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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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

“施工现场”顾名思义,属于在建的、未完工的建筑现场,所以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与一般居民住宅、厂矿、企事业单位有所不同,由于尚未完工,尚处于施工期间,正式的消防设施,诸如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未投入使用,且施工现场内的存有大量施工材料及众多现场施工人员,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

(一)易燃、可燃材料多

由于施工要求,很难避免施工现场存放有可燃材料,如木材、油毡纸、沥青、汽油、松香水等。这些材料一部分存放在条件较差的临建库房内,另一部分为了施工方便,就会露天堆放在施工现场,此外,施工现场还经常会遗留如废刨花、锯末、油毡纸头等易燃、可燃的施工尾料,不能及时清理,这些物质的存在,使施工现场具备了燃烧产生的一个必备条件——可燃物。

(二)临建设施多,防火标准低

为了施工需要,施工现场会临时搭设大量的作业棚、仓库、宿舍、办公室、厨房等临时用房,考虑到简易快捷和节省成本,这些临时用房多数会使用耐火性能较差的金属夹芯板房(俗称彩钢板房),甚至有些施工现场还会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用房。同时,因为施工现场面积相对狭小,上述临时用房往往相互连接,缺乏应有的防火间距,一旦一处起火,很容易蔓延扩大。

(三)动火作业多

施工现场会存在大量的电气焊、防水、切割等动火作业,这些动火作业,使施工现场具备了燃烧产生的另一个必备条件——火源,一旦动火作业不慎,使火星引燃施工现场的可燃物,极易引发火灾。另外,施工现场一旦缺乏统筹管理或失管漏管,形成立体交叉动火作业,甚至出现违章动火作业,所带来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便会难以计量。

(四)临时电气线路多

随着现代化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墙体、楼板为中心的预制设计标准化、构件生产工厂化和施工现场机械化得到普遍的采用,施工现场的电焊、对焊机以及大型机械设备增多,再加上施工人员多吃、住在施工现场,这些使施工场地的用电量大增,常常会造成过负荷用电。另外,因为是临时用电,一些施工现场用电系统没有经过正规的设计,甚至违反规定任意敷设电气线路,常常导致电气线路因接触不良、短路、过负荷、漏电、打火等引发火灾。

(五)施工临时员工多,流动性强,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建筑施工的工艺特点,各工序之间往往相互交叉、流水作业,施工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各作业工种之间相互交接,容易遗留火灾隐患;另一方面,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较多,施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经常出入工地,乱动机械、乱丢烟头等现象时有发生,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不便,往往会因遗留的火种未被及时发现而酿成火灾。

(六)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火灾危险性大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一般是在建筑物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作业,场地狭小,操作不便。有的建筑物隐蔽部位多,墙体、顶棚构造往往因缺乏图纸资料而存在先天隐患,如果用焊、用火、用电等管理不严,极易因火种落入房顶、夹壁、洞孔或通风管道的可燃保温材料中埋下火灾隐患。

(七)隔音、保温材料用量大

目前大型工程中保温、隔音及空调系统等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地方越来越多,保温材料的种类繁多,然而在隔音保温效果较好的聚氨酯泡沫材料成为几次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元凶后,工程上转而寻找其耐火替代产品,如橡塑板、玻璃棉、岩棉、复合硅酸盐等。目前市场上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橡塑保温材料,它以丁腈橡胶、聚氯乙烯为主要原料,虽然具有一定得耐火性,但是“难燃”终究不可避免的在一定条件下的“可燃”。

(八)现场管理及施工过程受外部环境影响大

施工现场经常会因为抢工期、抢进度而进行冒险施工,甚至是违章施工,给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影响。另外,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分包单位不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的现象,分包单位层层分包的现象也都是比比皆是,给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带来先天隐患。

二、施工消防安全知识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内容。

4、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5、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施工期间、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8、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9、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培训率要达100%,并持证上岗。

10、不要在宿舍、生产车间、加工区等场所乱接乱拉临时电线和私自使用电气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仓库、车间内设置员工宿舍。

11、企业的热处理工件应堆放在安全的地方,严禁堆放在有油渍的地面和木材、纸张等易燃物品附近。

12、企业职工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人员。

13、火灾发生后,要及时报警,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拨打火警电话“ 119” 时,要讲清起火单位、所在地区、街道、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所使用电话的号码。报警后,应派人在路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14、电器或电线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实施灭火,否则很可能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15、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手绢等捂住口鼻低姿前进,防止有毒烟气的危害。

16、发生火灾后,在比较低的楼层被困人员可以利用结实的绳索(如果找不到绳索,可将被褥、床单或结实的窗帘布等物撕成条,拧好成绳),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或床架上,然后沿绳索缓缓下滑逃生。

17、如果被困于三楼以上,千万不要急于往下跳,可以暂时转移到楼层避难间或其他比较安全的卫生间、房间、窗边或阳台上,并采取可行的自救措施。

18、在被困房间内可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消防人员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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