效控制。以学校或学校内设机构名义在校外创建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须报办公室审批、宣传统战办公室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备案,并接受常规检查和年审。

第十四条学校各网站在上线前,网站主办单位须开展安全自查工作,提供安全自查报告,并填写《网站及信息系统情况记录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宣传统战办公室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备案。各网站主办单位应加强对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并对网站的形式、内容、信息安全负责。

第十五条学校各单位网站原则上使用学校统一的域名。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校园网上申请校外域名用于对外提供域名解析服务。已获批准的,需到工信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六条各单位网站未经宣传统战办公室批准不得开设聊天室、论坛等栏目;需要开设留言板功能模块的必须设置审核功能。

第十七条教育信息技术中心采用专业技术手段对网站或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测。检测未通过的须进行安全整改,直至通过检测,网站或信息系统方可上线运行。

第四章网络运行安全

第十八条各单位须定期对本单位的网站及信息系统开展安全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填写《网站及信息系统巡检记录表》。对校外开放的网站或信息系统,要求每周巡检一次,对校内开放的网站或信息系统,要求每月巡检一次。

第十九条各单位须定期对网站及信息系统进行漏洞修补,包括主机系统漏洞、WEB应用漏洞、中间件漏洞、数据库漏洞等。

第二十条学校将定期对全校的网站及信息系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不合格的网站或信息系统,视其漏洞级别暂停其访问,同时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要求提供整改报告并提交宣传统战办公室、安保法制处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经安全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该网站或信息系统的正常访问。

第二十一条特殊时期,各单位须加强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安排专人值守,加强安全巡检,做好安全整改。

第二十二条校园网上网采用实名制。用户在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等手续时应当按要求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对于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定期对上网账号信息进行审核。

第二十三条校外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须接入学校网络,由相关单位向办公室提出网络接入申请,获得批准后报、安保法制处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备案,并对其承担监督责任。

第二十四条计算机设备及系统在接入学校网络前须接受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的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各单位的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

第二十五条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二十六条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使用。

第二十七条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应当定期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的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第二十八条对于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部门。

第五章信息系统安全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信息审核和信息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各信息系统原则上应使用学校二级域名。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注册互联网域名及通过校外服务器发布信息系统。

第三十一条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不定期对各单位信息系统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的,视其情况限期整改或终止网络接入。

第三十二条学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育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等文件要求,对学校所有信息系统进行等级评定和安全保护。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信息系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和保密法规,杜绝发布涉密信息。涉密信息系统应严格执行有关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各单位信息系统的管理账号和密码要严格保密,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或存在其他风险,应立即上报安保法制处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并及时处理解决。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信息系统涉及的程序编码应符合安全规范,并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部署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漏洞、病毒、木马程序的,应及时处理解决并报告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信息系统必须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效的监控与防范机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遭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恢复服务。

第六章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

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各单位须制定本单位的网站及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党委宣传部、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统筹协调各单位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三十七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十八条当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根据信息与网络安全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学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的监测。

2.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对网络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3.报告和发布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布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

第三十九条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涉事单位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启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

第四十条学校有关单位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时,发现网络或信息系统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相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消除隐患。

第四十一条因违规违法或管理不力导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害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办公室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篇8

为切实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科学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计算机设备开展好医疗、教学和办公等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1、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机箱内的各种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键盘鼠标、服务器、网络设备、电源、数据线等等,为医院公共财产,全院职工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与爱护。医院对举报者及发现隐患的人员酌情给予奖励。

2、分配到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于暂不使用尤其是计算机无人看管时必须正常关机。如发生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或设备丢失,部门负有全部责任。

3、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在其他部门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绝对禁止未经授权的院外人员对医院的计算机进行任何操作。

4、为保障医院计算机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原则上不允许将私有计算机设备连接到医院网络中。如果需要将私有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医院网络中必须预先征得级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计算机内数据涉及本院秘密以及不应外传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出售,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给本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岗位或解聘。

6、对各类计算机设备统一进行编号,并登记备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准擅自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机内配件等;装有临床医技系统的总端禁止使用光驱、软驱、U盘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外设;如确需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必须有信息科工作人员进行。否则,予以相应的处罚。

7、计算机使用部门不得私自重装、更改操作系统,不得私自更改IP地址,网关,DNS等重要系统参数,不得更换、卸载杀毒、防火墙等安全管理软件。

8、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9、我院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计算机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7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