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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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2007年至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235140起,直接财产损失158.55亿元,其中居民住宅火灾357027起,占总数的28.9%;直接财产损失23.4亿元,占总数的14.8%。当前社区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全面落实。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消防工作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它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普遍存在消防组织机构的作用发挥不明显,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一些街道居委会无人抓消防管理、执行和落实工作,使消防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居民家庭火灾难以得到有效遏制。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阻碍了社区的健康发展。

2、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基层消防组织不能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差。一些社区群租房和小作坊火灾隐患突出,违章违法作业时有发生,养患成灾。一些居民家庭为了追求美观,往往使用大量可燃物材料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选型、安装不合规范,任意增设大功率电器,线路老化等现象,增加了火灾荷载。

3、消防应急设施、器材短缺,建筑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由于历史遗留等诸多原因,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原有建筑布局和耐火等级不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将可能延误扑灭初期火灾的有利时机,使火灾迅速蔓延扩大。

4、管理人员不足,素质不高,资金短缺。一些社区管理人员不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不能满足管理范围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消防工作经费开支无法保障,影响了社区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又俗称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居民通过居民委员会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

其中,居委会主任是本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社区消防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工作任务是:

1、在居委会委员中确定专人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社区日常消防工作。

2、组织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掌握社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管理工作情况。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

由居委会主任从居委会委员中选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社区日常消防工作,具体的工作任务有:

1、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协调处理社区重要消防安全问题;

3、每月组织业委会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民警等人员对居民楼院(小区)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群租房等单位、场所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社区内道路是否设置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车辆停放是否占用消防车通道;居民楼道内是否设置障碍物或堆放物品影响安全疏散;检查是否设置公共消防器材箱,箱内的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室内外消火栓,检查配件是否齐全,并进行放水试验,检查压力是否充足;消防公益广告牌、户外消防宣传栏等宣传设施是否完好;社区内的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和小生产加工企业、群租房等场所及居民家庭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措施;检查社区内是否违章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燃放烟花爆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履行。

4、建立社区志愿消防队,督促其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根据需要,从热心公益服务、身体条件允许的社区居民或保安中选取人员成立社区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和扑救初起火灾工作。

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可通过专项注册,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志愿服务。

(1)消防志愿者招募条件。凡年满14周岁以上(14岁至18岁只参加适合此年龄段的活动,并须有其监护人同意),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学历、民族、国籍、信仰,进行专项注册,都可以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就近就便、力所能及地开展消防志愿服务。p副标题e

(2)开展消防志愿服务的方式、方法

一是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包括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科技知识;协助和参与重大消防法规和消防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活动;提供消防咨询和服务。

二是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包括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是实施消防安全救助。包括熟悉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消防设施情况和当地医疗急救联络方式;准确、及时报告火警;熟练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协助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掌握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急救技能。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宣传方法有:利用社区楼宇电视、户外视频、网络、文艺团体等资源,通过播放消防宣传片、举办消防晚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宣传普及;组织社区居民就近参观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和对未成年人、老弱病残、外来人员等特殊人群,有针对性的宣传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6、制定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见附件1)

(三)居民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由楼院长具体负责。

1、代表居民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载明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并督促居民共同遵守。

《居民防火公约》应发至居民家庭并在各小区的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内容应包括:

(1)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消防安全组织的管理;

(2)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挪用、圈占、埋压和损坏;

(3)严禁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严禁占用、堵塞楼院消防通道、出口;

(4)居民家庭不得存放汽油、油漆、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乱倒液化气残液;

(5)居民家庭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6)教育儿童不玩火,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

(7)居民外出或睡前要检查电源开关、燃气灶灶前阀等是否关闭;

(8)家庭装修时,要安全敷设电气线路,安全使用稀料、油漆等装修材料,防止火灾发生;

(9)家庭发生火灾时,不要因为贪恋财物而贻误疏散逃生时机;

(10)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四)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

居民住宅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小区业主、使用人签订社区防火协议,开展居民消防安全自治管理,并由志愿消防队队长具体负责。

1、掌握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制定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保安员、物业人员或志愿消防队员开展每日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有无违规用火、用电情况;电动车是否按要求停放。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社区内应设置具有警示、提醒作用的消防广告牌,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2)社区内应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家庭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及防火灭火常识;宣传居民出入公共场所逃生常识。

(3)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摆放消防书籍、报刊及防火宣传资料,供居民查询学习。

(4)“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期间,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消防宣传活动。

(5)定期到鳏寡孤独居民家庭提醒安全使用电器、炉灶,及时关闭电源、气源,防止发生火灾。

4、制定社区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应急演练,提高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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