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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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烟草系统效能监察工作,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南昌烟草,保持全市系统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江西省烟草专卖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赣烟监[20xx]2号)和南昌烟草专卖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洪烟监[20xx]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效能监察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市系统范围对机关作风、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卷烟销售等方面开展9项效能监察活动,达到加强企业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规章制度的目标。

二、活动范围

各县、区局(分公司)及市局(公司)各相关科室。

三、组织机构

在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机关效能年活动办公室,负责全市烟草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xx(兼)

办公室副主任:xxxx(兼)

工作人员:xxx、xxx、xx、xxx、xx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整个活动分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30日)。

各县、区局(分公司)、市局(公司)各相关科室要把开展效能监察活动与机关效能年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学习省、市局(公司)《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动员,要求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效能监察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市系统上下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7月30日)。

根据《南昌市烟草专卖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的原则,在全市系统范围对机关作风、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卷烟销售等方面开展9项效能监察活动,各县、区局(分公司)要在以上6个方面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地选择一项开展效能监察活动(效能监察情况跟踪不得少于三次),并在5月10日前上报立项与实施方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各单位(部门)要在实施效能监察的过程中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上下工夫。尤其要注重解决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卷烟零售户、员工和基层反映强烈的涉及机关效能方面的问题。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制定科学的、规范的、便于操作的长效机制来预防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把开展效能监察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及时成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效能监察活动落到实处。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甚至不作为的人员,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市局(公司)监察科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效能监察方式,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各单位(部门)开展的效能监察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提高活动的有效性。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工作要求,结合“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供电优质服务水平,全面实践“四个服务”宗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现决定在支公司开展供电服务效能监察。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工作目的

通过深化内部管理,确保业扩报装流程高效运转;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客户投诉举报,有效解决社会各届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化“三指定”自查自纠工作,研究和探索从体制机制上规范客户工程管理的具体措施,维护正常营销秩序。

二、 工作原则

开展供电服务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提升供电服务规范化水平和客户满意为目标,落实“三不指定”规定,尽心竭力满足客户用电需求,促进电力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必须坚持以服务公司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中心,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国家、企业和客户增收节支,节能降耗服务;必须坚持以“忠诚企业”为宗旨,通过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以电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增强干部员工的廉洁从业和优质服务意识,促进作风建设。

三、 工作时间、范围

工作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0月结束。

工作范围:公司20xx年1月至20xx年当前受理的业扩报装项目,跨年度的工程以报装审批时间为准。重点监察10KV及以上的业扩工程,特别是涉及重要电力客户的业扩工程。

四、 监察内容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和分公司有关规定,重点对下列内容进行监察:

(一)管理体系与职责方面

1、监督检查业扩报装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落实业扩报装工作的管理责任情况,相关部门及不同岗位之间责权界定是否清晰。检查业扩报装工作人员是否全面落实掌握并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业扩报装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2、是否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业扩报装工作是否推行客户经理制、绿色通道制等有效制度。

3、是否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受理的业务事项是否直接进入营销技术支持系统的处理流程,产生电子工作票传递到下一环节,形成闭环管理。

4、是否按照“办事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能够方便查询工作进程。

(二)业扩报装流程时限方面

1、供电方案是否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客户;是否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和供电条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对供电方案进行优化。

2、对客户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是否超过规定时限;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反馈意见;是否积极推行典型设计,倡导采用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和产品,禁止超设备铭牌参数运行,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3、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接电时间是否超过规定时限;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与安装是否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及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在客户每个受电点内,是否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予以加封。

4、是否及时建立客户档案。客户申请、批复的供电方案、受电工程设计资料、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检验报告、《供用电合同》等重要文件是否妥善保存。

(三)业扩报装收费与合同管理

1、与业扩有关的收费和开支,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的有关规定,各项收费是否规范,有无自立收费名目、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的行为。

2、业扩费用是否由营销部门统一收取,是否存在其它部门收取客户有关费用的行为。

3、是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等协商原则,正式接电前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四)“三不指定”方面

1、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定货、工程施工,是否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2、对客户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单位是否进行资质审验。

3、是否存在多经企业代行业扩报装职能的情况。

4、是否存在私自向客户承揽或转包业扩工程的行为。

(五)高危行业及客户安全管理

1、检查高危行业、涉及环保问题用电报装管理情况。核查工业类报装客户是否提供环保批复文件,煤矿、非煤矿山、化工、铁路等高危及重要客户报装用电是否在合同中明确保安电源和保安措施。

2、检查煤矿类企业报装用电是否办理核准手续,有无为“六证”不全或证件过期、失效的煤矿办理报装手续的行为,有无为非法、违法煤矿供电及办理报装增容手续的行为,有无在煤矿用户业扩报装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或越级审批的行为。

3、检查用户是否按要求对设备进行预试,电工是否持证上岗、有无停电紧急预案;是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六)行风建设方面

1、检查有无违反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的行为。

2、检查有无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行为。

3、检查有无按要求聘请监督员,按时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4、检查有无按要求停送电,对计划停电情况是否通过媒体告知,对临时停电是否通过95598客服热线告知。

5、检查是否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进行及时调查处理。

6、检查有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五、监察依据

1、《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2、《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3、《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试行)》

4、《山西省电力公司效能监察办法》

5、《山西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标准(试行)》

6、《山西省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标准(试行)》

7、《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煤矿用户业扩报装有关问题的批复》

六、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业扩报装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龚发东

副组长:焦学峰 王天成 文雪萍 宁新发

成 员:赵春燕 郝利民 杨向群 杨卫东 王东升

办公室由营销科、生技科、农电科、安监科、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七、工作步骤

供电服务效能监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组织实施阶段(5月-6月)

1、自查和抽查阶段。公司相关科室按照要求全面自查,对20xx年以来受理的业扩报装项目进行全面审核自查,并填报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后件1-4),并于6月5日前上报自查情况统计表。

2、公司供电服务效能监察领导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走过程的科室下达监察建议(决定)或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三不指定”规定或内勾外联,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整改规范阶段(7-9月)

1、各科室要认真梳理归纳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管理,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的工作建议,认真落实公司下达的监察建议(决定)。

2、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漏洞,整章建制,优化流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

各科室对供电服务效能监察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和成果核定,并填写有关报表,出具供电服务效能监察专题报告、总结材料、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以及过程资料务于9月30日前报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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