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示精神,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示范县建设氛围,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内容,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我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将监管督导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我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洪洞县商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景北记(局 长)
副组长:孙洪星(副局长)
成 员:张玉林(定点办主任)
荆安秀(市场股股长)
贾仁锋(酒类稽查队队长)
耿海红(饮食服务公司经理)
冯永刚(恒源百货公司经理)
四、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为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
各公司、中心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宣传栏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隐患发现能力。
第二阶段:各单位自查及整改阶段(6月)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对生产、流通环节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阶段(7-10月)
在各单位自查自整的基础上,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流通企业逐个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1月)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认真进行分析总结,从中查找问题,提练经验,提出意见,1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商贸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头等位置。要切实加强领导,从“一把手”抓起,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无事故。
2、严格落实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3、各流通企业要以此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实行标本兼治;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推进在全镇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治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过程;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左右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生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镇政府调整充实由黄明华镇长任指挥,各有关领导任副指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整治重点:建立完善勤务机制,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病车上路、“土三边”及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抓好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点段的监控,加大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重点时段的治理整顿力度。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限期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
2、消防火灾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派出所
整治重点:重点对车间、住宿、仓库“三合一”和“二合一”家庭作坊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饭店和营业性餐厅、商尝超市和室内市尝学校、托儿所、养老院的集中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者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销闭的,必须当场改正。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户方向错误的,以及商场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铁棚栏以及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
3、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由镇烟花火星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派出所
整治重点: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尽快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要继续组织区域清查行动,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地下作坊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严格原材料和产品出入库和监控网络,严格雷管编号登记管理,防止丢失被盗。继续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要依法查处。
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危险化学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郊尾工商所
整治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创造、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安全条件验收和资格审查。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实施关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督,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失。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整治,对使用氰化物的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依法予以关闭。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国土资源所
整治重点:集中抓好砖瓦、采石场等各类小矿山的安全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各类个体私营小矿山的整治工作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安全条件评估、评价和验收质量。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矿山、小采石常
6、水止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盖尾仙潭码头,各村水库和木兰溪流域水上船舶落实“三长负责制”。打击整顿“三无渔船”和电毒炸捕捞等违章现象。
7、建筑施工及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建筑施工及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负责。牵头单位:村建站
整治重点: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工地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确保持证上岗。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和经营门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气瓶检验措施。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8、有毒有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由镇有毒有害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卫生院
整治重点:加大对制鞋、制革加工、工艺品加工、家具制造和矿石工、石板材加工、陶瓷等粉尘作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整治力度。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镇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安监站
整治重点:要抓好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化品罐车、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坚决取缔各种土制锅炉、土制升降机、土制压力容器,销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废旧气瓶主,全面清查牿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教管办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报批手续,防止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道路交通、旅游等安全教育,增加不生自救能力。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的检查和危房改造工作。
11、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对旅游风景区安全检查,督促旅游景点管理单位抓好危险点段治理,设立安全获救标志,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食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窗口设备和旅游交通工具等务必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23日-10月24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应在10月25日前,把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镇安监站。
2、排查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县安委会届时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客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明确责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常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专项整治的经验,突出本领域、本行业的重点,依法整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3、落实“周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各村、各部门要在整治期间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及隐患整改表于每周五上午报镇安监站,由安监综合和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予以通报。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公开通报,并将本次整治成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之一。在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5、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整治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同时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宜政办函[20XX]18号《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强化安全监管,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乡村属地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全国“两会”期间营造平安和谐的环境,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笆篱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乡党委书记陈国群任顾问,乡长彭帆任组长,政协联络组长谢小军任副组长,乡政府办公室、综治办、安监站、供电所、国土所、白沙圩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邓刚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20XX年3月10日至4月20日
四、整治任务
(一)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严格烟花爆竹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节后复产复工验收标准,认真落实复工复产验收制度,完善复工复产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三不”: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各联系领导、驻厂安监员、各村、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不得随意降低验收标准,对工作不负责、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家庭作坊非法生产,特别是组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或采用“机械化”非法生产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药饼外发农户加工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到位。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的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
2、检查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以及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
(三)其它领域安全工作专项整治
1、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落实县政府下发的《禁火令》,进一步掀起全乡广大群众参与禁火、防火高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各单位切实抓好辖区内的防火工作,切实加强值班、巡逻,对违规用火的现象要予以严厉打击。
2、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加强路面行车秩序管理特别是中心街道、市场地段交通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营造、超载、超速和“三无车辆”等违法行为。
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和剧毒化学品的普查、登记、监管工作。
4、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宣传贯彻《消防法》,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解决消防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对娱乐场所、网吧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重点整治,落实安全措施。
5、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校舍、学生交通、饮食安全整治。加强对学校学生交通、防火、饮食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防范能力。完善学校消防设施,全面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相关措施,加大中小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学校安全。
6、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对全乡食品药品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确保全乡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2、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专项整治要突出三个重点,即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要组织各地区、行业、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专刊加大对专刊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4、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督办卡予以重点督办。凡因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措施不硬导致整治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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