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学习活动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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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行动学习活动策划方案

为深入开展第二期中德合作广西行动学习项目,促进行动学习在第一批实施单位的推广应用,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XX年5月至20XX年7月

二、实施单位 市一级单位:柳州市、贵港市、贺州市

县一级单位:南宁市宾阳县、柳州市柳南区、玉林市玉州区

三、目标任务

(一)自治区一级

实施目标:推动行动学习在有关市县成功实施,促进学习型领导团队和学习型组织建设。

主要任务:研究制定行动学习推广实施规划及实施方案;整合国内外优质学习培训资源,举办行动学习推动者研讨班和促进师培训班;组织行动学习推动者学员在国内开展调研活动和赴德国学习考察;及时跟踪了解各单位行动学习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网络学习交流平台,编发《行动学习在广西》通讯;构建行动学习效果评估体系并组织开展评估活动。

(二)市一级(柳州市、贵港市、贺州市)

实施目标:在市一级领导团队推广行动学习,在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同时,加快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和学习型领导团队建设。

主要任务:研究制定本市行动学习实施方案;制定行动学习实施工作相关制度,建立学习工作机制;举办行动学习专题研讨班;培养行动学习促进师;组织学员开展区内外调研;建立完善行动学习交流平台;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行动学习实施经验。

(三)县一级(宾阳县、柳南区、玉州区)

实施目标:在县(区)、乡镇领导班子和县(区)直属部门推广行动学习,在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同时,加快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学习型组织建设。

主要任务:在市一级行动学习实施机构的指导下,研究制定行动学习实施规划和实施办法;研究制定行动学习实施工作相关制度;举办行动学习专题研讨班和促进师培训班;围绕专题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建立完善行动学习交流平台;研究解决本县(区)行动学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交流和评估本县(区)行动学习实施情况。

四、基本步骤

(一)自治区一级

1、确定行动学习推动者

市一级行动学习推动者主要为各实施单位的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组织部分管干部教育的副部长、宣传部分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副部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干教办主任或干教科科长。

县一级行动学习推动者主要为各实施单位的县(区)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

2、举办推动者研讨班

20XX年5月至20XX年7月,每3个月举办1期研讨班,共5期。主要内容为:各地实施经验交流、有关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集体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和制定下一阶段的行动计划。

3、组织开展国内调研

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学员在国内开展调研。

4、组织开展赴德国学习培训

组建25人的出国团,于20XX年9月赴德国学习培训,主要学习德国在成人学习培训、领导人员培养、团队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5、开展效果评估和经验交流活动

在对各实施单位行动学习进行效果评估的基础上,于20XX年7月举办第一批行动学习实施活动总结交流大会暨结业典礼。

(二)市县实施单位

1、确定专题。根据本地本部门发展需要,结合实际选择当前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行动学习专题(以需要跨部门合作解决的问题为佳)。完成一个专题后,启动下一个专题。

2、组建小组。根据行动学习专题的性质和解决具体问题的需要,选择相关人员组成行动学习小组,并明确每位成员的职责任务。

3、开展学习,形成方案。学习活动在领导团队、领导干部牵头组建的小组等各个层面展开。学员在学习掌握基本的学习、研究与工作方法的基础上,围绕专题和各自的课题,采取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参加培训、专家咨询、调查研究、小组研讨、试点探索等形式,形成改进意见和解决方案。

4、决策实施。通过召开决策会议,评估小组提交的问题的改进和解决方案,经研究后提出处置意见或付诸实施。

5、跟踪评估。跟踪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解决方案,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6、最终成果产出与应用。将经实践检验或切实可行的问题解决方案固化形成最终成果,并在更广泛的范围推广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自治区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推动小组和项目执行办公室。实施行动学习的市县也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执行机构。

(二)建立学习工作制度。研究出台各类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奖励制度,激发参与者学习与工作的内在动力,营造开放包容、竞争合作、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学习工作氛围。

(三)培养推动者、促进师队伍。推选有关人员作为推动者和促进师,适时举办培训班和研讨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本单位行动学习实施工作的过程中,提高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

(四)促进学习成长与专题工作推进。以举办研讨班、组织开展调研、决策咨询、建立沟通交流平台等手段促进学员的学习成长和问题的有效解决。

(五)经费保障。自治区财政拔出行动学习项目专项经费,用于自治区项目执行机构所负责的各项工作支出;有关市、县 (区)财政拔出行动学习实施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在本市、县(区)推广行动学习的各项支出。

篇2:行动学习活动策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藤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行动学习实施方案>的通知》(藤办发〔20XX〕62号) 和中共藤县委员会组织部《藤县20XX年行动学习实施方案》(藤组通〔20XX〕42号)精神,保证全面深入推进我局行动学习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学习的实施意义

行动学习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实践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是培养人才队伍、促进科学工作、推动组织发展的思想方法体系,具有普遍性、开放性、发展性等特点,通过一套完整的流程和机制,一系列民主开放的操作方法和工具,围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团队学习、研讨、行动、反思,确保认识不断升华、实践不断发展,最终实现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进步、增强个人能力、提升组织文化。行动学习的基本理念是干中学、学中干,强调以学习推进工作,以工作带动学习,促进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实现工作与学习合二为一。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抓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以“五年一工程”为抓手,把行动学习与解放思想、赶超跨越相结合,与解除难题、推动工作相结合,与发扬民主、优化环境相结合,与培养干部、发现人才相结合,为加快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行动学习,解决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团队意识强、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强的民政干部队伍,推动人才发展;提高局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协同力和创新力,推进学习型、教练型领导团队的建设;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形成一种常态学习、注重实践、民主决策、重抓落实的良好风气,促进优秀组织文化的形成和学习型党组织的发展。

三、实施步骤

行动学习实施时间为20XX年6月—20XX年12月,实施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20X年6月)

(一)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6月上旬)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藤县民政局行动学习实施方案,明确行动学习实施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等。

(二)成立机构(20XX年6月上旬)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党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班子领导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本单位行动学习实施工作,审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许景强 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 韦景金 副局长

黄寿森 副局长

江亚平 党组副书记

苏杰明 副局长

成 员: 黄文思 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许春玲 副主任科员、社会事务和基础政权股股长

冯秀琼 办公室负责人

容锦发 救灾救济股股长

陈昌富 优抚安置股股长

周 鹏 计财股负责人、救助站站长

覃庆雄 殡葬管理站站长

陈周贤 低保中心负责人

苏颖莲 低收入核对中心主任

黄德英 婚姻登记处主任

黄定森 太平婚姻登记处主任、项目办主任

黎菲萍 光荣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冯秀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敏玲、李桂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股室抽调。

(三)举行启动仪式和方法技能培训班(20XX年6月中下旬)

1.举行行动学习启动仪式(6月中下旬)

及时举行行动学习启动仪式,对行动学习推广实施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2.举办行动学习理念导入和方法技能培训班(6月中下旬)

要在本单位内部自行组织若干次行动学习知识技能培训,讲授行动学习的理论和理念、项目实施的流程和步骤、操作过程的方法和技巧,以及特殊角色(组长、促进师)技能等,所需专家老师可向县行动办申请。

第二阶段:推动实施阶段(20X年7月—20XX年12月)

(一)确定选题(20XX年7月上旬)

局行动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广泛调研并征求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意见,提出若干个行动学习项目的建议题目,报领导小组确定1-2个行动学习项目。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每个项目可分为若干个分项目,每个分项目可再细分为若干个子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分别实施、分步推进。

行动学习的选题应坚持如下原则:一是重要性。选择影响和制约本地、本单位整体工作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问题;二是紧迫性,应选择当前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综合性,选择1个单位(部门)难以解决,需要多个单位(部门)协作解决的综合性问题;四是可行性,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择在一定人、财、物条件下,3-6个月内,最多不超过1年能较好解决或基本解决的问题,避免选题过大、过虚、过于随意。

根据上述要求和本局实际,确定这次行动学习的选题是:调查摸清全县孤儿基本情况,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法,做好认定工作,加大孤儿的救助工作力度,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创新贯彻落实孤儿保障制度,达到“应救尽救”,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建项目行动小组(20XX年7月中下旬)

根据行动学习各项目实施的需要,每个项目设召集人,由分管领导担任。在征求主要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由推动小组提出各项目行动小组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具体推动项目的实施。每个项目行动小组成员6—10 名,包括组长、联络员、学习委员、陈述者、核心学员等角色。另外,每个行动学习小组配备1—2 名促进师,如有条件可聘请专家作为观察员,为项目实施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随着项目实施和学习研讨的深入,每个项目可分为若干个分项目或子项目。

(三)建立行动学习相关制度(20XX年7月上旬)

要研究出台有利于推动行动学习的学习制度、工作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促进师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制定各类激励政策、机制,规范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营造民主平等、开放合作、积极进取、科学务实的工作学习氛围,激发参与者学习和工作的内在动力。

(四)团队学习,形成方案(20XX年7月中旬)

各项目、分项目和子项目都要组织召开行动小组分析研讨会,通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集体学习、集中研讨、方案试点、总结反思等团队活动,在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基础上形成工作实施方案或问题解决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召集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核心学员、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和预期成果等,要明确整个行动学习过程的调研、培训、研讨、方案实施等活动的时间安排。项目实施方案需报上一级项目推动小组审批,并报县行动办备案。

(五)评审方案,付诸实施(20XX年7月—20XX年12月)

聘请与项目相关的专家和主管领导组成评估小组,对各项目的学习研究成果(主要是对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改进意见)进行评估,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项目学习小组在实施方案和推进项目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调研活动。每个行动学习小组在研讨形成项目的实施方案过程中,应安排2—4次调研活动,调研可采用座谈交流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2.组织研讨会。行动学习过程中,项目每个月至少组织1次核心学员研讨会,确保项目分管领导的参与;分项目每月至少组织2次核心学员研讨会。

3.邀请专家辅导。行动学习小组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需要可自行聘请专家或通过县行动办聘请,制定培训计划后报县行动办备案。随着项目推进的深入,下分子项目的新学员,可申请县行动办统一组织对新学员进行行动学习的理念、方法和操作技能培训。

4.严格过程控制。在项目推进之初,应按照行动学习的流程、步骤和县行动办推荐的方式方法实施,每个项目行动学习小组要保持与县行动办的紧密沟通,严格在县行动学习领导小组和推动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行动学习。行动办要及时督查和密切把握行动学习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和推动小组,采取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控制措施。

5.加强学习交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行动学习小组鼓励学员通过“中德合作广西行动学习网”、“藤县人民政府网——行动学习专栏”、“藤县行动学习QQ 群”以及各种行动学习培训班、研讨会、学员论坛等平台,积极参与行动学习的交流,促进反思和学习的不断深化。

6.创新方式方法。在熟练掌握行动学习的流程、步骤和“头脑风暴”、“团队列名”、“鱼骨刺图”、“开放空间”、“六顶思考帽”等常用研讨方法后,综合应用多种研讨方法有效结合,积极探索和创新其他方式方法,解除工作中的难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7.反思完善,跟踪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在付诸实施过程中,对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项目学习小组要跟踪方案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反思和完善原有方案和工作措施,再实施——再反思——再实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切实推进项目完成。

(六)总结固化,成果完善(20XX年12月)

1.总结固化。项目结束后,实施单位及学员要及时总结反思,将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的经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保障机制以工作制度条例、主题片、主题画册等形式固化。

2.成果完善。项目结束后,实施单位要及时召开项目成果鉴定会,聘请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成果物化情况的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完善。

第三阶段:评估表彰,深入实施(20XX年1月)

(一)实施情况评估

要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实施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1.工作进展评估。单位行动学习考评小组实地调研各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听取项目小组对项目整体进展情况汇报,查阅物化成果资料,并对学员进行随机抽查座谈和问卷测评,最后进行综合评估。

2.学员成长评估。引入和创新应用360 度评估模型等手段,对学员的成长进行评估。

3.组织文化建设评估。通过对学员的广泛调研座谈和随机抽查测评方式,评估行动学习成果转化为组织内部知识、构建学习型文化、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二)总结表彰,形成机制

局行动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实施情况,举办行动学习总结表彰会,对优秀项目成果和优秀学员进行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根据行动学习开展情况,将行动学习成果广泛应用于各项工作实践中,并通过不断反思完善,在全县民政系统范围内形成行动学习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行动学习实施工作由局行动学习领导小组负总责,行动学习推动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本单位开展行动学习,促进行动学习在全县民政系统的逐步推广,局行动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和服务工作。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行动学习,亲自带头参与和推动行动学习。

(二)强化保障,落实经费

要为行动学习提供经费保障,确保行动学习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开展行动学习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措施方法,及时报道行动学习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为行动学习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确保落实

局行动办要定期对行动学习相关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程跟踪、了解各行动学习小组的学习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并提醒纠正。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每月25日前向县行动办报送1篇本单位实施行动学习信息,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突出特点、突出亮点。

篇3:行动学习活动策划方案

为深入开展行动学习项目活动,促进行动学习在集团公司推广应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实施时间

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

二、 实施单位

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南友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外环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

三、目标任务

集团公司行动学习项目活动办公室

(一)总体目标:推动行动学习在实施单位、项目顺利开展,促进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团队、学习型组织建设。

(二)主要任务

1、 研究制定行动学习推广实施规划及实施办法;

2、 整合学习培训资源,举办行动学习推动者研讨班和促进师培训班;

3、 组织行动学习推动者、行动学习实施单位、项目的促进师、行动学习小组成员考察学习;

4、 及时跟踪了解各单位行动学习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 完善网络学习交流平台,编发行动学习简报;

6、 构建行动学习效果评估体系,组织对各单位行动学习课题组成员进行考核和测评。

7、 加强与上级主管单位部门的联系沟通。

行动学习项目实施单位

(一)总体目标

在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本单位开展行动学习项目实施活动,研究解决本单位重大问题,推动工作的同时,促进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学习型组织建设。

(二)主要任务

1、研究制订本单位行动学习实施规划和实施办法;

2、研究制定行动学习实施工作相关制度;

3、举办行动学习专题研讨班和促进师培训班;

4、围绕行动学习专题开展调研活动;

5、建立完善行动学习交流平台;

6、研究解决本单位在行动学习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7、适时总结、交流和评估行动学习实施情况。

8、及时向集团公司报送行动学习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

1、成立行动学习项目推动小组。由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斯卡担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何洁文、党群工作部主任赵斌任副组长,成员由行动学习项目实施单位分管行动学习项目实施的领导组成。行动学习项目推动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办公室负责。

2、成立项目实施单位行动学习项目领导小组。由本单位分管行动学习项目实施单位的领导任组长。

3、成立项目实施单位行动学习执行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工作部门或具有组织人事工作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行动学习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与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办公室对接,负责报送开展行动学习活动的信息、简报等。

(二)确定行动学习课题。要求行动学习项目实施单位制定本单位开展行动学习活动实施方案,确定1—2个行动学习课题,每个课题设6—8个学员,20XX年5月底前报送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办公室。

(三)开展行动学习培训。由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行动学习普及培训、促进师培训,行动学习推动者研讨等。

1、行动学习普及培训班。办班时间:20XX年6月—12月,办班期数2期,参加培训人员为行动学习项目实施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课题组成员、促进师等。

2、促进师培训班。办班时间:201XX年6月—12月,每2个月举办1期共3期,参加培训人员为行动学习项目实施单位促进师、行动学习执行办公室成员。

3、行动学习推动者研讨班。办班时间:20XX年6月—12月。每3个月举办1期。共2期。参加培训人员为集团公司第一期行动学习活动推动小组成员,行动学习执行办公室主任。

(四)开展调研。由行动学习项目实施单位要针对课题要求,在20XX年12月份前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1—2次行动学习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办公室。

(五)考核检查。集团公司行动学习办公室对行动学习项目实施单位行动学习情况开展1—2次考核检查,协调解决各单位开展行动学习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在10月份组织召开一次行动学习经验交流会,对开展行动学习活动成效较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总结评估。行动学习项目实施单位在20XX年12月上旬前,将本单位开展行动学习项目课题解决方案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办公室,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如通过评审,则将解决方案形成制度和规定,固化分享,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广应用。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办公室将对第一期开展行动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寻找差距和不足,为第二期开展行动学习活动积极经验。

(七)开展宣传。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办公室利用集团户网站和简讯、板报,对各单位开展行动学习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各项目实施单位每1个月要报送1—2条行动学习活动的有关信息到集团公司行动学习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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