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 小龙

为深入推进“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有效开展,切实做好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根据区防火安全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20XX至20XX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门防字[20XX]1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长张翠萍任组长、副调研员陈寿东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民政局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办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防火墙”工程,切实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有效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民政系统消防安全。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力度。按照市区文件要求,继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食堂、建筑装修工地、居民小区、林地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屋及“三合一”等场所为重点,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装修情况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清剿火灾隐患行动。着力解决消防行政许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可燃材料装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二)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在全系统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自查整改,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物要核查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生产厂家和施工单位资质等,确保安全可靠。要在明显位置设立禁放标识和防火提示牌,加强周边巡视,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弱势群体监护,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要加大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老、弱、病、残、孤、寡等弱势群体,尤其是对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常年卧床病人、精神病人和智力缺陷人员的关注力度,开展联合检查和宣传活动,指导各镇对五保对象、敬老院入住老人、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生活起居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签订《消防安全防范告知书》、《消防安全监护责任书》,切实排除住所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安全监管措施做到“账单清楚、责任明确、确保安全”,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各直属单位要组织对施工现场、出租房屋、单位食堂、库房等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场所,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全面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加大值班巡逻力度,降低消防安全隐患。

(五)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消防安全保卫。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2月上旬,在充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力度。二是加强节日特别是烟花燃放期间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对施工现场、养老机构周边要设立禁放标识,落实最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三是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品、宣传栏等载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消防防范意识。四是对节日接待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场地、生产场所、出租房屋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20XX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二是组织专门力量,对养老机构、婚姻登记中心、光荣院、装璜厂、社区中心、天山陵园、殡仪馆等服务保障单位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好现场执勤,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面的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中旬)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于近期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区民政局20XX至20XX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召开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严格组织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3月中旬)

各单位要按照重点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部署、指挥协调、督查验收事宜;要抓住本科室、本单位业务工作特点和消防安全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摸排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宣传、台帐建立、隐患摸排整改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提交局党委研究处理。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3月下旬)

20XX年3月下旬,各单位要对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成专门督察组,对全区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有的放矢,认真研究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单位主管领导要定期对本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技能,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三)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信息反馈。要加强专项行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请于20XX年11月23日前上报本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阶段小结,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25日、2月24日前分别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20XX年3月21日上报整体工作总结,所有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局办公室。

篇二:民政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视频会议的精神以及《余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余杭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余消安委[20XX]13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区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国、省、市“两会”、“双节”等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视频会议的精神和区消安委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 “两会”以及重要节日期间,全区民政系统不发生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民政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黄云祥 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指导和督促全系统开展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安排,迅速动员部署此项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好省、市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视频会议的精神。

三、工作时间

201x年11月底起至201x年3月。

四、工作任务

(一)传达部署,制定计划,宣传发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召开专门会议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落实措施。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下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监管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突出抓好春节、元旦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1.集中开展隐患整治行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前期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清查治理,消除各场所的火灾隐患。要针对本单位及所监管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防火措施。

2.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针对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要抓住不放,严格进行整改。要严厉查处值班脱岗漏班、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严防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3.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复查和“回头看”工作。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隐患整治复查和“回头看”工作。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责令重新进行隐患整治。整治期间,将不定期督查各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不力、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各单位要对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成专门督察组,对全系统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局系统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研判形势,及早部署。要结合本系统工作特点和隐患突出问题,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落实到位。在每个场所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设置消防宣传专栏,保证重大节日期间形势稳定。

(三)积极宣传、加强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加宣传频次和密度,提升宣传效果。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建立消防宣传固定阵地,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强化媒体消防宣传,发挥新兴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传播广速度快优势进行宣传。使广大民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逃生知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民政系统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1x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报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篇三:交通运输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都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圣诞节、元旦节、春节、全市、全省、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为重点,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发挥交通运输系统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切实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张政杰担任,副局长沈世新任副组长,局属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安全监督科,曾功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下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时间

201x年11月4日至201x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至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提举措、明责任、强落实,积极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检查和督查,大力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元旦、春节和“春运”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x年2月21日至2月28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切实整改。局将于年2月25日前对各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二)研判形势、突出重点。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和研究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哪方面薄弱就重点加强哪方面,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如何防止和减少火灾发生上,放在发生火灾后如何高效快速救人灭火上,从人员调配、装备配备、经费投入、科技应用等,真正向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倾斜,确保防控火灾关口前移,牢牢掌握同火灾斗争的主动权。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详细、周密地进行安排部署,在本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层层抓好落实。各单位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将定期对各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1x年12月5日和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上报局安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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