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手册与制度完整版10篇

| 福萍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_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公司员工手册与制度完整版(精选篇2)

一、员工录用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本酒店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员工。按照岗位工作要求及体格检查和政审结果全面考核,择优录用。新招收的员工须通过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上岗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酒店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的员工全部实行合同制,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酒店确定劳动关系。需续签合同的员工必须由员工本人在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酒店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进行。

合同到期即自然终止,酒店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员工要求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酒店提出书面辞呈,否则,按合同规定向酒店交付违约金。

员工在合同期内离开本单位,按一切合同、协议规定执行。

员工离店必须按酒店规定办理离店手续,交还酒店配发的一切物品,相关部门会签认可后,方可离店。

因酒店营业条件变化而富余的员工,又不能在内部安排,将按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考勤

(一)考勤

1、所有员工都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均要打卡记录其工作时间。任何员工都不允许让别人替代打卡或替代别人打卡。如果考勤卡有误、损坏或丢失,必须立即报告管理员,不得随意涂改或更改。

员工上下班除按规定打卡外,仍要到岗位签到、签退,班中离开岗位要填写离、回岗表。

2、员工在休息或下班前不得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内如有事要离开,须向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病事假

1、员工休病假须持特约医院证明(急诊例外)向所在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病假需总经理批准。员工因急诊不能上班,应由本人或亲属在4小时内电话通知所在部门,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2、事假要提前填写请假条,写明事由和请假的时间,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员工生活

(一)员工住宿

住酒店单身宿舍的员工要服从酒店的安排,不准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宿舍内一律使用酒店统一配备的物品。保持床铺整洁,不得占用空床和使用空床上的物品。住宿员工必须服从管理,爱护宿舍内的各种设施和物品。工作时间不准在宿舍逗留。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店外住宿员工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宿舍。

不准将酒店设施及客用品搬(带)入宿舍使用,不准将烟酒带入宿舍。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墙上或窗外晾挂衣物。

节约能源,不准开长明灯,不准有长流水。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电器。

不准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易腐烂食品及小动物。

晚间10:00后员工不得互相串宿舍。

任何时间不准在宿舍喧哗、喝酒、吸烟、玩牌、打闹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二)员工餐厅

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在员工餐厅就餐,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员工餐厅的规定,按顺序凭卡就餐;餐卡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未经许可不得将食物、餐具带出员工餐厅。就餐时保持餐厅卫生,餐后自觉冲洗餐具,爱护餐厅设施。不准私自在餐厅会餐喝酒。不允许浪费粮食及食品、用品。不允许大声喧哗,说笑打闹。

(三)员工娱乐及阅览

遵守娱乐、阅览室等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保持室内卫生,不允许着工装进入娱乐室、阅览室,不允许大声喧哗,阅览室内应保持肃静。爱护各类娱乐设施,未经许可不允许将任何娱乐用品和书刊带出室外。

(四)员工医务室

自觉遵守医务室就诊规定,如遇客人时应先请客人就诊,遵听医嘱,医务室内应保持肃静,保持卫生,爱护医务室设备设施。

(五)员工班车

员工乘坐班车要服从管理,并按要求在发车前十分钟到位(站),按顺序上车。

员工乘坐班车要讲文明礼貌,要尊老扶弱,不得争抢座位。

员工在车厢内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与司机交谈。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车辆没有停稳,不准上、下车。

讲究公共卫生,车内不准吸烟、不准向车内外乱扔果皮、纸屑或吐痰。

爱护车辆的'设备设施。

(六)员工更衣室

自觉遵守员工更衣室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严禁携带酒店物品、食品进入更衣室,讲究公共卫生和社会公德。

四、员工仪表仪容

员工在班中,按以下要求做好个人修饰。

服装:一律穿戴酒店配发的制服和饰物。制服应整洁合体,鞋子合脚,西裤有裤线,佩戴胸牌,扣好钮扣,拉好拉链。不能有破损、缺扣、污迹。

指甲:保持清洁,不得超过指甲床0、5mm,不可涂指甲油(非接触食品者可涂无色指甲油)。

饰物:不得佩带手表以外的其它饰物且手表款式不能夸张。

鞋:穿着酒店按岗位配发的工鞋,清洁(皮鞋光亮)。酒店未配发的,一律穿着黑色皮鞋(款式参照酒店配发给一线的皮鞋),清洁光亮。男鞋后跟不能高于3公分。女鞋后跟不能高于6公分。

男员工:

头发:前不过眉,侧不遮耳,后不盖领,鬓角不过中耳线,整齐、清洁、光亮(打发乳或摩丝),无头屑,不留怪异发型,保持黑色,发长不得短于2公分。

面部:保持整洁,不得有胡须,无眼垢、耳垢。

袜子:黑色或深兰色袜。无破洞,裤角不露袜口

女员工:

头发:前不过眉,后不过肩,长发盘起,头饰颜色与发色反差小,整齐、清洁、光亮(打发乳或摩丝),无头屑,不留怪异发型,头发保持黑色。发长不得短于12公分。

袜子:薄肉色袜。无脱丝、破洞,裙角或裤角不露袜口。

面部:应化淡妆,口红颜色为红色(浅不过粉红色,深不过朱红色),无眼垢、耳垢。

香水:清新、淡雅。涂于耳背及手的脉膊部位。

个人卫生:

身体清洁无异味,口腔清洁无异味,牙齿无残留物,双手清洁,鞋、袜清洁无异味,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

五、员工守则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爱酒店、爱岗位、爱事业、甘于奉献。

3、尊重顾客,忠诚待客,热情服务。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5、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开拓创新。

6、虚心接受监督检查,随时纠正自身偏差。

7、保障客人人身财产安全,爱护酒店公共财产。

8、工作相互协作,发扬团队精神。

9、以客人利益和酒店声誉为重,维护酒店形象。

六、行为规范

(一)言谈

1、服务用语规范,讲普通话,音量适度,音质优美

,话语清晰。

2、使用对方易懂的语言,善于倾听对方的讲话,留心对方的吩咐,不得漫不经心,合适的附和与接话,不能打断对方的谈话,不能忽略敬语。不能太谦卑,应使用请求、建议、劝告式的语言,谈话不能触及对方的弱点和短处,不能自夸、不能发牢骚、不能争论。

3、不要窃窃私语。

(二)礼貌用语

1、早上好、您好、晚上好

2、您好,欢迎光临

3、请、您请、请讲、请坐、请走好、请稍候

4、谢谢

5、不好意思

6、没关系

7、请稍等

8、很抱歉

9、对不起、请原谅、对不起打扰了、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真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10、再见,欢迎再次光临、祝您一路平安。

11、询问、回答客人时均要使用敬语。

(三)走姿及行走

1、挺胸、收腹、肩平头正。两脚落地后跟所成夹角度数大于10度,小于30度。

2、在服务区内不能跑动,遇到客人应侧身礼让,并向客人点头示意。

3、院内行走每分钟不得少于106步。

4、院内两人行走要排竖队。

5、行走不得拉手、勾肩搭背,相互追逐。

(四)站姿

1、挺胸、收腹、昂首,头正肩平,目光自然平视。不得倚物,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部。

2、(男)脚后跟分开,呈“V”型,两脚前内侧距离不超过两拳。

(女)脚后跟并拢,呈“V”型,两腿自然并拢。

(五)坐姿

坐在椅面2/3的部位,保持上身挺直,坐姿端正,不前俯后仰。

(男)双腿自然分开,两脚前内侧距离不超过两拳,双手自然放于腿上。

(女)双腿并拢,右手搭左手交叉放于腿上。

(六)手式

1、五指自然并拢,手不要握拳,介绍说明指示方向时手臂自然弯曲。要用整个手,不要用食指。

2、与客人交谈时手式不要过多,幅度不宜过大。

3、手式运用要尊重客人风俗习惯。

(七)礼节

1、问候:遇客人、领导应主动问候,同事间应相互问候。当酒店人员与客人同行时,应先问候客人,后问候酒店人员,问候客人、上级忌用“你们好”,一客一问候;当客人或领导不便打扰或距离5米以外眼光相遇时,应点头以示问候。

2、进出客人用房、办公室:进入客人房间或办公室应按门铃或敲门三声,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敲门声应适宜,不能过响。

离开客人房间或办公室时要面向对方后退1―2步,道别后方可离去,关门时仍要转身面向对方,轻声关门。

3、鞠躬: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为轴,上身前倾15-30度,头、颈、上体保持一条线,目光注视受礼者;日、韩料岗位员工鞠躬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为轴,上身前倾90度,头、颈、上体保持一条线,鞠躬时目光随头部自然下视。

4、敬礼(保安):头正颈直,五指自然并拢,大臂与肩平,手掌斜向前,中指触于帽沿。

(八)目光

说话时看着对方的眼睛或眼鼻之间的三角区。不要盯着客人或斜视;不要冷眼看着客人;不要东张西望。

(九)微笑

对客人要保持自然的微笑,不能大笑、嘲笑、冷笑、讥笑。

(十)接打电话

接打电话时,站(坐)姿端正,左手握听筒,右手自然下垂,需记录时右手执笔,仔细聆听,不能倚物,不玩弄文具或其它物品。

接听电话:

1、三声铃响内接听电话

2、直接对客服务岗位的员工用外语问好,用中文报部门和身份。

3、非直接对客服务岗位的员工用中文问好,报部门、身份。

打电话时:

当对方接起电话后,问候你好,用“请问”确认对方身份,如无误,应自报身份和事由。如有误应致歉“对不起,打扰了”。

通话:

1、声音欢悦,说话清晰,语调轻松。

2、用姓氏称呼对方:问候客人时,先用敬语;回答客人问题完毕后要用敬语。

3、等客人或领导先放电话后再挂电话。

4、接打电话时不允许背朝客人。

5、接打电话时,遇到客人从旁边走过应点头示意;遇到客人要求服务时,应兼顾需服务的双方客人。

七、保守秘密

1、对客人要求保密的事情做到守口如瓶。

2、对客人的隐私保密。

3、为客人在店内的消费情况和存入店内资金保密。

4、不向外人泄露酒店的商业机密。

5、不泄露酒店员工的收入及员工在店内受到处分的情况。

6、不泄露酒店员工的隐私。

7、不向外部门泄露本部门的有关工作情况。

8、其它不该泄露的信息情况等。

八、酒店规则

1、员工工牌:

员工工牌由酒店发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涂改或转让。员工工牌属制服的一部分,工作时间必须佩带在制服左上方。如有遗失应立即向人资部报告,并办理手续重新申领;员工调换部门时,须到人资部办理更换工牌手续。

2、工作服

员工上班时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保持平整清洁;下班不得穿着工作服离店,不允许私自改动服装或转借他人,不允许将工作服带出酒店私用。

3、员工物品(衣)橱

员工须使用指定的物品(衣)橱,不得私自调换、转让;要保持橱内外整齐清洁。所有员工的物品(衣)橱,都应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严禁私藏酒店的财物、食物和非法物品,员工不得私配钥匙,如有遗忘或遗失,不能强行打开橱柜,可与管理人员联系使用备用钥匙,如钥匙遗失须办理换锁手续。

4、携物品进、出店

员工上班时除携带的化妆品外,其它物品一律存放在保安部,不许携带个人物品进店。住店员工将物品带进宿舍时要经过保安部的检查并对与酒店相同的物品张贴标识加以区分,员工贵重物品应到保安部寄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及小动物进店。

员工携带物品出店,必须经有关部门签发出门证,出店时将出门证交保安部检查核实。

员工应无条件接受酒店管理(保安)人员对携带物品和物品(衣)橱的检查。

5、班前、班中、班后

班前:提前十分钟到岗,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作好班前准备工作。

班中:服从工作安排,服从管理,遵守工作程序、服务规范和服务程序,保证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为客人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班后:当日(当班)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要求作好日(班)清工作,填写相关表格,作好交接工作,经上级检查确认后方可下班。班后任何员工不允许无故在酒店停留,住店员工不得在面客区域和工作场所逗留。

6、员工通道

员工出入各部门和工作场所应走指定的员工通道,员工进出酒店时须走指定的店门,在院内行走必须走人行道(路边上沿)。员工不得使用客用通道和电梯。

7、拾遗

员工在酒店任何地方发现遗失的钱财物品等,须在第一时间上交部门领导或保安部,并讲清拾遗地点、时间,以便尽快物归原主,不得私自存放。

8、使用电话

员工在面客区域、工作场所不得接、传、打私人电话,员工有外线电话可由部门给予转达或留言。员工有急事需打电话必须经领导同意后到员工专用电话处拨打。

9、亲友探访

任何时间都不允许员工在面客区域、工作场所会见亲属好友。来访者应在酒店指定的场所等候,由相关人员通知员工所在部门,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会见。

10、酒店财产

员工必须高度爱护酒店的一切设备设施、一草一木及酒店配发的用品和工具。操作设备设施时,必须熟悉掌握其性能及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员工不得动用客用设施。

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酒店财产带出酒店。

11、岗位用品

酒店不允许将非酒店配发的用品带到岗位使用。

公司员工手册与制度完整版(精选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有权视实际情况,将其内容修订和补充,经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将以通知形式传达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和录用

1.原则:根据本公司特点,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注重各类资格证书积累,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条件:

(1)具有专业学历本科以上人员或高中级专业职称人员;

(2)试用期间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公司需引进的其它专业人员。

第五条员工推荐

1.员工信息通过现场招聘、网上招聘、内部推荐及待岗人员等方式建立,办公室确定并负责审查;

2.各部门所需员工确定后,办公室汇总,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公司人员由办公室填写《公司员工调配介绍信》并备案。

第六条公司机关人员招聘

1.部门经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选的,人选由办公室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2.办公室通过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选,由部门经理进行初步确定后,会同办公室共同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公司工程项目人员招聘

1.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施工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可以自行挑选,也可以从社会临时选聘;

2.项目部对临时选聘人员进行工作评价和全面考核,把拟录用的优秀人员报公司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后上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八条试用

1.新进人员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与新进人员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或辞职,而不负担任何补偿;

2.试用期满前,由部门出具意见,报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

1.公司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则;

2.公司与所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须全面告知被录用人员公司的管理制度、劳动规章、岗位职责等;

3.受聘人员应书面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劳动义务或特殊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可增加约定之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解除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并依法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适应者;

2.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因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

第十一条辞职

试用期满并已转正的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自动离职

凡无故擅自旷工一天以上者,均视为自动离职。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2.计薪到终止日止。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当事人一方确有变换工种、职务、工作期限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员工因终止、解除、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公司,须与公司结清相关手续,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

2.公司机关人员管理:岗位设定经部门经理提议,报办公室考察、汇总后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实施。

3.工程项目人员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按公司有关规定由项目部自行组建。人员名单报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3.2工程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岗位安排、工资待遇、工作考核、劳动纪律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的人员项目部有权解聘,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核定后对所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3.1员工不服从分配的;

3.3.2内部流动不去报到的;

3.3.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二次的;

3.3.4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岗人员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仍无岗位的;3.3.6事假月累计超过十天以上的;

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人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项目分公司进行调配并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调配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培训

1.入职、易岗培训:凡新进或岗位调整员工,必须接受以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学习、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三级教育;以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2.执业资格培训:对执业资格、定期复审、岗位技能、特种作业等执业资格能力的考试考核;

3.项目开发培训:致力于企业发展、理念提升、管理进步的拓展性培训;

4.培训协议:员工参加投资较大的培训,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年限和服务期未满需补偿条款等;

5.培训档案:公司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受培训的成绩及档案由办公室存档。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等。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岗位实行相应的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作息时间按公司规定。

第二十条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早退与迟到处罚相同。

第二十一条旷工一天扣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以上者,从第二天起,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第二十二条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视为全勤。

第二十三条请假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假条,按规定程序审批,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口头请假,如电话、捎话请假等;

2.员工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没有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实行员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则上每年最多休假一个月计算,月累计不超过十天,超过规定限制仍要求请假的,公司有权以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员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病假十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十日由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二日由总经理审批;

5.假期终止时,应向批准人销假,以便及时安排工作。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6.逾期未到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对发生旷工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负责部门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名。

1.每月1-5日,各部门将上月考勤送交办公室,逾期不报影响工资核算发放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遇节假日,可延期报送,以办公室的通知时间为准;

2.考勤员应及时填写当日出勤情况,公司办公室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第五章薪资及福利

第二十五条工资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工资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条保险金制度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行为规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员工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认可、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维护公司的权益;

2.员工应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安排的工作,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3.员工对本工作区域内的节能环保安全文明负责;4.员工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馈赠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盗窃公司财物;

5.员工上班时不迟到,不串岗,不怠工,不务私。下班时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间在外另谋他职。

6.严禁在工作环境中寻衅闹事,严禁上班时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现场,不得在工作区域无理取闹、谩骂、打架,故意妨碍他人工作、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从事或者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占有属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资源活动。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商务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不得虚报冒领、拟造证明(谎报病假单、发票及虚报加班等)、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

9.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经营和声誉造成损失者;

10.不得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在单位或以单位名义参加会务活动时,应体现企业形象,维护社会公德,保持文明风度,遵守会场规定;

11.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在新闻发布会等公共场合发布言论、散布信息;

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形之一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对员工的德、勤、绩、能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存档,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20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手册与制度完整版(精选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理顺公司内部管理关系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条:公司因生产、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招工。

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面试、笔试两种方式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六条: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人力资源部) 复试(主管部门) 笔试(人力资源部) 通知结果(人力资源部) 一个星期的培训、考核(主管部门) 予以试用(主管部门) 予以转正。

第七条:新进员工经笔试、面试合格和培训考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照片4张;

(五)体检表及健康证;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八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

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部主管或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公司的人才理念为:结果导向,用人为贤,德才兼备。

第三章 人才培训

第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专业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要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要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要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要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第十二条: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说明、工作技能培训等,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二)在职培训: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工作过程当中,各级主管应随时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员工本身也应该不断地研究、学习本职技能,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地创新。

(三)专业培训: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凡被公司安排进行培训的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准时、认真地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该将每次培训的人员和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被指派到外面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该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交由人力资源部保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第四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十五条: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共同的努力,全体员工要不断学习,万众一心、塑造卓越、共同成就未来;在工作过程当中应该遵循如下守则:

(一)热爱公司,热爱工作,热爱生活;

(二)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要有大局观念和战略思维,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四)要深入学习、充分了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理念》和管理制度;

(五)结果导向,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出最好的结果;

(六)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要充分发挥合作的力量,使“1+1>2”;

(七)不断学习,敢于创新,有错必纠,追求卓越;

(八)永不放弃,敢于挑战,积极主动,不怕困难;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习惯,牢记“企业的修为从个人成员开始,成员的修为从培养正确的习惯开始”;

(十)要有时间紧迫感和危机感,谨记“世界第一与世界第二的短跑者只差零点零几秒”;

(十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要做到主动、热情、周到,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全心全意为公司其他同事服务;

第十六条:企业的业绩来自员工的努力,员工的行为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公司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有:

(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安排与管理;

(二)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务实求真;

(三)按规定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四)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谈吐得体;

(五)严格保守公司的人事、财务、生产、业务、技术等商业秘密;

(六)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工作时间不得中途离开岗位;如需离开,须经上级主管人员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八)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未经许可,不得把公司财物带离公司;

(九)讲究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丢垃圾,维护公司办公环境的干净与整洁;

(十)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其它准则。

第五章 员工的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工作时间: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周工作六天;每周星期天休息。

生产部、业务部的上班时间由部门具体安排制定。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员工进行加班,员工不得推辞;但对被安排进行加班的员工,公司应该给予补偿合理的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第十九条:公司上下班实行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第二十条: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主管部门领导在考勤卡上签字,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条:因公出差,应由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出差证明,并办理因公签卡手续;没有证明或不按规定办理签卡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请假:员工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先经过部门主管同意,再由上级领导审批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1 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 2 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核准,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以下情况视为矿工:

(一)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

(二)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

(三)工作过程当中擅自离开岗位的;

(四)法律法规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矿工情况。

第二十四条: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放假。

第二十五条:带薪年休假: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部门经理安排员工休年假时,需提前 3 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为了客观的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提高员工自身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体制,公司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降级、提薪、奖罚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发展潜力等,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于部门经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内容: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沟通、授权指导、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等;

(二)对于主管以下人员,主要考核如下内容:专业知识、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合作、发展潜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等。

第二十九条: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评分、初核评分、复核评分。

(一)自行评分,由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

(二)初核评分,由部门主管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印象,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复核评分,由部门经理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复核评语;考核评分以总经理批准分数为最终得分。

具体的绩效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三十条:每季度考核结束后,考核者、被考核者要相互沟通,面对面交流,并根据考核结果共同达成改进意见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第七章 工资和福利津贴

第一节 工资

第三十一条:公司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加班费,业绩提成以及福利津贴等,具体由《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工资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之日停薪。

第三十三条:加班费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发放。

第三十四条:公司每月15 日发上个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在营业利润提高时,公司会相应地提高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

福利津贴第二节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福利津贴包括:奖金、保险、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外出旅游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奖金:对于工作表现优秀、为公司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具体由《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比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第三十九条:生日补贴金:凡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公司在其生日之日给予300元的补贴金。

第四十条:外出郊游:为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公司将根据需要组织外出郊游活动。

第八章 奖惩

第一节

奖惩原则

第四十一条:公司在对员工进行奖惩时,应该遵守赏罚分明、公平、公正、民主、合理等原则,并做到:

(一)奖惩有据: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员工业绩表现等;

(二)奖惩及时:公司管理人员对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业绩提高的行为,应该及时给予奖励;并及时发现、纠正、惩罚员工错误或不当的行为,减少公司损失,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奖惩公开: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严防特权发生。

第二节 奖励

第四十二条:公司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等形式;公司奖励的种类包括:年终奖,全勤奖,节约奖,优秀员工奖等。

第四十三条:年终奖:公司根据员工该年度的综合表现以及业绩情况发放年终奖。第四十四条:全勤奖: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公司将依据《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奖励。

第四十五条:节约奖:公司对于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公司其他资源、节约公司成本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十六条:优秀员工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公司将根据实际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节 惩罚

第四十七条:惩罚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不断改进,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公司惩罚的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辞退等形式。

第四十八条:代替打卡的处罚:对于代替打卡行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均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四十九条:迟到和早退的处罚: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时间在5分钟内的,罚款20元;5-30分钟的,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条:旷工的处罚:员工无故矿工的,旷工一天扣其三天工资,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一条: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处罚:在上班时间内,发现串岗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二条:擅自离岗的处罚:工作时间,未经允可,擅自离开岗位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三条:擅自离职的处罚:公司不允许任何人擅自离职,擅自离职者公司不发任何工资,并依法追究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破坏公司环境卫生的处罚:全体员工应该保持公司环境的卫生整洁,乱丢垃圾、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五十五条:对未按照公司规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的处罚:员工上班时必须依照公司的规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违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五十六条:其他应该处罚的行为: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窃取、泄露、盗卖公司商业秘密者;

(三)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给公司生产管理带来损害者;

(六)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兼任其他企业职务者;

(七)损毁公司财物;未经允许,私自把公司财物带离公司者;

(八)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九)打架斗殴、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十)依照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处罚的其他情况。

第五十七条: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有权对其做出处罚,或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 档案、公文打印管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的档案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归档范围包括:员工档案、公司规定、年度计划、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方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报、通知等文件材料。

第五十九条:人力资源部主管和指定专人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原始资料及单据、表册齐全完整。

第六十条: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六十一条:借阅档案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保持档案原有整洁、整齐,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转借或丢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的,需经人力资源部主管同意批准;凡属于保密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十二条:档案的销毁:任何部门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一律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同意,并列出销毁清单,经手人签字后,方可销毁。

第六十三条:如需对外发送公文或其他资料及表册的,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方能打印和发送。

第六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打印的文件、制度必须一式三份呈报总经理办公室,并经总经理阅示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六十五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管理。

第十章 劳保用品管理

第六十六条:员工工衣分夏、秋两季各两套;上班必须统一着装,并保持干净、卫生;员工未干满一个月的不发给工服,未干满一年的,工服费由员工自己承担。

第六十七条:公司工牌由公司统一制作,并配发给每个员工;员工上班时必须将工牌佩戴在指定位置。

第六十八条:员工必须爱护劳保用品,节约公司财物,每次领取劳保用品应该做好领取登记、回收登记。

第十一章 离职与解聘

第六十九条:员工自愿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写出辞职申请书并填好辞工表,报经部门主管同意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七十条:依据公司用工制度,因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及各项要求的,由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并填写《解聘书》,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办理解聘手续。

第七十一条:在试用期内,员工有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等行为,公司可以随时停止试用,并由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十二条:员工离职应该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并交回工牌、工服等物品和相关文件资料。

第七十三条:辞职者或被解聘者在办理完手续当天即可以到财务部门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做出补充决定并报总经理审批;或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手册与制度完整版(精选篇5)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管理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公司员工手册与制度完整版(精选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

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1、凡公司员工均须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学历证原件

②郑州市固定房产复印件及该房产所有人书面担保。

上述两种形式,任选其中一种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3、担保人所负一切担保责任,决不因被担保人的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脱。

4、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5、被担保人离职一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本人发还经济担保相关资料。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十二条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均为一年。

第十三条连续两年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缴纳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五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__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二十条员工档案自员工报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动态管理归类,依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管。若员工个人情况有变更,如:姓名、籍贯、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通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员工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应聘人中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员工离职时,其档案应以年度为单位归入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1、员工人事档案是为公司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据,并为人事统一分析提供资料。

2、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调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二十四条员工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第五章员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凡属公司的员工,公司对其拥有管理、调度和分配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服从公司安排是每个员工第一素质。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员工自进入公司起,就应受到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培训,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

第二十九条员工应尊重和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布;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义开展各种活动。

第三十条员工在服务期间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外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三十二条员工应爱护一切公司财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公司。

第三十三条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态度谦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骄傲满足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秩序妨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及各项活动,期间违纪者按平时规定的3倍处罚。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条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调整作息时间则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条考勤管理

规定

1、公司考勤记录实行打卡制,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无论任何情况均需打卡;

2、公司严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发现者,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罚款50元,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罚款200元,并各记大过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处以《出差、请假登记本》上的内容为依据,不在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第三十八条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未打卡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半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

第三十九条考勤处罚

1、员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个月迟到、早退合计5次(含)以上者记大过一次,第一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200元,第二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1000元;

3、旷工半天(迟到半小时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扣1天半的工资;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

5、在一个月内旷工两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辞退;

6、调休、出差、请假若在《出差、请假登记本》上无记录,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

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5天,晚婚者7天;

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

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二条公司住外营销人员每月可带薪休假3天,但休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当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奖60元;累计6个月全勤奖者,可报销所负责市场到郑州往返车旅费,同时享受7天特别带薪假。

第四十三条国家法定节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春节(七天)共计14天

第四十四条若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公司员工手册与制度完整版(精选篇7)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态度、知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本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6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大专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为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3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所执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

□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外地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企业或机构;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项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3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

第一条各级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经理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进行职务加薪,其数额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部门经理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经理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五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中心总监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命令停职者。 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签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由中心总监签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交接。

(二)三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

《公司人员分类表》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三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三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资料名录。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三级以上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中心总监监交,三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经理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中心总监核定。

第七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公司员工手册与制度完整版(精选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 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 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 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证

第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 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 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 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 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 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 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公司员工手册与制度完整版(精选篇9)

1、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2.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2.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2.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2.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2.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2.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2.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2.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2.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2.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公司员工手册与制度完整版(精选篇10)

第一章总则

某某超市员工手册系公司的劳动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关人事制度的汇总摘要。它能指导您了解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资料。熟悉这些容后,您将对公司运作和管理风格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包括您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对您的期望。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随时与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商讨,也可以直接至函总经理转达您的意见,公司将十分高兴与您一起完善这本员工手册。

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摘要中规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随之进行相应的修订,但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我们希望您作为某某的一员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员工须向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和培训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供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并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信息登记表,食品服务人员需提供个人健康证明。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当个人资料有变动时,如:、家庭地址和、婚姻状况、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等,请在一个月告知办公室,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二、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原则上最低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如在试用期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2、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员工可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其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时间

1、行政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单店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周六、周日轮班,轮班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工时,可安排调休,调休前填报《调休单》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假期管理

1、请假规定

(1)各种假期的标准及请假的审批权限:各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各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均需报总经理审批;现场营运部门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否则按擅自脱岗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请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带薪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和办公室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日期,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告假,事后补上《请假单》和相关证明。假期满须于返程上班首日到办公室或上级领导处销假,并出示有关证明,否则视为超假。

(3)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等。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产假支付基本工资),只扣除当日误餐补贴。当年享受了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请假类别

(1)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属特殊情况的',需告假。请事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

或超事假未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调整该员工岗位及工资,并取消当年奖金或解聘。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来得及请假的,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交医院证明和《请假单》。

(3)婚假: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子女结婚可准带薪假2天。

(4)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本制度规定的基本工资)分娩假60天。男员工配偶分娩时右准带薪陪产假3天。

(5)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准带薪假4天,在外地区(乘车6小时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经批准参加国家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凭考试通知文件,可请公假;担任各级人大代表、__委员出席会议,凭会议通知文件,可请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后每增加1年公司工龄,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为限。在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年休假:

(8)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门提前填写值班或轮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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