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忌吃龙眼
龙眼(拉丁学名:Dimocarpus longan Lour.)又称桂圆,常绿大乔木,树体高大。7~8月果实成熟呈黄褐色时采摘。果供生食或加工成干制品,肉、核、皮及根均可作药用。
龙眼
千百年来,龙眼以其滋补气血、益心补脾而被人们作为滋补良药。《泉众本草》中载,“龙眼益气补脾胃,治妇人产后浮肿,气虚水肿,脾虚泄泻。”颇有名的玉灵膏,就是由龙眼配上白糖而成。若素体过多者,可加入西洋参适量久蒸,具有大补气血之功,力胜参、芪。产妇临盆,服之尤妙。由于分娩时要消耗较大的体力,对体质较弱的孕妇来说,临产喝上一碗稳热香甜的桂圆汤,定能增加体力,安定情绪。
然而,龙眼对于孕妇,特别是对早孕妇来说,却是一种“禁果”。龙眼虽然能滋补气血,益心脾,但它性温、味甘,能助火化燥,凡具有阴虚内热的人就不宜使用。丢孕妇来讲,中医将其主要生理变化概括为:“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因为孕妇受孕后,阴血聚以养胎。故大多导致阴血偏虚;阴虚常常滋生内热,孕妇往往出现大便燥结、口苦口干、心悸燥热、舌质偏红等胎热盛、肝火旺的症状。故医家通常有:“胎前宜凉”,常用一些清凉、滋润的药品的主张。中医认为,龙眼性温、味甘,甘温极易助火,动胎动血。孕妇气机失调,引起胃气上逆、呕吐,日久则伤阴,出现热象,引起腹痛、“见红”先兆流产症状,甚至引起流产或早产。
日常生活中滥吃龙眼引起流产的例子并不少见。一些人为了孕后身体强健、母婴安康,为临产早早做准备,盲目将龙眼之类的补品一起上,结果造成流产或早产,而其家人和孕妇却不知其由。因此对孕妇来说,龙眼应禁吃。除龙眼外,象人参、鹿茸、鹿角胶、核桃仁等性热的药物,孕妇也均应谨慎用。若确实需要补,应选用一些清、平的补品为宜。