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如何

| 新华

一、卖场所有员工着装整洁,发型合体。提倡女性化淡妆,男性穿西装打领带;不穿奇装异服、不染艳发、不穿拖鞋等不符合公司卖场形象之衣着打扮。

二、上班时间禁止大声喧哗、聊天、听歌等和工作无关之行为。

三、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少请假,病假视病情而定,事假不得超过2天。

四、每天早晚必须提前10分钟到一楼大厅集合,开早晚例会。例会后,各自清理好货品。

五、员工不得与主管发生正面冲突,上班时间不能说脏话,不能嘻戏,打闹,同事之间杜绝发生矛盾,如有问题,可找主管解决。

六、未经主管同意,不得随意将商品赊欠,不得发生偷、拿现象,如发现当即无条件离职并受罚。

七、员工在上班时间,一律以普通话为准,接待顾客时,微笑待客,耐心导购(引导顾客购物),热情服务。

八、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要注意本人的仪容仪表。

九、如迟到、早退,五到十分钟之内扣10元,超过上班时间45分钟未向相关部门负责领导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扣一天工资的双倍,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员工之间吵架、打架,经主管发现不论是谁,各扣30元。如果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每次扣30元。

十、若损坏商品,落实到个人,照价赔偿,如不能落实到个人,平均赔偿。

十一、营业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的服务礼仪,不得与顾客争吵;不得在展示交易中心内拉客、抢客;不得误导、欺骗顾客;不得诋毁展示交易中心内销售的其他商品;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损害展示交易中心内其他商户的利益;

十二、上班时间内收银员不得让其他人操作收银机器,服务态度冷淡,以结账、点款、无零钱等拒绝顾客,无故擅自关闭收银台拒收者,一次性罚款50元。

此规章制度发布时即生效,人人必须遵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员工手册如何篇2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1、根据<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

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员工手册如何篇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员工手册如何篇4

水果店员工守则2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岗,7:50前卫生打扫完毕,卫生包括室内、卫生间、室外门脸玻璃,柜台由个人负责,保持清洁明亮。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体。

三、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四、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嬉笑、打闹、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迟到30分钟扣50元,30分钟后扣100元,当天未来者按旷工处理,早退人员扣100元,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处理,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过经理同意方可请假。

五、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下次再犯则罚款50元。

六、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顾客(您好!);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顾客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2)了解各产品性能,向顾客合理的介绍,说话语气要轻。

七、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力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10分钟罚5元,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照旷工处理,周六日不得请假。

八、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一次,卫生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一次。

九、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一次,工作时间不得玩微信、QQ等违者罚10元。

十、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当次奖励100元。

(2)如需离职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工资,不发提成。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员工手册如何篇5

一、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二、新进/离职工资计算

公司简介(略)

公司组织构架(略)

管理部:主管、房屋管理、中控值班、停车场管理、家政服务、投诉受理、协调

工程部:主管、共用维修、设备维护运行技术

保卫部:队长、班长、保安员

保洁部:主管、领班、保洁员

行政部:人力资源干事、行政管理员、文秘宣传员、资料管理员、监察督导员

经营部:对外发展、租赁中介服务、商业网点管理、经营服务

财务部:主管、会计、统计、出纳

绿化养护:主管

第一节人事

一、正式聘用及试用

1、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及用人部门两次面试,并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须先办理录用手续并签定合同(或劳动协议)。办手续时需填写各类个人资料供存档、需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培训资料证书复印件(如有),个人资料应正确无误,如提供虚假资料,可招致辞退的严重后果。需携带好有关证件原件,有员工本人亲自到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或劳务协议后方能上班。

2、新进员工自上半之日起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部门除外)。

3、员工对于自己所担任之工作有任何问题,需先征询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意见。

4、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请到原单位/社保中心将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帐户转至本公司,以便公司为您办理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若原单位/社保中心从未办过二金或从学校新毕业之员工,请书面向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说明并提出申请新开户头。到原单位转帐户之前必须先到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开具证明。

二、离职办法及手续

1、凡员工欲离职者,应按合同/劳务协议之规定,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间则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凡员工未按合同书承诺提前离职者,公司将扣除相应的薪金作为通知期以赔偿公司损失(除非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准予提前离职)。

第二节福利待遇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办法的适用范围。

与本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将人士档案转至本公司的员工。

2、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①公司缴纳部分:按本公司上一年全部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2.5%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②各人缴纳部分:在职人员应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目前按国家规定之比列7%缴纳。

3、进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费:

①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②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4、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备的条件:

①退休:

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

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十年或者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满十五年。

②退职:

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到达退休年龄时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的人员,应属退职;连续工龄不满五年,因病或者非因公致残的在职人员,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退职。

退职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

二、医疗保险

公司按国家规定比例为每位正式员工(人事关系转到公司)缴纳医疗保险。

具体标准如下:

公司——7%;个人——2%

三、失业保险

按公司规定每月单位和个人各交纳2%和1%,全部进入社会统筹系统,不建立个人账户。

四、住房公积金

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人事关系一经转入公司,每月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目前公司缴纳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15%,员工个人亦交付5%。

第三节员工仪表、服装等规定

一、仪表、仪容

1、员工必须时刻保持衣冠、头发的整洁。不能涂抹气味浓重的护发用品及香水。男员工须经常理发,发长不盖耳、遮领,不准留大鬓角、烫发,不准蓄小胡须,且应做到每日剃胡须。

2、女员工应打扮适度,上下班换岗时不穿奇装异服,端庄大方。可淡妆上岗,不准浓妆艳抹。不得佩戴太多、太大、太醒目的饰物。

3、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无汗味异味。上岗前及上岗时不得饮酒、不得吃葱蒜、韭菜等带异味的食品以保持口腔卫生。

4、员工上班时必须精神饱满,举止大方得体,严禁无礼待客。

二、员工服装规定

1、员工使用期满后,由公司统一配发工服(特殊岗位除外)。

2、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服。

3、上班时必须佩带胸卡,无胸卡者须佩带工牌。遗失胸卡或工牌者将交纳违约金处理。

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随机抽查制度,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3、公司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办理《员工外出登记单》,并交至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

4、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至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留存。凡未填写《出差申请单》者扣发当月全勤奖,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二、迟到、早退

1、迟到和早退的违约金标准如下:

副主管级以上(含副主管)迟到/早退,按此标准翻倍!

2、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

三、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经准假而私自休假者,以及因各种假期逾期而无事先申请续假者。

2、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3、打架斗殴致伤而不上班者。

4、一次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者。

5、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者。

6、凡旷工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算,严重警告扣100元,并扣半天工资;旷工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严重警告扣200元,并扣一天工资;旷工二天者扣四天工资,给予最后警告。

7、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立即辞职。

第五节请假办法

公司依各种不同之事由,分列以下假别并详列其范围

一、病假

1、员工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病假单方可病休,若当天无法交病假单,须在上班当天补交(须附病历证明)。但必须在病假当天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员工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上班时间去看病。若确属需要到医院就医,需先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就医时间若不超过3小时,不按病假处理。多于3小时部分按病假处理。每月不按病假处理的就医次数只限一次。

2、员工按请假手续休病假的,所扣工资=休假天数__日工资(日工资=全额工资/22),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员工休病假天数超过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二、事假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当天休事假者,必须在本人应到岗的时间前用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1、服务期满半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冲,但必须在假单中特别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则一律以事假处理。

2、仍在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不予批准事假。有特殊情况者除外。

3、事假工资计发办法:(每月累计事假天数为D)

(全额工资/22)__(22-D)

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三、年休假

1、凡正式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者(包括试用期),可享受有薪年假,第一年为五天,第二年及以后每年七天。此年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年假应以连续方式提取,需提前十五天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报请公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取,年假不准累计及预提。公司有权因业务工作更改申请者之日期及天数。

2、年休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年休假可冲抵事假。

一、奖励的原则

1、多奖少罚,奖罚公平

2、及时奖励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4、奖励程度与员工的贡献相当

二、奖励措施

1、员工贡献奖(不定期奖励)

①各类合理化建议,对提高管理工作质量确有成效。

②工作细致负责,经常获得客户的书面表扬。

③解决疑难杂症,降低成本,节约费用。

④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火抢险等表现良好)。

⑤维护公司声誉,受委屈忍辱负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⑥其他应给予奖励的行为。

2、季度优秀员工

每个部门,每季度评选一次,并张贴红榜,以资鼓励。

3、年度最佳员工

按员工总人数的2%比例民主选举,投票选出年度最佳员工,附优秀事迹书面报告,上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给予奖励,并颁发由总经理签署的获奖证书,并张贴红榜予以通报表彰。

4、其他奖励

①义务献血奖励

②获得各类荣誉的奖励

三、违约金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主管及大楼经理有权按情节轻重提出警告或并扣10元——200元不等的违约金。

1、迟到或早退。(详见第四节第三条)。

2、服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本守则的规定。

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或收费台听取信息。

4、上班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进食、吃零食、喝酒、抽烟嚼口香糖等。

5、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私自外出逛街购物。

6、工作时间擅离本职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规定时间的岗位或扎堆聊天。

7、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纸屑、杂物,不保持更衣柜内外及环境的整洁,在更衣柜内存放不应放的物品。

8、不爱护小区及办公区域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浪费公共物品,不得随意毁坏、涂抹,不得将公共设施及物品据为己有。

9、禁止高声喧哗、污言秽语、言语粗俗、骂人和进行骚扰客人的活动,不经同意擅自进入租户或业主单元内。

10、散步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

11、对上级分派的工作无故迟缓拖延。

12、不经请求私自接待外人参观小区及所属区域。

13、在工作区域内(无论上下班)不得进行上网聊天、喝酒、聚赌、打牌、睡觉、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14、对下属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规章惩罚处理。

15、工作时间打瞌睡,夜班当值睡觉。

16、工作时间没有按要求完成作业或完成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核准予以立即辞退,并不作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因公司业务调整须减员的。

5、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有偷窃租户、公司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7、谩骂或袭击殴打租户、访客,工作态度恶劣。

8、上班时间酗酒、赌博。

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上级、同事或互相吵架斗殴。

10、卖淫或协助、唆使卖淫。

11、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其他行为。

12、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13、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14、擅自对外发表有关公司及所管小区的污蔑性言论。

15、有书写匿名诬告信的。

16、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小区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17、多次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守则等行为,并经多次警告处罚仍不改过者。

18、一月中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

1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2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八节加班工资及其他形式的

工资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一、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1.5倍平时加班

(额工资__70%)/22}__加班天数__}→2倍本休加班

3倍国定假加班

二、新进/离职(不足月)工资计算:

全额工资/22__当月实际工作天数

员工手册如何篇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主要介绍本公司主要发展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等)。

第3条、公司机构(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员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1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2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3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4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35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8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9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0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2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3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4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6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7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8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9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1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3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4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55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6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7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8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2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八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63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64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65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66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67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8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9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0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1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2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73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74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九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75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76条、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77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78条、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79条、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0条、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1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82条、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83条、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84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85条、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章、附则

第86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87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88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8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90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手册如何篇7

一、职业道德要求

(1)敬业爱岗勤奋敬业,积极肯干,热爱本职岗位,乐于为本职工作奉献。

(2)遵守纪律认真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遵守公司和劳动纪律。

(3)认真学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4)公私分明爱护公物,不谋私利,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5)勤俭节约具有良好的节约意识,勤俭办公,节约能源。

(6)团结合作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同事的工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易与他人相处。

(7)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的任何资料。

二、服务意识要求

(1)文明礼貌做到语言规范,谈吐文雅,衣冠整洁,举止端庄。

(2)主动热情以真诚的笑容,主动热情地为用户服务,主动了解用户需要,努力为用户排扰解难。

(3)耐心周到员工在对用户的服务中要耐心周到,问多不烦,事多不烦,虚心听取用户意见,耐心解答用户问题,服务体贴入微、有求必应、面面俱到、尽善尽美。

三、仪容仪表要求

(1)保持衣冠整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将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工作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3)男员工头发不盖耳朵、不遮衣领,每天剃须,保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扣好衣扣裤扣,紧束领带(大箭头垂到皮带扣处为准),衬衣不摆放进裤内。

(4)女员工头发不过肩,不做怪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浓妆艳抹,不穿黑色或带花丝袜。

(5)员工不得在大庭广众下化妆、挖鼻孔、搔痒、对人打喷嚏、打哈欠和伸懒腰。

四、行为举止要求

(1)站立时,自然挺立,眼睛平视,面带微笑,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

(2)坐立时,上身挺直,双肩放松,手自然放在双膝上,不得坐在椅子上前缩后仰,摇腿翘脚。

(3)行走时,眼睛前视,肩平身直,双臂自然下垂摆动,男走平行步,发走一字步,不左顾右盼,不得与他人拉手、搂腰搭背。

(4)在各种场合,见到上级领导或用户都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

(5)进入上司或用户办公室前,应先用手轻敲三下,得到同意后再进入。进入后,不得随意翻动室内物品。

(6)乘电梯要先出后进,禁止在电梯内大声喧哗。

五、接听电话要求

(1)所有来电,在铃声三响之内接答。

(2)拿起电话后,先致筒单问候,自报公司部门,语气亲切柔和。

(3)认真倾听对方讲话,需要时应详细记录对方通知或留言的事由、时间、地点、姓名,并向对方复述一遍。

(4)通话完毕后,向对方表示感谢,等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

(5)打电话时,向预先整理好电话内容,语言简练、明了。

(6)上班时间,一般不得打(传)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通话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六、处理投诉

(1)员工必须牢记公司的工作是以用户为中心,必须高度重视用户的投诉。

(2)细心、耐心地聆听用户投诉,让用户畅所欲言。

(3)认真地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投诉内容,并把自已作为处理用户投诉的第一责任人迅速而妥善解决用户投诉的问题或转报有关部门解决。

(4)受理投诉者不得涂改、撕毁或假造涉及本人的投诉记录。

(5)投诉经调查属实,可作为员工奖励或处罚的依据。

(6)对用户投诉应表示感谢,对事件表示歉意。处理完投诉后,应主动回复用户,了解用户满意程度。

员工手册如何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公司劳动纪律。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在享有劳动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劳动义务,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及行政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和管理秩序。

二、服从企业的领导、管理和教育,服从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工作安排和组织调动,接受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而进行的各种教育。

三、遵守企业制定的工时制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请销假,提高出勤率,司售人员服从调度命令,调度服从公司指令。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情。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时利用率。在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并保证优质服务,安全行车,节约燃、材料,降低成本。

四、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五、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六、爱护企业财产,自觉维护和保养好企业的一切设备和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车辆和各种机具设备,专人使用的机器和设备未经领导指派,其他人一律不准擅自操作、动用。

七、认真执行职工守则,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以职谋私,损公肥私以及贪污票款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发生。

八、树立主人翁责任感。自觉维护企业名誉和利益,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策略,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献计献策。

九、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劳动合同尚未解除前,不得与其它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发生事实劳动关系。一经发现,追究其法律责任,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用人单位连带赔偿责任。如实填写《职工登记表》,不得采取欺骗手段,隐瞒本人的真实情况,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出现上述情况,除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十、职工违反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企业将依照有关规章制度,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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